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经营的提出
首先,教育具有经营的属性。教育的产业性、资源消耗性和产品的多样性决定了它的可经营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校作为一个实体,它可以通过自主的经营来同社会进行产品交换,不断从社会获得必要的滚动投入,从而发展壮大自己,这已经为许多学校的成功经营所证明。事实证明,无论从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的客观要求,还是从教育的产业性质来考察,教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全有必要,也完全有可能具有经营的属性。
其次,学校经营不等同于企业的经营,它是依法在学校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活动的过程。通常围绕计划、决定、实施、评价进行具有创造性质的教育经营活动,其主要的职能是对学校实施的策划、组织、管理、运营。更多地强调了学校内在主体性和创意性的管理运营,更多地体现了年级管理贴近市场经济成分这一特性。
2.学校经营的内容
首先,以校长为中心、全员参与、校务分担,共同经营,现代中学应基本实行以校长为中心、全体、分担校务、共同经营管理学校的组织运营体制。这种体制对年级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对形成和谐的人际环境和良好的师生关系,对提高教育质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全员参与应是现代中学经营的基本组织原则,即所有教师必须集教学、指导、管理为一身,即直接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也相互协作,共同参与学校为实现教育目标而进行的各种管理事务和活动。以校长为中心是指,校长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学校教育的管理、所属职员的管理、学校设施的管理、学校事务的管理。校务分担往往是围绕校长这个核心而展开的,校务分担的组织原则是以民主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为基本,根据各校的条件、组织效能而应用,强调了组织的智能化和层级化。学校层面的管理通常由校长担任。校长在学校中具有高度权威、拥有法人的权限和责任,具有统摄学校经营事务的职权,可依据学校自身特点制定经营方针、重点,对学校自主的经营活动起领导、指导作用。校长对教育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对教职员的间接监督进行。具体地说,如对教师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的监督,对教师开展教育活动的监督,对教师工作业绩的监督,对教师研修及奖励做出安排和提出建议,等等。全员参与、校务分担主要体现在中层管理职能的分化和强化上。通常学校会设立中层管理职位,让担任此职位的职员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指导其他职员进行相关的教育活动及事务管理。这些职位均由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兼任。各中学设置中层职能基本上都应依职能设立教务主任、年级主任、总务主任等。由于强调管理职能的细分化,各职能担当的分担任务具体明晰。例如教务主任,主要承担教育课程的计划、实施、评价等事务,如编制课程计划,制订作息表,教科书使用、教育工具及方法的运用、学籍管理等。每一项职能的细分化都由相应的教师兼任,保证了学校经营网络的综合协调功能和效能的实现,达到了共同经营之目的。
其次,以法律为基础进行管理运营,促进教育法律、法规在学校的实现。学校经营应以一定的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来进行。各中学基本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等经营和管理学校。但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还需不断完善,各级各类的教育培养目标、学制及其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对法律的依附力不强。我们必须完善法制,进一步地完善和巩固法律,保障学校的教学环境和秩序,改善办学条件,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利。建立完善的立法制度和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在内的比较完备的教育法规体系,保证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有法可依,不同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协调发展,真正发挥其调节作用,最终形成以法律为基础进行的年级管理运营,促进教育法律法规在学校的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年级管理经营中涉及最多的法律,也是一部有关学校教育重要事项的综合性教育法规,并有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
此外,还有涉及公立义务教育学校班级编制、教师定员、图书馆设置、教科书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各种具体的法律法规。政府应强调对学校教育实行法律行政,以保障对学校内部管理的监控。相应地,各中学应在每学年度都应制定《学校要览》,将有关教育法规具体化和操作化,对学校所属教育活动和事务管理等基本事项做出规定,如班级数编制与班额限定、教师设置与校务分担、课程科目设置、常规活动安排、财产设备设施的使用与管理等。这些具体化的法规内容对学校具体的管理运营起到制约、规范和指导的作用。这也是与我国依法治校、教育法治化一脉相承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校长在取得任职、录用资格以前必须通过有关学校经营管理方面的法规知识的考试,否则就不能担任校长职务。也就是说,校长一定是精通并能活用教育法律、法规的专门人才。我国的办学形式已经由单一的“国办”转变为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办学的模式。我国的民办学校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因此法律健全、规范性强是完善我国民办学校的有力保障。《民办教育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非公立学校行政管理的法律,是我国民办教育法治化的起点,规定了政府对民办学校的管理权限,促使学校依法经营,使学校内部形成民主化、法治化的自律机制,保证了民办学校的公益性、自主权,也有利于学校内部的科学决策和管理运营。
最后,以科学管理为指导,形成规范有序的学校经营管理模式学校经营管理过程是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学校为实现教育目标和学校经营方针而进入规范有序的运行状态。一般地,学校总是遵循策划、实施、评价的年级管理过程,其中学校经营的运营策划是首要的、起决定性全局性指导作用的因素,具体表现为教育目标、经营方针、经营重点三方面。
①教育目标
教育目标是年级管理的重要机能,是学校经营意图、计划、构想的带有实践性的综合思想。它是依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各省市教育委员会的指导方针、社会要求以及学习指导纲要的精神,多角度地设定的指导思想。各中学的教育目标的表达方式虽有不同,但基本上围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健康身心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为主。(www.daowen.com)
②经营方针
经营方针即学校经营运作的策略、思路、方向,是学校为达成教育目标而制定的基本教育经营方针。它包括推进社区性教育发展、国际理解教育、年级和班级的经营、校内教师研修、健康安全的指导与管理等。为实现各个学校自己的经营方针还应制定具体的经营项目,与地域、社会、家庭协同,充实教育内容,重视创设教育环境,发展学生的个性和共性。
③学校经营重点
我国学校一般以学年为单位,根据学校确立的教育目标和经营方针,确定重点努力的事项,提出重点改进或解决的工作内容和研究课题,如教育课程的改进、特色教育活动的展开、国际理解教育的改善、学生指导的优化、健康管理的推进、年度教育研究的实施等。学校经营重点的确立因校而异,通常从年级管理运营、学科指导、学生指导、职员培训、健康管理、教育研究、特别活动指导等方面制定。
进一步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制定了《中学校务议事规则》《中学参观接待办法》《中学会议场馆使用规则》《中学档案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制定了有关学生安全、权益保护、伤害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理等规章,推进校务信息化、公开化,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管理水平。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员工严格依法行政、履行各自的职责,学校的教务处依法监督管理不同层次的教学工作;财务、后勤等部门依法管理学校的资金、财产;科研部门依法申报、管理教师的科研成果;人事部门依法负责教师的选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外事部门依法处理对外交流、合作事宜;学生管理部门依法管理学生事务,重视学生、教师申诉和行政复议工作,维护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进行。精简不必要的会议和文件,提高年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
修订、完善学校IS0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中的《程序文件》,使之与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紧密结合,出台制定《中学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岗位管理实施细则),主要致力于《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三个重要领域,并探索出以提升“管理质量”为理念基础,运用系统化的方法实施创新管理,逐步形成自我发展和自我持续改进的运行机制。
进一步加大投入。在提高学校教育投入总量的基础上,扩大实施素质教育技术装备经费的投入,并相对集中、统一管理、使用。对教育装备的订购,实行招标采购等运作方式,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完善的运行机制和有效的监督保障措施。
成立结算中心。将学校方方面面的财务工作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做到减员增效。某中学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公开、公正、透明的年级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优化管理结构,充分利用校内外的资源和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使学校的经营管理与教育发展和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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