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友好来信和订正补充,吴小如戏曲文集全编

友好来信和订正补充,吴小如戏曲文集全编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已据伯驹先生遗作《红毹纪梦诗注》的记载把《说余派》中的错误改正,并对钮骠和欧阳中石同志致谢。“安乐死”之死意味着一个人的生命之结束,而佛教之“灭”或“涅槃”则意味着一个人的生命中的一个阶段;“安

友好来信和订正补充,吴小如戏曲文集全编

1982年1月10日,中国戏曲学院钮骠同志来信;同年3月4日,奚啸伯先生的高足欧阳中石同志也托人捎来口信:共同指出余叔岩、杨小楼、王凤卿、程继先诸人陪张伯驹先生演《失·空·斩》的地点、时间及扮演司马懿者是谁,均有错误。现已据伯驹先生遗作《红毹纪梦诗注》的记载把《说余派》中的错误改正,并对钮骠和欧阳中石同志致谢。

1月10日钮骠同志来信尚提到以下几点:一、“孟小冬在拜余先后所演出的剧目,是否还应有《盗宗卷》《托兆碰碑》《四郎探母》?据我记忆,以上三剧均有剧照发表于当时的杂志上。”二、“秦琼所用的双锏‘乃是硬纸胎做的’说法不妥。戏台上所用鞭、锏之类兵器,均系木制,从来不用硬纸为料。”三、关于余叔岩上演过的剧目,来信说:“最近查阅了1919年前后余先生在京演出的剧目,发现他将谭鑫培生前所演的剧目几乎都演了,除了谭早年曾演过的《挑华车》、《三岔口》(刘利华)、《五人义》(周文元)外,余氏所演的剧目数量超过了谭。更为有趣的是:谭演了《恶虎村》的黄天霸,余则演了《连环套》的黄天霸(1919年与钱金福、王长林合演);谭演过《金钱豹》的猴儿,余则演了《安天会》的猴儿;谭演过《霸王庄》的朱光祖,余则演了《蜡庙》的朱光祖。这三例,我认为都不是无意的巧合,是余久有此志,恐怕也是意在表明‘老师能动的戏,自己也能拿得起来’吧?”又说:“余的演出剧目中还有三出冷戏:《锤换带》(《汜水关》)、《葭萌关》(老生马超)、《献长安》(与梅兰芳、王凤卿合演),值得注意。”

小如按:钮骠同志所谈这几点都很重要。关于孟小冬的这几张剧照我都见过。《盗宗卷》是孟与鲍吉祥合影,鲍身形太大,孟显得又矮又小;《碰碑》剧照,1981年的《北京戏剧报》还转载过;《探母》我见到的一张是《坐宫》的扮相。但拙文所说,是指“孟小冬在拜余叔岩后先后演出”了共哪些戏,不包括她拜余以前所演诸戏。如果把孟在拜余叔岩之前所演诸戏也统计在内,则我所漏举者绝对不止此三出。事实上,在孟拜余以前,除《碰碑》外,我于某次堂会戏即亲见孟与尚小云合演过《探母》;在吉祥或长安戏院(记不清了)还见过孟演的《盗宗卷》和《黄金台》(带“盘关”)双出。当然,在孟拜余之后,并不排斥她仍演过这三出戏。但拙文《说余派》中所列剧目,大都是我本人看过或从收音机中听到过的,至少也是见于报刊登载过的。如《搜孤救孤》先在北京演过,景孤血先生有专文评论之;后在杜月笙堂会演出,演完孟即嫁给了杜做妾。我虽未看过,但也列入孟演出的剧目中了。至于钮骠同志所提到的这三出戏,则因只见过照片,故未列入耳。

关于秦琼所用双锏非硬纸所制,这是我对戏班后台情况不了解的结果,理当承认错误。但我所写确是先姑丈何老先生原话,大约他对后台的情况也不够清楚。至于是否余叔岩果真这样对他说的,就不得而知了。

图74 北凉第275窟南壁 太子出游四门(局部)

