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人情,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子贵家荣,母随子贵。可是,在六朝的北魏,子贵母死却是常事。如果妃子(皇后除外)生的儿子被立为太子,母亲按规例要赐死。这种制度在婚姻史上实不常见。为查明其源,须从魏选皇后说起。《魏书·皇后传》载;
“又魏故事,将立皇后必令人铸金人,以成者为吉,不成则不得立也。”
铸金人是北魏流传下的一种迷信,北魏皇帝的确按这种方式来挑选皇后。例:
“道武皇后慕容氏,宝之季女也。中山平,入充掖庭,得幸。左丞相卫王仪等奏请皇后,帝从群臣议,令后铸金人,成,乃立之,告于郊庙,封后母孟为溧阳君,后崩。”[18]
有些妃子,深得御幸,可是因为铸不成金人,不能立为后,这些妃子如果生下儿子选作太子,按旧制,要被赐杀。例:
“道武宣穆皇后刘氏,刘眷女也,登国初,纳为夫人,生华阴公主,后生太宗。后专理内事,宠待有加,以铸金人不成,故不得登后位。魏故事,后宫产子将为储贰(即太子),其母皆赐死,太祖末年,后以旧法薨。”[19](www.daowen.com)
这样死去的颇有几个,文成元皇后李氏也是如此。例:
“及生显祖,拜贵人。太安二年,太后令依故事,令后具条记在南兄弟及引所结宗兄洪之,悉以付托,临诀,每一称兄弟,辄拊胸恸泣,遂薨。后谥元皇后。”[20]
这种制度直到孝文帝时才有所改变。例:
(孝文贞皇后林氏)“得幸于高祖,生皇子恂,以恂将为储贰,太和七年后依旧制薨。高祖仁恕,不欲袭前事,而禀文明太后意,故不果行。”[21]
子贵母死,不是魏的首创,是汉时武帝始作俑。昭帝在幼时,武帝便把他的母亲钩弋夫人杀了,是怕她在自己死后,像汉初吕后一样专权。武帝这一措施,还稍合乎情理,及北魏把此办法作为定制,也实在是“矫枉之义不亦过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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