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化学教学论的研究对象,对学习和研究这门学科是有益的。普通教学论是化学教学论的重要基础,所以,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化学教学论的研究对象,首先讨论并分析普通教学论的研究对象是十分必要的。
1.教学论的研究对象
教学活动涉及教师、学生、教学内容、教学媒体及教学环境等方方面面,影响教学的因素也比较多,因此,在教学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要完成教学任务,搞好教学工作,就必须对教学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而深入的研究,教学论就是专门研究关于教学方面的问题的。
中外对于教学问题的探讨具有悠久的历史,早在两千多年前,我国伟大的教育家孔子和古希腊的苏格拉底(Sokrates,公元前469-400年)都对教学有过精辟的论述,现在的研究就更加丰富和深入。中外历代教育家在研究教学问题的过程中,对教学论的研究对象进行了积极努力的探讨,并得出了多种见解。
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J.A.comenius1592-1670)在《大教学论》中写道:他的《大教学论》是要阐明“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类的全部艺术”。他写该书的“主要目的在于:寻求并找出一种教学的方法,使教员可以少教,但是学生可以多学”。美国的布鲁纳曾经指出:“教学论关注的是怎样最好地学会人类想教的东西,它所关注的是促进学习而不是描述学习。”国外还有学者指出:“教学论是研究教养的一般规律”“教学论是研究最优教学法的科学”等观点。
我国学者李秉德先生在其主编的《教学论》中指出:“现代教学论的研究对象与任务在于探讨教学的本质与有关规律,寻找最优的教学途径与方法,以达到培养社会所需人才的目的。”黄甫全先生在其主编《现代教学论学程》中说:“教学论是教育学中一门关于教学问题的分支学科。”“教学论的研究对象是教学问题。”分析国内外教学论工作者的种种见解不难发现,教学论的研究对象是教学问题,强调教学论对教学规律的研究是教学论工作者比较一致的看法。(www.daowen.com)
2.化学教学论的研究对象
化学教学论是普通教学论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和普通教学论相比、具体地体现了化学学科的特点,显示出独有的特殊性,更加独立的研究范围和研究对象。就此而言,它和普通教学论属于特殊与一般的关系,表现出个性与共性的差异,普通教学论的共性必然寓于化学教学论的个性之中。
化学教学论的特殊性突出表现之一,在于它的研究范畴是化学教学,研究对象是化学教学中面临的各种问题。虽然化学教学中的问题很多,但它不外乎普遍性的问题和个别、具体的问题两类。化学教学论着重研究化学教学中的普遍性的问题,并且揭示化学教学过程中的一般性基本规律和基本特点。这并不是说化学教学论是高高在上的纯理论,而是强调它的研究成果在化学教学实践中要能发挥指导和预见作用,从而使人们对化学教学实践的研究和描述建立在坚实的理论基础之上。
前面已经说过,化学教学论具有开放性特征,这就决定了它是在动态发展中不断充实和完善的,永远也不可能形成一种永恒不变的最佳理论体系和知识结构。化学教学论的这种动态发展性既是它的特色,也是它的灵魂。因此,不能将化学教学论教条化,将其看作一成不变、僵化的条文。学习化学教学论一定要深刻理解它的理论涵义和实质,并将其创造性灵活地应用于教学实践。此外,我们要与时俱进,随着化学教学的发展,要不断研究化学教学出现的新问题,总结新的教学经验,提炼先进的理论研究成果用它们更新、丰富、充实和完善化学教学论的理论体系和知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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