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婚姻史:五选秀女传统及其不幸命运

中国婚姻史:五选秀女传统及其不幸命运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秀女是在民间为皇帝拣选的后宫嫔妃。晋武帝博选女子充后宫,使杨后拣选,这时名家盛族的女子多败衣瘁貌,生怕自己被选上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一般人对选秀女的态度。有这条可以证明元初选秀女已经完备。(元)“太宗时,脱欢请选天下室女,楚材止之,帝怒。楚材曰:‘向择美女二十八人,足备使令,今复选,恐扰民。’乃止。”[10]元代还有选高丽女之例。淑妃之行,可恨可怜。

中国婚姻史:五选秀女传统及其不幸命运

秀女是在民间为皇帝拣选的后宫嫔妃。这种制度早就比较完备。《后汉书》说:

“汉法,常因八月筭(suàn,同算)人,遣中大夫与掖廷丞及相工,于洛阳乡中阅视良家童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姿色端丽,合法相者,载还后宫,择视可否,乃用登御,所以明慎聘纳,详求淑哲。”[8]

晋代这种制度已完备。晋武帝博选女子充后宫,使杨后拣选,这时名家盛族的女子多败衣瘁貌,生怕自己被选上了。当时有个叫胡芳的姑娘(后升为贵嫔),刚入选的时候,天天大声哭泣,左右止之曰:“陛下闻声!”芳曰:“死且不畏,何畏陛下!”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一般人对选秀女的态度。

《辍耕录》记载:“后至元丁丑,民间讹言采秀女,一时童男女婚嫁殆尽。”

有这条可以证明元初选秀女已经完备。

(元)“太宗时,脱欢请选天下室女,楚材止之,帝怒。楚材曰:‘向择美女二十八人,足备使令,今复选,恐扰民。’乃止。”[9](www.daowen.com)

又“世祖时,耶律铸言:有司以采室女乘时害民,请令大郡岁取三人,小郡二人,择其可者,厚赐其父母;否则遣还,从之。”[10]

元代还有选高丽女之例。文宗以宫中高丽女不颜帖你赐丞相燕铁木儿,高丽王还请割国中田以为资奁。顺帝时次皇后奇氏完者忽都,本是高丽女,选入宫后很受宠爱,遂进为后。

元代的宫妃制是十分兴盛的,不亚于前代,据陶宗仪说:

元顺帝宫嫔进御,数目无纪,佩妇人贵妃印者,一百多人,宫中有‘七贵’名目,即淑妃龙瑞娇、程一宁、戈小蛾与丽嫔陈阿玄、支祁氏、才人英英、凝香儿。”她们七人,极见宠爱,“所好成之,所恶除之,位在皇后之下,而权则重于禁闱。”其中淑妃龙瑞娇非常贪妒,宫人稍有不如意的,便笞挞至死。若不欲置之死地,则千方百计地使这个人受尽痛苦。她创造了种种酷刑,“以酸沃鼻,谓之醋刑;以秽(大粪)塞口,谓之臭刑;夏日以火围烤,谓之蒸刑;冬天使之卧冰,谓之炼肋;不吃酒的,强令之饮,多至十碗(是米酒),是名醉鬼之刑;削木埋地,相去二尺,高三尺,令女立上,又以一木柱其腰,令两手各持重物,不许失坠,名之曰悬心之刑。”[11]

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女人不喜欢自己的同类,原为本性,但妒恨达到这种程度,一定是由长年性压抑而产生出性的变态。淑妃之行,可恨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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