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设计是对教学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的预测,是教学设计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科学合理的教学目标是保证教学活动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以核心素养发展为指向的课堂教学,无论是教学内容、教学活动还是教学评价,都牢牢指向学生发展的核心素养,并确保有效达成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为此,教师必须设计好指向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的教学目标。
以核心素养发展为指向的课堂教学目标离不开“三维目标”。核心素养的提出是对课程改革提出的三维目标的升级。核心素养既来自三维目标又高于三维目标,它不是三维目标的叠加,而是“合体”。所以,培养核心素养依然离不开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支持和支撑。
以核心素养发展为指向的课堂教学目标,也要突出“思维素养”目标。对数学教师而言,“为思维而教”这句话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数学教育的本真意义。数学学习的一个主要价值就是有利于人们思维方式的改进,并使人们能逐步学会更清晰、更合理、更深入地思考问题。可见,思维既是数学能力之“核”,又是数学素养之“魂”。当然,这种思维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思考”,它更倾向于学生自发而为的、更具“超能”的、较高水平的思维品质。当一个人的思维成为习惯时,就会有很强的主动性,就能在不知不觉中将长期学习所形成的各种思维能力应用到生活的各个方面和各种问题的解决之中。当然,这样的素养必须依赖于一次又一次的思维活动来历练、滋养、培育、升华,最终实现“在思维中学会思维”。所以,以核心素养发展为指向的小学数学课堂教学,应着重于学生“思维素养”的培养。在教学目标的设置上,要考虑如何通过数学运算、直观想象、数据分析等数学内容,培养学生“数感、符号意识、空间观念、几何直观、数据分析观念、运算能力、推理能力、模型思想、应用意识、创新意识”等数学素养,帮助学生形成并建立最高层级的素养——“思维素养”。(www.daowen.com)
以核心素养发展为指向的课堂教学目标,还要关注跨学科素养目标。小学数学教学不仅教授学生数学知识与技能,还能使其提高数学思维水平,发展数学能力,形成理性精神及数学素养,与其他学科教学共同承担育人的职能。所以,设定教学目标不能完全从学科知识本位的角度考虑,不能只扫门前雪,应该站在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高境界思考问题,即数学学科应该承担哪些公共责任和义务,如合作交流、创意表达、人文情怀、感悟鉴赏、科学素养、自我管理、健康意识、国际意识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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