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起源于五代的南唐。南唐李后主有个宫女叫窅娘,纤丽善舞。后主做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细带。她以帛缠足,使纤小屈上成新月形,穿素袜,回旋舞蹈于莲花中。据说这就是我国妇女缠足的起源。
妇女缠足是礼教对妇女压迫的结果,假若我们把窅娘缠足看成是中国妇女缠足的起源,就太简单了。缠足有它自己潜移默化的过程。在古代,虽然还没有缠足的事,但是由于父权制的建立已开始对妇女进行种种限制,这些限制已不仅仅是人身自由的限制,而且出现了对身体束缚的要求。人们在观念和舆论上要求妇女娴静、温柔,并要求妇女在举止言谈中也要注意。《诗经》第一首诗中就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诗译成白话是:“优雅娴静的女子,才是君子好配偶。”对禀性要求如此,对举止要求亦然。“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16]舒就是迟缓的姿态。张平子《南都赋》云:“罗袜蹑蹀而容舆。”《孔雀东南飞》:“足下蹑丝履,纤纤作细步。”这都是说妇人要以舒缓为美。
既然社会要求妇女以舒缓为美,在妇女身体上采取束缚手段也成为必然。六朝乐府诗《双行缠》中有“新罗绣行缠,足趺如春妍,他人言不好,我独知可怜”。这时虽然要求缠足,却要“趺如春妍”而不说“尖如春笋”,说明古人已以脚小为美,但不似后世之偏狂。
到了唐代以后,赞美女子小脚的诗有很多。白居易《上阳人》中有“小尖鞋履窄衣裳”诗句;韩偓诗有“六寸肤圆光致致”;杜牧也有诗云:
钿足裁量减四分,碧琉璃滑裹春云。
五陵年少欺他醉,笑把花前出画裙。
缠足风气的盛行说明礼教不但扭曲人性,也在形体上使女子备受摧残。
自五代以后,北宋徐积《咏蔡家妇》就有“但知勒四支,不知裹两足”之句。《宋史·五行志》载:“理宗朝,宫人束足纤直,名‘快上马’。”
涂香莫惜莲承步,
长愁罗袜凌波去。
只见舞回风,
都无行处踪,
偷穿宫样稳,
并立双趺困,
纤妙说应难,
须从掌上看。
这说明到了宋代缠足之风已普遍盛行了,到了元代有拿妓鞋行酒的。明代亦然,继踵前武,有进无退。清代满人入关,满人向来不裹脚,所以康熙之年诏禁女子缠足,违者把父母拿去治罪。《菽园赘谈》说,这时某大员上疏,有“奏为臣妻先放大脚事”,一时传为笑柄,可见当时皇帝诏谕不过是一纸空文。过了七年,王熙奏免其禁,民间缠足风气又一度高涨。入关的旗女,也东施效颦,乾隆屡次降旨严责,才刹住旗女缠足风气。但汉人缠足自若,并养成了“拜脚狂”的风气。清代文人专门写怎样欣赏小脚的书和文章,把小脚分门别类,分级品评,叫法也很多。
古代绘画作品上的女艺人,左侧艺人的裹足清晰可见(www.daowen.com)
缠足是对女子肢体的摧残。妇女幼年被迫缠足时,备受苦楚,长大成人以后,双足犹如钉上脚镣,终生步履蹒跚,行走不便,严重影响她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缠足只是使妇女更加依附男子,更成为男子得心应手的玩物。缠足妇女在遭受男子欺凌时,只能逆来顺受;在遇到敌寇时,只好俯首就擒。裹足习俗千百年来,对中国妇女害莫大矣。
【注释】
[1]见《新唐书·公主传》。
[2]见《酉阳杂俎》。
[3]见晋张华《感婚赋》:“彼婚姻之俗忌,晋当梁之在斯。”又见《唐会要·礼乐志》。
[4]见《新唐书·韦宙传》。
[5]周辉:《清波杂志》卷一。
[6]《唐书·高俭传》。
[7]《唐律疏议》,下同。
[8]见《隋书·后妃传》。
[9]佚名:《迷楼记》。
[10]见《东都事略》。
[11]《新唐书》卷八十三。
[12]《新五代史》卷十七。
[13]《新五代史》卷十七。
[14]《太平御览》卷六百四十。
[15]白居易:《长庆集》卷四十九。
[16]《诗经·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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