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友议》载:颜鲁公任临川内史时,潜心治理,政教大行。当时有个秀才,叫杨志坚,学习很刻苦,无奈家境贫寒,在乡下鲜为人知。他的妻子受不了这种清苦,要他写个离婚书,两人离婚。杨志坚便给妻子作了一首诗:
平生志业在琴诗,头上如今有二丝。
渔父尚知溪谷暗,山妻不信出身迟。
荆钗任意撩新鬓,鸾镜从他画别眉。
今日便同行路客,相逢即是下山时。
他的妻子拿着这首诗去找颜鲁公,请求让她改适他人。颜鲁公很生气,他就这件事裁决说:
“杨志坚素为儒学,遍览九经,篇咏之间,风骚可摭。愚妻睹其未遇,遂有离心。王欢之廪既虚,岂遵黄卷;朱叟之妻必去,宁见锦衣。污辱乡闾,败伤风俗,若无褒贬,侥幸甚多。阿王决二十后,任改嫁;杨志坚秀才,赠布绢各二十匹,米二石,便署随军。仍令远近知悉。”
杨志坚妻子求去,和汉代朱买臣妻子要求改嫁是一样的。从这件事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社会离婚再嫁是十分随便的。假若这件事要发生在宋(后期)明以后,一定不会判他们离婚。礼教在汉代已正式确立其在思想文化上的统治地位,礼教的贞操观是十分保守的,它绝对要求妇女恪守“从一而终”的信条。但是由于魏晋南北朝社会大分裂,对礼教是一个很大的冲击,所以在隋唐时代女人仍保留着相当大的再嫁自由。唐代再嫁的情况是很多的:
“唐公主共二百一十一人,除幼年早夭出家入道、事迹不详者外,出嫁一百二十三人。其中再嫁者达二十四人;高祖女四,太宗女六,中宗女二,睿宗女二,元宗女八,肃宗女二。其中尚有三嫁者:高宗女一,中宗女一,元宗女一,肃宗女一。”[1]
不仅仅公主再嫁比较随便,其他人再嫁也十分多。例如:诗人韩愈的女儿曾先适李氏,后嫁樊宗懿;独孤郁娶相国权文公女儿,使天子都很羡慕,实际上权文公的女儿还是个寡妇。唐明皇和杨贵妃情意深笃,后代文人在这方面着墨很多,实际杨贵妃是寿王瑁的妃子,是玄宗的儿媳妇,后来出去做了一段尼姑,玄宗便娶了过来。这样的事在当时不只一起。男的要求离婚的也有,如严灌夫无子而欲出妻,妻作诗喻义而止。
但是应该看到,在这个时代已开始对女子再嫁进行限制了。上面颜鲁公判决就是证明。此外,这个时代,从一而终的贞妇烈女在社会上已受到舆论的推崇。唐代诗人白居易的《妇人苦》就说明了这件事。《妇人苦》是一首有名的诗,是说明丈夫死后,妇人要守节。云:
蝉鬓加意梳,蛾眉用心扫。
几度晓妆成,君看不言好。
妾身重同穴,君意轻偕老。
惆怅去年来,心知未能道。(www.daowen.com)
今朝一开口,语少意何深。
愿引他时事,移君此日心。
人言夫妇亲,义合如一身。
及至生死际,何曾苦乐均。
妇人一丧夫,终得守孤孑。
有如林中竹,忽被风吹折。
一折不重生,枯身犹抱节。
男儿若丧妇,能不暂伤情。
应似门前柳,逢春易发荣。
风吹一枝折,还有一枝生。
为君委曲言,愿君再三听。
须知妇人苦,从此莫相轻。
唐代的贞节观念很淡薄,并不是个个妇人的丈夫死了都要守节。但是从这首诗中我们可以看出,守节也是当时社会衡量一个妇女好坏的标准,已为社会风俗所提倡,它表明妇女的处境江河日下。白居易认为妇女苦的原因有二:一是丈夫对她们不理解,生活不和谐;二是丈夫死了还要为他守节。妇女为丈夫守节是不平等的事,且不说妻子死了丈夫可再娶(而且必须再娶),仅从人性来讲,也是对妇女的一种折磨。白居易是个宽达大度的男子,他诗中的这种看法颇为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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