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婚姻史:婚姻生活重性情趋势

中国婚姻史:婚姻生活重性情趋势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20世纪30年代,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潘光旦先生曾组织过一次关于“婚姻之目的”的社会学调查。结果征求案的结果大都以性情为第一。青年人一般来说是朝气蓬勃的,他们向往有节奏的、浪漫的生活,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不应该制止。但也应看到,它往往和实际生活相脱离,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非理智成分。人们常说婚姻是恋爱的坟墓,就是对上述婚姻恋爱观的一种苦衷之言。

中国婚姻史:婚姻生活重性情趋势

在20世纪30年代,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潘光旦先生曾组织过一次关于“婚姻之目的”的社会学调查。征求案中提出了十个标准:相貌与体态;教育造诣;办事能力(女期男者)或治家能力(男期女者);母性或父性;经济能力;清白家世;家产(女期男者)或妆奁(男期女者);性情;健康;性道德。结果征求案的结果大都以性情为第一。[3]

当然征求案由于征求对象不同,有—定局限性,但是男女双方都以性情为第一却不能说是一个纯偶然的现象,这反映了人们对婚姻问题态度的变化。(www.daowen.com)

青年人一般来说是朝气蓬勃的,他们向往有节奏的、浪漫的生活,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不应该制止。可是青年人毕竟是天真的,爱情往往是一时情感的激动,通过想象把对方美化。这虽然是青年人的正常心理,是美好的。但也应看到,它往往和实际生活相脱离,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非理智成分。社会学家费孝通曾认为“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并非没有道理[4],恐怕也是从这一角度考虑的。人们常说婚姻是恋爱的坟墓,就是对上述婚姻恋爱观的一种苦衷之言。“五四”时期人们曾反对“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是因为媒妁、父母常常把情趣相异、毫无感情的双方强配在一起,造成了许多恨男怨女,可是如果像有些年轻人那样一味追求邂逅的浪漫爱情又似乎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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