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金原是北方少数民族,两宋时期,由于接触频繁,辽金人的婚姻生活受汉民族影响很大。辽太宗会同三年十二月,诏契丹人授汉官者,从汉仪,听与汉人婚姻。[1]
辽人婚俗是很有意思的。《辽史·礼志五》记载:
“惕隐率皇族,奉迎再拜。皇后车至便殿东南七十步止,惕隐夫人请降车,负银罂(yīng,小口大肚的瓶子),捧縢履黄道行。后一人张羔裘若袭之,前一妇人捧镜却行,置鞍于道,后过其上,乃谓神主室三拜。”
辽人还有“拜奥婚”。辽人纳娶皇后时,要在汉族中选尊者一人,当奥而坐,以主持婚礼。奥在古代指房宅西南角。选后的人,拜而致敬。故云“拜奥礼”。[2]
金人的结婚习惯颇为特殊。金人十分盛行指腹为婚,一旦约定婚约,长大以后,不论贵贱殊隔,一律不能改悔。宇文懋昭在《大金国志》卷三九中,对金人婚俗考察十分缜密。他说:(www.daowen.com)
“金人旧俗,……婿纳币,皆先期拜门,亲属偕行,以酒馔往,少者十余车,多至十倍,饮客。佳酒则以金银器贮之。其次以瓦器列于前,以百数,宾退则分饷焉。先以乌金银杯酌饮,贫者以木。酒三行,进大软指、小软指,如中国寒具(即饼)。……妇家无大小皆坐炕上;婿党罗拜其下,谓之男下女。礼毕,婿牵马百匹,少者十匹,陈其前,妇翁选子姓之别马者视之,好则留,不如则退,留者不过什二三,或皆不中选,虽婿所乘,并以充数。大抵以留马少为耻。女家亦视其数而厚薄之。一马则报衣一袭,婿皆亲迎。即成婚,留于妇家执仆隶役,虽行酒进食,皆躬亲之,三年然后以妇归。父用奴婢数十户,牛马数十群;每群九牝一牡,以资遣之。夫谓妻为‘萨那’,妻谓夫为‘爱根’。”
金人娶妇,比较有钱的人家也有以牛马为聘的。穷人家的女儿长大以后,想嫁人,便在大路上边走边唱,歌的内容主要叙说自己的家世,自己的手艺,自己的容貌,“以伸求侣之意”。这种情况和南方少数民族唱山歌求偶是一样的。如果有男子听后觉得比较合适,便把这女子带回家,然后再备礼到女家,告诉女方父母。
金人婚俗还有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兄死,则妻其嫂;叔伯死,则姪亦如之”。这种习惯说明金人普遍地实行收继婚,婚后的女子在人们观念上是作为一种私有财物而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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