悉达多为避苦求乐出家修行,而在具体的修行过程中,本来也想同一些苦行僧一样,以毒攻毒,以苦行的办法来摆脱苦境,谁知在六年的苦行中,由于仅喝一点豆羹赖以活命,弄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于是“欲求好食”向村女乞求营养丰富的牛乳来滋补身体。这以后在有了健康的身体和愉快的精神的基础上,才一下子在菩提树下悟出“四谛”,佛教也才由此而生。

从悉达多出游四门所遇所感和出家修行之目的,又从悉达多本人在最初的修行(并非佛教的修行)中由苦行改为非苦行,均可看到佛教既不主张苦行,也不主张弃乐求苦,而是恰好相反。

再从佛教的基本教义“四谛”来看,也是如此。所谓“四谛”,即“苦、集、灭、道”四谛,“谛”是“真理”的意思。佛教认为,人世间一切皆苦,具体为“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等等。这是人对自身周围的一种认识,也是一种对现实的不满。由不满自身周围之苦状,进而探究其因,这“因”便是“集”;探求苦闷之目的是为了摆脱苦境,希望由“不满”而变为“满”,即努力“避苦”、“弃苦”,弃苦后的最高境界为“涅槃”,这就是“灭”;为达到“涅槃”境界而进行的修行方法,便谓之“道”。“四谛”是要求人们在认识了自己的“苦”境以后,利用修“道”的方法,消除烦恼之因,达到“寂灭为乐”的“涅槃”境界。所谓“涅槃”,又叫“入灭”、“灭度”、“圆寂”等,是佛教所宣扬的人们靠修行达到的最高境界。人们一谈到“灭”,一谈到“涅槃”,便立即联想到“死”。在世人的心目中,“死”是最大的痛苦,许多人都想长生不老,都想避死,都想避开这最大的痛苦,于是一般人便以为佛教“弃乐求苦”。

从现象来看,佛教所追求的“灭”,所追求的“涅槃”境界,确实具有“死”的形式,并且在具体的实践中,通过修道达到“灭”或“涅槃”的境界时,人确实便要“死”去。因此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佛教确实追求“死”。但是从本质上看,四谛之“灭”,以及所谓“涅槃”之境界,虽然在一定形式上确实包括了人们常说的“死”在内,但由于佛教教义之根本,包括“四谛”之根本,是因果关系,即佛教把整个宇宙的一切都看成是因果循环,故从佛教基本教义出发而论,所谓“灭”,所谓“死”,不过是某一事物在其因果循环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而已。“死”是“涅槃”的一种形式,但“死”不等于“涅槃”,“死”是到达“涅槃”境界途中的一个环节,通过“死”可以到达“涅槃”境界,但“死”后不一定到达“涅槃”境界,“死”后还可能变为畜生、饿鬼,降到更低精神境界。佛教追求的不是通向更低精神境界的死,而是追求通向更高精神境界之死。显然,这是追求一种“乐的境界”。佛教认为通向“涅槃”境界的“死”这个环节对于人生来说,并非痛苦的环节,而是摆脱痛苦的环节。这就如同现代许多国家研究的“安乐死”问题一样。我们既不能把寻求“安乐死”的病人说成是“弃乐求苦”,更不能把主张让病人“安乐死”的医生或学者说成是“弃乐求苦”。佛教教义中的“灭”,实际上就如同这种“安乐死”。

不过,佛教所宣传的“灭谛”和其追求的“涅槃”境界,和现代医学界中所说的“安乐死”亦有所不同。“安乐死”之死意味着一个人的生命之结束,而佛教之“灭”或“涅槃”则意味着一个人的生命中的一个阶段;“安乐死”意味着就此了结,“灭”或“涅槃’”并不意味着就此了结,而把着眼点放在那“了结”之后:概言之,一个追求“安乐”之“死”,另一个追求“死”后之“安乐”。

