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各种各样,既有医院和患者方面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经过梳理分析,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医疗资源的供需失衡
长期以来,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均衡,有限的医疗资源过度集中在大城市和大医院,小城市和农村的医疗卫生机构条件差、水平低,群众不信任。一旦患病,特别是较严重的疾病,患者都希望到大医院找名医生就诊。由于优质的医疗资源有限甚至稀缺,客观上造成了供需失衡,在一些大医院特别是知名的三级医院人满为患的现象非常突出。供需失衡状况下,患者在挂号、看病、取药、住院、收费等各个环节,难免会产生不满,这为医患纠纷的产生埋下了种子。随着社会节奏日益加快,急躁的心理也比以往更为常见,医患纠纷从隐患发展为现实的纠纷,可能性也随之加大。在医疗机构超负荷运转的情况下,医生由于负担重、压力大,加班加点,如果再得不到病人的理解,也难免会有一些不冷静的情绪,有时就会造成医患关系紧张。
2.医患之间缺乏理解沟通
医疗服务与其他领域的服务有很大的不同,其中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医疗服务是具有探索性、实践性、风险性的工作。由于人体存在客观差异,即便医生尽职尽责,对相同的疾病采取同样的治疗方法,也可能出现不同的结果。加上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对医疗专业知识的了解程度悬殊,很容易引发医患纠纷。有的患者花了很多费用,却达不到期望的治疗效果,在缺乏理解和沟通的情况下,患者就容易迁怒于医生。越是在知名度高的医院,患者的期望值就越高,一旦未能获得期望的治疗效果,就更容易产生不满情绪。这也是医患纠纷大多发生在大医院的原因。同时,有些医生对患者面临的困惑缺乏必要的体谅和关爱,对采取某种医疗措施的原因不愿意进行解释,也可能引起患者的不满和误解。患者对医务人员的猜忌和不信任增加,医务人员对患者的防范心理加重,使得医患关系不断恶化。(www.daowen.com)
3.医护人员存在不当行为
客观地讲,在一些医疗机构,部分医护人员的确存在不当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一是有的医生在诊疗中言行不规范,在治疗时间、疗效等方面,轻易向患者作出承诺,在未能达到预期承诺时,未尽充分的告知义务,使患者对可能出现的后果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对不良后果的出现不能理解,患者就可能怪罪于医院。二是有的医护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在诊疗中不按医疗规范操作,导致患者不满,从而引发纠纷。三是有的医护人员业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个人修养差,加之医院对医护人员的要求不严格,放松管理,以至于出现误诊现象,也是造成医患纠纷的重要原因。
浦东新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2012年8月公布的白皮书显示,在医患纠纷的具体原因方面,医疗机构提供服务不规范的占27.9%,如病史书写不规范,术前告知不充分,导致患者在手术失败后难以承受等;医疗机构主观过失的占14%,如医生过于自信,在术前检查不全面的前提下贸然实施手术,导致术后并发症或延误治疗时机,个别医生缺乏主动性和责任心,尤其是遇到节假日期间,没有与值班医生有效交接,跟踪治疗,造成疾病治疗不及时或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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