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重亲:中国婚姻史中的禁忌与重要性

重亲:中国婚姻史中的禁忌与重要性

更新时间:2025-0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原始社会后期,由于族外婚的形成,重亲的现象就被禁止了。在汉代重亲有两种情况:一姻家恒为姻家;二婚家恒为婚家。重亲原因很多,但主要的是通过联姻来加强自己的势力,巩固已有的私人联合,《汉书·燕灵王刘建传》记载:其母曰纪太后。在汉代,对重亲不但不禁止,而且皇家竞尚为之。这种关系用图表示是:像这样的重亲关系不胜枚举,就是婚配娶上辈之女子也很多。

原始社会后期,由于族外婚的形成,重亲的现象就被禁止了。周代出现的“同姓不婚”的现象是绝好的例证。但是到了汉代,重亲的现象又死灰复燃。在汉代重亲有两种情况:一姻家恒为姻家;二婚家恒为婚家(按:女氏称婚,婿氏称姻)。重亲原因很多,但主要的是通过联姻来加强自己的势力,巩固已有的私人联合,《汉书·燕灵王刘建传》记载:

其母曰纪太后。太后娶其弟纪氏女为王后,王不爱,纪太后欲其家重宠。”

后汉书·钟皓传》云:

“皓兄子瑾母,膺之姑也。瑾好学慕古,有退让风,与膺同年,俱有声名。膺祖太尉修,常言:‘瑾似我家性,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复以膺妹妻之。”

在汉代,对重亲不但不禁止,而且皇家竞尚为之。孝惠帝的张皇后就是自己亲姐姐鲁元公主女儿。[8]因为重亲的缘故,所以婚娶长幼不计,辈分不别。清人赵翼说汉代“婚娶不论行辈”,就是指这种现象。《汉书·文三王传》云:

“荒王女弟园子为立舅任宝妻,宝兄子昭为立后。”

这是一个三重婚姻

(“===”号表示婚姻关系,“---”号表示血缘联系,下表皆同)

《后汉书·耿弇传》云:“忠卒,子冯嗣。冯卒,子良嗣,一名无禁。延光中,尚安帝妹濮阳长公主。……隃麋侯霸卒,子文金嗣,为羽林左监。文金卒,子喜嗣。喜卒,子显嗣,为羽林左监。显卒,子援嗣,尚桓帝妹长社公主。……牟平侯舒卒,子袭嗣,尚显宗女隆虑公主。袭卒,子宝嗣。宝女弟为清河孝王妃。”(www.daowen.com)

这种重亲,并且不论行辈嫁娶的还有很多,《后汉书·阴识传》云:

“阴识字次伯,南阳新野人也,光烈皇后之前母兄也。……躬弟子纲女为和帝皇后。”

又《后汉书·阴兴传》云:“兴字君陵,光烈皇后母弟也。兴弟就,……就子丰尚郦邑公主。”

这种关系用图表示是:

像这样的重亲关系不胜枚举,就是婚配娶上辈之女子也很多。《汉书·外戚传》云:

“孝昭上官皇后,祖父桀。……初,桀子安娶霍光女,……时上官安有女,即霍光外孙,……安女入为婕妤,……月余,遂立为皇后。”又云:“孝宣霍皇后,大司马大将军博陆侯光女也。……五日一朝皇太后于长乐宫,亲奉案上食,以妇道共养。及霍后立,亦修许后故事。而皇太后亲霍后之姊子,故常竦体,敬而礼之。”

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宣帝是昭帝姪孙,上官后乃宣帝叔祖母,霍后则上官后之姨母。

娶平、下辈之女的也常见,上面谈到孝惠帝娶姐姐鲁元公主的女儿就是如此。汉初刘泽娶吕媭的女儿,细究则是以兄弟之姨姪女为妻。[9]东汉桓帝纳寇荣的从孙女于后宫,则是以妹婿之女为偶。[10]士大夫之间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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