不管是佛教的“灭”或“涅槃”也好,还是国外医学伦理学中的“安乐死”也好,有一个共同的本质,便都是“避苦求乐”。

另外,人们追求的西方极乐世界,更是反映了佛教和广大民众的避苦求乐思想。

有了正确的人生观,才可能有正确的人生目标和行为。避苦求乐的人生观是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它是佛教的自利利他道德原则的思想基础。它不仅指导个人的行为,同时也指导如何处理个人和社会的关系,所以具有很重要的普济于世的意义。

(二)自利利他的道德原则

众所周知,佛教宣扬的阿罗汉果强调自我解脱,而菩萨果则一方面考虑自我解脱,另一方面要求帮助众生也获得解脱。从道德基本原则,即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关系而论,罗汉是以利己为根本目的,菩萨果是自利利他,即两者兼顾。如《佛说无量寿经》认为:“自利利人,彼我兼利”。丁福保《佛学大辞典》有所谓“二利”的概念,里面明确指出:“上求菩提为自利,下化众生为利他。小乘之行,唯为自利,菩萨之行,乃兼利他。”按照大乘佛教的要求,菩萨的修行方法可以归结为六种,即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等所谓六度。就个人与他人的关系而言,在六度中,尤其注重“布施”,因为“布施”是所谓“自利利人”、“即帮助自己解脱,又帮助众生解脱”的最直接体现。布施的原则是:“若有来求而不爱惜,辄能尽施。”[13]例如据佛经说,有一个叫须达拏的太子,喜好布施济度,不仅将国家的库藏施舍一空,甚至将涉及国家生死存亡的镇国之宝白象也毫不犹豫地施与敌国,更有甚者,连亲生骨肉也不顾,把两个儿子送与恶人为奴仆(敦煌壁画中描绘有须达拏太子亲自以绳缚二子交给恶人,二子依恋父母不肯离去,太子皆以鞭抽打,二子血流于地等感人泪下的生动形象)。

值得注意的是,“布施”并不是纯粹利他的,利他的同时也利己。施出的愈多,将获得的也就愈多。如上述须达拏太子慷慨将一切都布施后,便因此感动上天,不仅使太子复获大富,全家团聚,并且敌国也为之感化,遣使送归宝象,两国结好,太子还由此成了佛。敦煌壁画中有不少类似的佛经故事,如北凉第275窟“尸毗王割肉贸鸽”故事中,尸毗王为了拯救鸽子,不惜割取自己身肉,而此行为使天地震动,天神则以神通力,使尸毗王身体复原完好(图75);“快目王施眼”故事中,快目王将自己的双眼挖出,施与敌国间谍后,眼眶里又长出了比以往更加明亮、美丽的眼珠;“月光王施头”故事中,月光王将头施与恶人劳度叉后,上天诸神从天而降,同声赞叹:“月光大王,以头布施,功德道行,都已圆满。”而恶人劳度叉却被人人唾骂痛斥,最后心碎肝裂,吐血而死(图76)。最悲壮的是北魏第254窟“萨埵太子舍身饲虎”的故事,萨埵出游山林,见一母虎带数幼虎,饥渴交迫,行将死去,萨埵便以竹刺喉出血,投崖饲虎,让饿虎舐血啖肉。这一行为不仅立即使层层天神为之感动,为之祈祷赞颂,太子亦因此成佛上天,并且长期以来为世人称叹,成为千古美谈(图77)。

图75 北凉第275窟北壁 尸毗王本生

图76 北凉第275窟北壁 月光王本生

从以上所举数例可以看出佛教的“布施”行为,从思想动机来看也是自利利他。如《阿差末菩萨经》卷2所云:“以手施人,后为一切道法之首;耳鼻施者,后身具足,无一缺漏;以眼施者,后逮法眼为一切首道法之眼;以头施者,后所生处,三世特尊,独步无侣,诸通敏慧;肌肉施者,后成佛道,人来听经;破骨以髓施者,后得佛身,身如金刚,无能动摇”。“施手”是为了成为一切道法之首,“施耳鼻”是为了后身具足,“施眼”是为了得法,“施头”是为了成为三世特尊,“施肌肉”是为了成佛道,“施骨髓”是为了得佛身。

