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婚姻史:九章节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中国婚姻史:九章节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程颐所言女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历来被道学家奉为铁则。他不但主张女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还主张男子可以出妻。

中国婚姻史:九章节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一般人谈到宋明理学社会婚姻道德的影响,都要引用这句话。这句话是宋代大理学家程颐的名言,见于《近思录》:

“或问:‘孀妇于理,似不可取,如何?’

伊川先生曰:‘然!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

又问:‘人或居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

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程颐这样讲显得十分蛮横。究其事实,这种说法也并非纯属于向壁虚构。宋儒在建立他们一套伦理体系上的确不少卖力。宋代的理学家,早从周敦颐就开始建立他们这一套理论。当然他们的观点都是有源可寻的,但是毕竟他们还是下了一番力气将此系统化。宋明理学是以儒学为主,融合道佛两家形成的新的学术体系。宋代的理学是尊古的。古代形成的礼教一经宋儒的推重,便形成一股大潮,对后代更产生巨大的影响,自有其深因。

周敦颐在《太极图》里面说:“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

他又说:“治天下有本,身之谓也,治天下有则,家之谓也。本必端,端本,诚心而已矣;则必善,善则,和亲而已矣。家难而天下易,家亲而天下疏也,家人离必起于妇人,故睽次家人。”

程颐所言女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历来被道学家奉为铁则。图为程颐像

他看家中的妻妾,如皇帝看国中的臣民一样,臣民必须治服,妻妾必须御顺,这就是宋儒的妇女观念。同时代的张载,也在这方面有所建树。他作过一篇《横渠女诫》:(www.daowen.com)

“妇道之常,顺为厥正,是曰天明,是其帝命。嘉尔婉婉,克安尔亲,往之汝家,古施克勤。尔顺维何?无违夫子,无然皐皐,无然訾訾。”

从这篇写得十分艰涩的文章中可见,他的见解同汉代班昭基本相同,主张妇女婉顺、无非无议。

从这两个人到二程,在这方面要求又紧一些。程颐在这方面的论述很多。他不但主张女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还主张男子可以出妻。《性理大全》有云:

问:“妻可出乎?”

程子曰:“妻不贤,出之何害?如子思亦尝出妻,今世俗乃以出妻为丑行,遂不敢为。古人不如此。”

对于再娶程子态度也是否定的,但出于宗法家族观念的考虑,他说:“……但自大夫以下,有不得已再娶者,盖缘奉公姑或主内事耳,如大夫以上,自有嫔妃,可以供祀礼,所以不许再娶也。”

从二程到朱子,也继承了这种思想,非常看重贞节。陈师中的妹婿死了,他写信给陈师中,促其设法让他妹妹守节。信云:

“令女弟甚贤,必能养老扶孤以全‘柏舟’之节。此事在丞相夫人奖劝扶植以成就之,使自明(陈师中妹婿)没为忠臣,而其室家,生为节妇,斯亦人伦之美事。计老兄昆弟,必不惮赞成之也。昔伊川先生尝论此事,以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然自知经识理之君子观之,尝有以知其不可易也。”

宋代理学家关于妇人贞节的论述,脉络概见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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