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司法笔录训练:用字注意事项及依据

司法笔录训练:用字注意事项及依据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只有端正用字态度,才能真正做到严格用字、严格把关,这是用字的首要要求。(四)明确用字依据由于法律工作用字广泛、严格,因此应当了解使用汉字的依据或案头应备有供查阅汉字的材料。

司法笔录训练:用字注意事项及依据

(一)端正用字态度

在司法笔录的书写中,首先要端正用字态度,在笔录中用字错误大多出于草率,以致其在笔录中曾经反复出现,经过指出仍然不能杜绝。这说明用字问题尚未引起书记员的高度重视。只有端正用字态度,才能真正做到严格用字、严格把关,这是用字的首要要求。

(二)要扩大识字范围

为了准确迅速地进行笔录和其他法律文书的制作,或为分析案情寻找线索,作为书记员,应当熟悉下列有关内容的文字:

1.姓名的用字。姓名的用字是办理每一个案件必然遇到的文字。对于姓名的用字不仅要知道怎样写,还必须知道怎样读,因为在制作各类笔录时,都要记录当事人的姓名。掌握姓名用字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生僻姓氏用字。如:“查”读zha、“尉迟”读yu-chi。

(2)同音姓名的用字。如:mi——“米”“弭”,tu——“涂”“屠”,chen——“陈”“谌”,xiang——“向”“项”,yu——“于”“余”“俞”,zhang——“张”“章”。

2.地点的用字。笔录中必须注明当事人的籍贯,叙述案情时也将涉及不少地名。读写地名的用字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注意生僻地名的读音和写法。如:确山——que shan,郴县——chen xian,嵊县——sheng xian。

(2)同音地名用字。如:林西——冀;林溪——桂;临溪——皖。

(3)注意相同地名及其所在地。如:北港,台、鄂均有此地名。长乐,苏、皖、浙、闽、桂、川均有此地。

3.关于少数民族的用字。我国少数民族文字大都是拼音文字,但在书写形式上各有不同,比如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是从右往左书写;蒙古文、锡伯文是从上往下书写,行序从左往右。有的标点符号也不同,如藏文标点,短词和句尾用一条垂直线表示,章节段落结尾用双垂直线,全文结束用四条垂直线;蒙古文用一个点表示逗号,两点表示句号,段落末尾用四个点表示。因此,在应用少数民族文字制作笔录时一定要注意其书写规则和书写习惯,做到规范无误。

4.方言土语及口语用字。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要尽量记录诉讼参与人的原话,制作笔录时必然涉及方言土语及口语的用字。

5.关于货币的名称。要掌握名称及符号,如美元、日元卢布、马克、法郎、港元、英镑、泰铢等。其他可参阅《辞海》。

6.关于计量单位的用字。在案件中经常涉及数量、容量、体积、长度、重量等,因此,笔录中对于计量单位必须有精确的说明与记载。计量单位的应用也常常是打破国家界限的,我们应当熟悉国内以及国际上认同的计量单位的用字乃至换算方法。如:安培——电流;赫兹——频率;焦耳——能、功、热量;伏特——电压;加仑——容量;磅——重量;盎司——重量。其他可参阅《辞海》。

7.关于房屋结构名称的用字。掌握民事案件中有关产权纠纷、遗产继承都可能涉及的房屋结构名称,如屋脊、椽子、梁、门口、门槛、门框、山墙等。

8.人体结构名称及法医学术语的用字。如:踝∙骨——huái,胫∙骨——jìng,腓∙骨——féi,髌∙骨——bìn,下颌∙——hé,颔∙下——hàn,眼 睑∙——jiǎn,脾∙脏——pí。

9.法律专业术语的用字。如:诉讼保全、留置权、具结、孳息、瑕疵占有、瑕疵责任、用益物权、要约、承诺、要约邀请等。

10.其他专业术语的用字。作为书记员,在记录时,可能涉及其他专业的用字,如痉挛、镏金、硝镪水、天那水等。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重点学习和掌握财政、金融、建筑、医学、化学物理等与本人办案工作相关的专业术语用字。除此以外,还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法掌握:

(1)以3500个常用汉字及6808个印刷通用汉字为基准,逐字检查掌握状况,将掌握不准的字摘记下来,逐字攻破;

(2)通过《简化汉字总表》及《异体字整理表》逐字检验对简化汉字、繁体字、保留字和淘汰字的把握情况,逐一攻破;

(3)在工作中、阅读时一旦遇到疑难词语或发现自己的错别字,立即查阅工具书,当即攻破并摘记。(www.daowen.com)

(三)提高读写能力

1.搞清字义、写准字形。

(1)不写错别字。如:“濒临破产”不能写成“频临破产”,“铤而走险”不能写成“挺而走险”。

(2)不写不规范的简化字,不生造简化字。如:“宣传”不能写成“传”;“信件”不能写成“件”;“同意”不能写成“同”。

(3)不写已被废弃的异体字。如:“泪”不能写成“涙”;“峰”不能写成“峯”;“群”不能写成“帬”。

(4)数字用法要按照国家及法律部门的统一要求准确使用。如:①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能使用且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遇特殊情况可以灵活变通,但应保持相对统一。②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的主要情况是:公历世纪、年、月、日和时刻,年份不能简写;计数与计量时用阿拉伯数字。③应当使用汉字的三种情况是:用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或词组,如“九五计划”;邻近的两个数字连用表示概数;星期几一律用汉字。

2.书写工整。字迹工整、美观大方应当成为书记员书写的又一个重要特色。字迹工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①笔画清楚;②结构匀称;③行款格式整齐规范。

3.笔录迅速。了解案情、熟悉案情、分析案情要依靠准确而又完整的笔录。提高笔录速度不单是用字以及书写能力的问题,要听得准、记得快,必须有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深刻的分析和理解能力以及在迅速消失的语流中捕捉案情主要矛盾的能力。在具备这些能力的前提下,再以快速书写的能力作为保证,才能真正做到迅速笔录。笔录用字的最低要求是:经过审查略加整理,不错不漏、不需重抄。笔录用字的严格要求是:字迹清晰工整,经过审查无错无漏、无须整理,可直接归档。

(四)明确用字依据

由于法律工作用字广泛、严格,因此应当了解使用汉字的依据或案头应备有供查阅汉字的材料。目前可供查阅的材料包括:

1.最新出版的字典、词典;

2.《简化汉字总表》;

3.《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

4.《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

5.《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

6.《现代汉语常用字表》;

7.《汉语拼音方案》;

8.1956~1964年国务院批准以常用汉字代替生僻地名字表;

9.《辞海》《辞源》;

10.《方言词典》《法学词典》及有关专业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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