“布施”、“持戒”等六度的目的,在于为菩萨积累觉悟成佛的功德,亦简称“植德本”。“功德”包括一切可以获得后福和成就佛的思想与行动。具体而言,“功谓功能,善有资润福利之功,故名为功,此功是其善行家德,名为功德”。[14]“德”也释作“得”,如《胜鬘经宝窟》说:“恶尽曰功,善满称德,又德者得也,修功所得,故名功德也。”丁福保《佛学大辞典》云:“施物名功,归己曰德。”显然积功德符合自利利他的原则,更是普济于世的思想和行为。

再以福田思想而论,也是利他的同时也利己,为人们称道的佛教徒所做的一些对社会有益的事,如植树、修桥、筑路、治病等,便主要源于福田思想。《佛说诸德福田经》中,对福田的内容作了叙述:“佛告天帝,复有七法,广施名曰福田。行者得福即生于梵天。何谓为七?一者兴立佛图,僧房堂阁;二者园果浴池,树木清凉;三者常施医药,疗救众病;四者作牢坚船,济渡人民;五者安设桥梁,过渡羸弱;六者近道作井,渴乏得饮;七者造作圊厕,施便利处。”所谓“福田”,即福之田,指能生长幸福的地方。也就是说,只要就一定的对象布施,就能积聚功德,成就佛果。悲田指一切贫困者,也包含畜生。佛教认为对贫穷孤老乃至饿狗虫蚁救济,也将获“最胜功德”,也符合自利利他原则,是普济于世的思想和行为。

图77 北魏第254窟南壁 舍身饲虎

关于大、小乘之间的区别,有许多人认为大乘是自利利他,而小乘是自利,便认为小乘的阿罗汉境界太低。对此,中国当代高僧、著名佛学家、四川省佛学院院长遍能法师则有不同看法:“什么大乘小乘的?佛教的本身并没有大小乘的分别,缘起中道是佛教惟一的正见……其实,在佛教的修持实践上,所谓的北传大乘佛教,未必体现出真正的大乘佛教精神之伟大和崇高,南传的所谓小乘佛教的行持,未必都是只求自我解脱、不利益众生的自私自利。大乘的精神境界是度尽一切众生,小乘的精神境界的确是自利自度。发心尽管不同,但都是释迦牟尼佛的正信弟子啊!不能自觉,岂能觉他;不能自利,岂能利他。”[15]

佛教所宣传的自利利他或自利的道德原则,给人们提供了切实可行、于己于社会都有利的行为目标。北周第296窟窟顶北披东段所绘的《福田经变》,便鼓励人们多做公益事业,宣传利人可以利己的伦理思想。

(三)两大眷属的家庭观念

世人多以为佛教无家庭观念,其实不然。佛教的家庭观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传宗接代的重视和对两性关系的认识。我们知道: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为两种生产,其中一种生产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16]。佛教对“种的蕃衍”也是十分重视的,据《过去现在因果经》记载,悉达多太子决意出家时,父王曾对太子说:“国嗣既重,属当相继,唯愿为我,生汝一子,然后绝俗,不复相违。”太子于是心想:“大王所以苦留我者,正自为国无绍嗣耳。”便对父王说:“善哉如敕。”然后“即以左手,指其妃腹,时耶输陀罗,便觉体异,自知有孕”。这与中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观念颇为相似。(www.daowen.com)

佛学中有“男女二根”的概念,男根指男性之生殖器,女根指女性之生殖器。亦有佛经专门论及男女性交与生育之关系,其论述近似于现代的优生学理论,如《增壹阿含经》卷12中谈到,若“父母共集一处,尔时父欲意盛母不大殷勤,则非成胎……母欲炽盛父不大殷勤,则非成胎……父有风病母有冷病,则不成胎……母有风病父有冷病,则非成胎……父身水气偏多母无此患,则非成胎……父身遇重患……(或)母身得重患……(或)父母身俱得疾病,则非成胎”。文中反复出现“父母集在一处”的话(引文中已删)是对“种的蕃衍”的最基本条件的客观认识,如结合引文中所述父母身心健康对受孕的影响,可以看出佛教对生育的认识含有唯物的、科学的成分。

