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企联:国际雇主组织确定的中国唯一代表

中国企联:国际雇主组织确定的中国唯一代表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3年6月,国际雇主组织总理事会一致通过决议,接受中国企联为该组织正式会员,并确认中国企联作为国际雇主组织的中国唯一代表。中国企联还作为中国雇主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一道,组成我国“三方代表团”。因此,中国企联目前是中国企业界最具代表性的社团组织,也是唯一代表中国雇主组织参加国际劳工大会的社团组织。

中国企联:国际雇主组织确定的中国唯一代表

中国的雇主组织是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联合会(简称中国企联)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民政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址设在北京市。目前,中国企联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中国企联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其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中国企业联合会的前身为1979年3月成立的中国企业管理协会。1999年4月24日,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批,国家民政部核准,更名为中国企业联合会。组建中国企业联合会主要发起单位有:中国乡镇企业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中国女企业家协会、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

随着国际劳工组织的地位和影响的扩大,国际雇主组织在国际劳工组织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在国际劳工组织中的雇主组织活动皆由国际雇主组织所控制,故非国际雇主组织的成员在国际劳工组织中的活动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在过去较长的一段时间里,中国企联作为中国的雇主组织,一直未能加入国际雇主组织。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特别是中国国际地位的显著提高,国际雇主组织的态度逐渐改变,东盟等一些国家的雇主组织也一再呼吁和支持中国企联的加入。(www.daowen.com)

1999年4月,国际雇主组织对中国企联的宗旨、性质以及在中国企业界的地位、作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考察,肯定了中国企联作为中国国家级雇主组织代表的地位,按章程规定,已具备了加入国际雇主组织的条件。2003年6月,国际雇主组织总理事会一致通过决议,接受中国企联为该组织正式会员,并确认中国企联作为国际雇主组织的中国唯一代表。中国企联还作为中国雇主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一道,组成我国“三方代表团”。因此,中国企联目前是中国企业界最具代表性的社团组织,也是唯一代表中国雇主组织参加国际劳工大会的社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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