在社区矫正试点过程中,有一些特殊人员的矫正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引起学者的关注和讨论,如李长健、辛晨、俞国女、纪得军等针对农村流动人口罪犯、外省籍犯以及女性罪犯在适用社区矫正中的问题和模式等进行了论述;也有学者对未成年犯社区矫正问题做了大量研究,且这部分学术论文成果最多,此处重点论述。
对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研究多从优缺点入手,但学者们关注重点不同,有学者仅关注其优点或积极意义,如罗同昱在《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制度初探》中认为未成年犯在矫正时具有特殊性,建议在增加宣传力度、设立专门矫正机构等做法之余,建立未成年犯前科消灭制度,如此一来,既加强对其隐私保护,在档案中抹去污点,也使其更加积极地接受教育改造,能更好地回归社会,减少重新犯罪,发挥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优势。[22]
但是在类似问题上,也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看法,并以其敏锐的洞察力和足够理性指出了该制度隐含的缺点。许晓娟、张京文在《论未成年犯罪人社区矫正中被忽略的问题》中认为,发扬刑罚人道主义要注意尺度,否则会削弱刑罚具有的基本报应功能,更不应因此忽略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感受和诉求;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理论上可以避免交叉感染,但有数据表明未成年缓刑犯再犯率升高,这与其在社区内进行矫正时未脱离其犯罪环境和人际圈子,仍然暴露在危险因子中不无关系;标签效应也具有使犯罪人真心忏悔改过,使一般人保持警惕等正作用;对未成年犯的个性化处遇面临同罪不同罚等非公正性质疑;在社区矫正还在试行发展阶段就以相关数据得出“经济性”的结论,忽视了有效性。要使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真正有效,就要一分为二地综合考量其优缺点。[23](www.daowen.com)
还有其他学者如沈勇忠、冒庆华、杨丽和李勇、桑爱英等从检查监督、人权保障等视角探讨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相关问题。这部分研究成果观点大都类似,多从重要性、必要性等方面入手,相关措施也大同小异,理论性色彩较浓厚,在此不做赘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