2.对婚姻关系的认识和注重。《起世经》曾明确指出:“阎浮提人、瞿陀尼人、弗婆提人,悉有男婚女嫁之法……诸龙金翅鸟阿修罗等,皆有婚嫁,男女法式,略如人间。四天王天、三十三天、夜摩天……皆有婚嫁。略说如前。”敦煌壁画中有大量关于“弥勒世界”的形象描绘,里面的婚礼场面,虽然是以唐、宋时期现实生活为蓝本,但表现的却是佛教的某种理想社会。佛经说,在弥勒世界里,人寿极长,能活到八万四千岁,因此女人要到五百岁才出嫁。壁画表现的就是这种男婚女嫁。

佛教不但不回避谈婚姻问题,对其中诸如议婚、求婚、争婚等具体细节也很关注。例如《修行本起经》便以大量篇幅详细叙述了太子悉达多的婚姻过程,说是悉达多长大成人后,其父净饭王便召群臣为其议婚,有臣就说:“太子已大,宜当妻娶。”于是欲聘邻国须波佛王之女裘夷为媳。而裘夷闻悉后,向父王建议所有求婚者必须竞技,优胜者许婚。而悉达多太子为了娶裘夷为妻,与优陀、难陀、调伏等人进行了精彩的掷象、相扑、射箭等比赛,莫高窟北周第290窟窟顶人字披所绘《佛传》故事画便形象描绘了有关内容(图78)。其中还有与我国抛绣球择婚类似的活动,说是太子抛掷珠串,直落裘夷身上,将求婚过程推向高潮。由此亦可看到佛教对婚姻形式的注重。另外,佛经还记载了护佛神天龙八部中的帝释天、阿修罗因婚姻矛盾大战的故事,亦被佛教界长期传为佳话。

关于余叔岩演过的武戏剧目,我在《说余派》中只举了《骆马湖》《翠屏山》《安天会》以及《蜡庙》的朱光祖等。我曾听李少春谈,余叔岩确给他“说”过《骆马湖》,并在指点少春时曾说过“我从前在春阳友会唱的时候”怎样怎样。故少春在拜余后演此戏曾公开标出“余叔岩先生亲授”字样。另据先姑丈何老谈,他见过叔岩的《骆马湖》,只演问樵、拜庄、酒楼三场。故拙文及之。这也是黄天霸的戏。《翠屏山》是余氏保留剧目,人所共知。《安天会》则是王金璐同志告诉我的。至于《蜡庙》的朱光祖,乃梨园公会每年演封箱戏反串《大蜡庙》中的角色之一。据先姑丈何静若老先生谈,反串《大蜡庙》是民国初年袁世凯当政时由袁寒云、张菊杭(何老的表哥,我在三四十年代曾见过这位老先生,以“大表伯”称之)、余叔岩和我姑丈几个人凑在一起出的点子。可见余叔岩演此戏的朱光祖确非偶然凑趣,钮骠同志的推测还是有道理的。后来余叔岩因病退出舞台,朱光祖一角就由谭富英“接班”了。另外的三出冷戏,《汜水关》拙文已谈到;《献长安》即《战蒲关》的前一折,梅、余、王合演此戏,实包括《战蒲关》在内,而且主要还是演《战蒲关》,甚至可能剧名虽称《献长安》,而演出时只唱后面《蒲关》一折。因为即使加上前面一折,梅、余也都没有“活儿”。此戏梅演王霸之妾徐艳贞,余演王霸仆人刘忠,王凤卿演王霸。到四十年代,尚小云与马连良(刘忠)、谭富英(王霸)还合演过此戏,亦只唱《蒲关》一折。刘忠为衰派老生应工,余、马戏路本自相同。只有《连环套》和老生扮马超的《葭萌关》(此原是老路正规演法,以武生扮马超是南派后改的),是我第一次听说的。

1982年3月23日,北京第二医学院刘曾复教授来信对拙文《说余派》提出订正补充意见,谨照录如下:

小如兄:

