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依法行政制度的三大具体措施

依法行政制度的三大具体措施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综上所述,负面清单在我国尚属新鲜事物,仍然有很多的问题有待我们解决,但由于我国对外开放和涉外投资协定谈判的客观需要,使得负面清单乃至不符措施清单的制定与完善成为迫切之需。

依法行政制度的三大具体措施

1.借鉴国际规则,分阶段拓展投资含义

为确保全国性负面清单,乃至未来不符措施清单的有效性,中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就相关投资的内涵拟定阶段性拓展计划,并让其分层次、分步骤落地,从而最终实现与国际接轨的目标。

2.充分研究美国、欧盟对外国投资的市场准入障碍,在借鉴不符措施内容的同时,制定必要的谈判方案

我国目前在业绩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等不符措施方面的研究较少,加之目前中美中欧双边投资协定都在谈判之中,因此可以考虑着力研究美国和欧盟在这些领域不符措施的实践经验和具体规定,在推进我国负面清单和不符措施清单拟定的同时,及时制定对应的谈判方案。

3.适时调整产业门类的分类方式和涵盖范围

一是加快对敏感性产业或者新兴产业(包括可确认新兴产业和不可确认新兴产业)的界定,并制定相关保护规定,或者纳入拟采取不符措施的清单之内;二是确立涉及国家安全的基础设施产业、需要保护的幼稚产业和相对优势产业,并将其纳入现行不符措施清单;三是加快研究我国负面清单乃至未来不符措施清单产业门类的分类方式,使之与国际接轨。一方面在负面清单/不符措施清单的拟定中积极做到使用两位编码,另一方面建议参照墨西哥的做法,以附件的形式,在负面清单和不符措施清单中专门列出“行业分类”一栏,说明该行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中的代码和相应名称,尽可能地保证该保留措施或承诺在我国的适应 性。

综上所述,负面清单在我国尚属新鲜事物,仍然有很多的问题有待我们解决,但由于我国对外开放和涉外投资协定谈判的客观需要,使得负面清单乃至不符措施清单的制定与完善成为迫切之需。为此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有关部门都应积极参与其中,以实现在确保国家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制度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进程的目标。

作者简介:(www.daowen.com)

赵如松,男,现为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汇编(英文版)》主编。

【注释】

[1]菲律宾的负面清单的名称是“Ninth Regular Foreign Investment Negative List”,目前为第九版,是以外资在特定行业占股权比例的形式出现的。

[2]这也是世界上首次出现“Negative List”这个词汇。

[3]保留的4项措施分别是:保留禁止外国人参与国有资产处置的权力;保留采取与补贴有关的措施的权力;垄断行业开放后,仍保留采取与维护、指定和取消公共垄断(包括私营化)有关的措施的权力;在互惠基础上处理外国投资者与土地所有权、租赁权有关的事项。

[4]笔者认为此处“变更”两字其实只是字面意思而已,并不能等同于国际规则中“获取和扩大”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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