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亚、北非一些伊斯兰教国家中,女子外出时要戴面纱。在中国历史上,也曾出现过提倡妇女戴盖头的事,这就是在宋代。
盖头是由汉代“面衣”发展而来的。《西京杂记》记载,赵飞燕为皇后,妹妹昭仪上襚(suì,赠礼)三十五条,有“金花紫罗面衣”。面衣又称面帽。唐代初年,骑马的宫女,根据齐、隋旧制,多着幂篱。王公之家也使用,妇女着幂篱,全身遮蔽,不给路人看见。唐高宗时,帷帽盛行,幂篱就废弃不用了。[30]再后又戴皂罗,方五尺,也称“幞头”,据说这就是宋代盖头。从盖头的发展史考察,它最初只是妇女骑马远行,为防遮风沙,保护面部而制作的,后来宫中用作装饰品,以后又逐渐传到民间。
北宋中期,司马光在《温公家范》一书中,记述当时士大夫女子到官府争讼,“蒙首执牒”“以争嫁资”。说明女子出门戴盖头,在士大夫家属中已是一种习惯。
南宋高宗时,朱熹任泉州同安县主簿和知漳州期间,见妇女抛头露面,往来街上,下令以后女子出门必须用花巾兜面,后人称为“文公兜”。[31]
由于宋儒的提倡,宋代妇女戴盖头的日益增多。《夷坚乙志》记载:元夕观灯,妇女戴“幂首巾”上街,入曲巷酒店饮酒,仍“以巾蒙首”。南宋末年,甚至农村少妇出门,也要戴上皂盖头。毛珝诗云:
田家少妇最风流,白角冠儿皂盖头。
笑问旁人披得称,已遮日色又遮羞。[32]
除盖头以外,朱熹在福建漳、泉等州,见当地贫苦人家,甚至士子、富室的青年男女,往往自相结合,称为“引伴为妻”。朱熹觉得有伤风化,因此他下令禁止,同时又别出心裁地想出一个办法,让妇女在莲鞋底下装上木头,使之行动有声,便于觉察,称为“木头履”,以防止妇女私奔。[33]他的这些措施对后代影响很坏。
【注释】
[1]见《续通典》卷五十八,礼一十四。
[2]《辽史·圣宗纪四》。
[3]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五十四“忠孝节义,死妇阿毛”。
[4]见《名公书判清明集·户婚门·婚嫁》“嫂嫁小叔入状”。
[5]见《宋史·唐肃传附子唐询传》。
[6]见《续通鉴长编》卷四百八十四“元祐八年三月壬戌”。
[7]《名公书判清明集·户婚门·离》“已成婚而夫离乡编管者听离”。
[8]《宋会要辑稿》食货六十九。
[9]袁宋:《袁氏世范》卷一“睦亲、孤女宜早议亲”。
[10]见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二十九。
[11]见《湖海新闻夷坚续志》前集。
[12]见《名公书判清明集·户婚门·离》“已成婚而夫离乡编管者听离”。
[13]《续通鉴长编》卷一百九十“嘉祐四年十一日庚子”。(www.daowen.com)
[14]见李卫:《西湖志余》。
[15]见赵翼:《陔余丛考》卷一百四十一“孙觌为东城事”。
[16]见《宋史·礼志传》二十八。
[17]见《续通鉴长编》卷二百一十二“熙宁三年六月壬戌”。
[18]见王铚:《默记》卷中。
[19]陈师道:《后山诗话》。
[20]见王巩:《甲申杂记》。
[21]谢维新:《古今合璧事类》。
[22]庞元英:《谈薮》。
[23]见俞正燮:《癸巳存稿》卷三“子思之母为庶氏义”。
[24]见《程氏外书》卷十—。
[25]见朱熹:《近思录》卷六“齐家之道”。
[26]见刘元承手编:《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伊门先生语曰”。
[27]见周密:《齐东野语》卷八“义绝合离”。
[28]《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二下“伊门先生八下、附杂录后”。
[29]《周易程氏传》卷四。
[30]见马鉴:《说郛》卷十《续事始》。
[31]见《福建通志》总卷二十一“风俗志、泉州府”。
[32]毛珝:《南宋六十家集·吾竹小稿·吴门母家十咏》。
[33]见《福建通志》总卷二十一“风俗志、泉州府”。
附:宋代一章,其内容多得益胡昭曦先生1980年代对宋代家庭婚姻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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