承赠大作,一气拜读,甚为过瘾。又连续读了几遍,感到此文登在《学林漫录》这样的学术刊物上甚为合适,足够水平。文中内容可称为“经典性”资料,非过去一般材料可比也。

文中有一二处与弟所记忆微有出入,在真正诚心下谈出来供参考,当不会怪罪也。

一、开明义务戏《出箱》之前的戏是茹富兰《状元印》,王瑶卿、程继先《悦来店》。煞神是范宝亭,葛登云是蒋少奎。用范是由于与钱宝森有点别扭,钱又常去上海。但范演此戏只照一般起霸来演,与钱的路子不同,时间短;余叔岩在后台没来得及休息好,紧赶着勒头,来了个赶场。用蒋是由于余对他印象不错。但那一天蒋有点沉不住气,差点走了板。在此戏演出之前余与王福山在家练了好久,并摄有便装练功像,甚好。余出箱时出不来了,由检场推了一把才出来。

二、萧宅堂会由于台板软而不平,余推出刀后转身只左手盖头,右手指刀,腿没有抬起来,是两腿站着唱的。弟对此印象很深,因为与平时不同;但非常大方好看。自此以后弟向别人介绍此戏“地方”时,即按不抬腿的办法来说明。

三、卖五元一张票是余的诺言。余因病散班时曾作过诺言,以后再唱非卖五元一张票不唱。此次唱义务戏就定为五元一人。[1]余之刚强可见。此与余之艺术史无直接关系。

四、余教过孟小冬《换子》,弟的妹夫也去旁听,回来还与我对腔。教孟《南阳关》时,孟在余家照过《南阳关》剧照。孟本来会此戏,拜余前弟看过一次。

五、戏久不动就生,就不成,扮戏也不例外。义务戏那天,余头场方巾戴得似乎就不合适,太直了,不好看。书房重戴,似乎好些了。

总之,有些人写的东西说的话都不能“上史”,兄所选的资料都够上史的水平,不像一般掌故、轶事,可以随便说说。兄的文章确是一篇有历史价值的好文章,最好能把全部各篇收在一起正式出本书。兄身体渐复,甚为高兴。

专此,即颂健安。

弟 曾复

小如按:刘老比我长八岁,对余派艺术有很深的研究和造诣。从来信看,余叔岩的《出箱》和《盗宗卷》两场戏,刘老是在场观摩的。我在《说余派》中已谈到,开明戏院《打棍出箱》一场戏我是在收音机中听的,有些情况自然会与事实有出入。但葛登云究竟是由蒋少奎还是由马连昆扮演,我一直还有怀疑,因为这两个演员的戏我全听得不少,在收音机中听声音不致分不出来。至于《出箱》前面的戏,倒第二肯定是王幼卿的戏,绝对不会是王瑶卿。这一点我敢保证是刘老记错了。[2]第一,王瑶卿自二十年代前期即息影歌坛(这是有文字记载的),到三十年代,他不可能再上台演戏。1931年长城公司邀王、程二老录制《悦来店》《能仁寺》唱片,瑶老即已唱不成声,这时又过了好几年,他绝不会重返舞台的。如果这场戏还有王瑶卿演出,那就不能只卖五元一张票了。第二,我从收音机中听转播实况,开始播放时场上正演的是王幼卿的戏(后经证明是《能仁寺》),这一点我不会记错。前面的武戏确为茹富兰所演,这是从当时报纸广告上看到的,至今还有印象。[3]至于余氏“出箱”时使“铁板桥”(足见他不肯偷懒),第一次确未出来,结果由检场人帮忙,第二次才出来的。这在当时的报纸上也有评论。

关于《盗宗卷》,我在写文章时只侧重谈到张伯驹先生对余氏唱腔的推测分析,就没有仔细回忆余氏在场上的表演。根据刘老所谈,我重新温习了一下当时余氏在台上演出的实况。余先生在拿刀、扔刀之后,照一般演法应该是左手翻水袖盖头(举手过顶,袖子搭在纱帽上),右手向前伸出指着地下的刀,左腿直立,右腿抬起,唱完“白亮亮钢刀吓煞了人”一句再让右腿着地。演员在舞台上演戏,无论手足都一定要讲究左右前后上下里外对称,最忌出现“一顺边”的动作。比如向前伸右手,就不许同时向前迈右腿,左手在上,右手就宜于在下;两手如此,两足亦然;就是手与足之间也要有左右前后和里外之分。余叔岩演到此处,左手在上,右手在下;左手向后盖头,右手向前指刀,自然不会“一顺边”。但他确曾试抬了一下右腿,大约就由于发现了刘老说的“台板软而不平”的不利的客观条件吧,他的右腿确未抬起。但如向前迈出,则与伸出的右手形成“一顺边”;如两腿平板地并立在地上,又显得死板,刘老说的“大方好看”就不可能展现在观众眼前了。据我记忆所及,余氏当时的右腿并未与左腿平列,而是踮起右足尖,膝部微曲,比左腿稍稍前移了少许,但基本上还是两条腿同时站着的。这样的姿势,就两腿而言是右前左后;从右手与右腿的位置来看,则又是手在前足在后,都没有“一顺边”的毛病。现在回想起来,确是十分好看,且见出余氏匠心。我把上述这些情况写了一封回信给曾复同志,承他于3月27日又复我一信,读了他的意见,并补充一些拙文未涉及的内容:

小如兄:

手示奉到。余《出箱》(配葛登云者)确是蒋少奎,邀他的经过弟知道。那一天蒋唱得很坏,大失众望。那天余的配角全都是新的,胡琴是朱(嘉夔),朱那天拉的大家都满意,特别是后来来了个“反八岔”,落了好。余演完累坏了,一夜没睡。

余《宗卷》扮田子春的是李春义。李看来不怎样,但总唱比较重要的角(例如杨小楼演《飞杈阵》李饰邓禹),大概他会的多。想起当年余演《宗卷》用过刘景然陈平,后来用鲍(吉祥),鲍比刘好。……书不尽言,即颂阖府均吉。

弟 曾复

又:老生流派的文章,兄最好能专门出一本书。

关于余叔岩演《打棍出箱》的配角和前场的其他剧目,我曾拜托几位同志查检资料(如当时的报纸广告或剧场的当天戏单),至今尚未找到。[4]衷心希望海内外读者和当年曾在现场看过余氏《出箱》的老顾曲家给予协助和指教。

此外,在《说余派》文中还有一处已有所改正,即余氏自1929年以后才正式辍演,我原稿说他1926年以后即息影歌坛是不确切的。事实上他在1926年以后身体确已愈来愈差,并偶有便血症状。至1927年以后便不常演出,1928年乃正式散班辍演,不过他舞台生命至1929年后始告中断。[5]这有1929年4月的一场义务戏戏单为证(见董维贤同志《京剧流派》一书所附影印件),说明这一年他还是偶然在堂会或义务演出中露面的。据说他最后一场演出是《连营寨》。临上场以前想上厕所,因前台催场而他又觉得这出戏很短,稍忍一时唱完就算了。不想等终场后再上厕所,却已解不出小便来了。经过就医排尿,发现便血严重,这才正式辍演。又,叔岩膀胱有病,一直是在协和医院找专家治疗的。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燕京大学和协和医院同时关闭,英美籍人士撤离,中国专家或疏散离京,或转入地下。至1942年叔岩旧病复发,求医无方,而他又拒绝找日本医生诊治,拖到1943年,终于不起。这些事实本与其艺术修养无关,但据张伯驹先生的《红毹纪梦诗注》所载,和一些知情人所谈,得知叔岩在京津沦陷后还是非常爱国的。他的病和死也与当时处境和条件不无关系,故特补充说明如上。余氏为了不给杜月笙唱堂会戏,表示宁愿一生不去上海。张伯驹先生为此对余氏深表敬意。而余氏弟子孟小冬却为了分得产业,竟不惜下嫁风烛残年的杜月笙为妾,在做人方面真有点愧对乃师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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