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明清江南望族与昆曲艺术:三个层次与人文品格

明清江南望族与昆曲艺术:三个层次与人文品格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凭借礼乐传统颁发的许可证,众多爱好者和广大艺人共同创造了昆曲的卓越成就。旧时代平民的历史观和道德观主要是在剧场和说书场形成的,昆曲艺术的娱乐性与教化性并行不悖。从这一点说,昆曲并不仅仅属于文士阶层。可见,从事昆曲需要相当高的文化素养和相当强的经济实力,处于底层的平民一般不具备条件。

明清江南望族与昆曲艺术:三个层次与人文品格

如本书第七章第一节所述,自周代以来,礼乐的理性精神就渗透于意识形态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文学艺术中国人的观念世界和行为方式等都产生了较为重大的影响。明清两代,富有生存智慧、长于变通的文士将昆曲纳入礼乐的范畴,为人们从事昆曲活动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凭借礼乐传统颁发的许可证,众多爱好者和广大艺人共同创造了昆曲的卓越成就。

笔者认为,江南望族从事昆曲主要有以下三个层次:其一,为了娱乐和消遣观看演剧,在感官获得愉悦的同时受到教育,正所谓寓教于乐。其二,出于宣泄、移情、寄托和补偿等心理需求,通过征歌、观剧、刊曲、藏曲等活动寻求心灵的抚慰和充实。其三,通过创作、表演、理论、批评和格律等各种创造性的活动,提升并展示自我才能,建构自我形象,同时对昆曲艺术产生影响。

第一个层次非常容易达到,只要亲临剧场就行。在热闹、轻松的氛围中,人们一边和亲族相聚、聊天,一边领略舞台上的历史风云、人情冷暖。通过直观、生动的舞台形象和展示世情百态,寓有道德评判的故事,人们不知不觉被吸引,受触动,较容易产生认同感,从而获得历史知识,形成基本的伦理道德观念。应该提及的是,能进入这一层次的不仅是出自望族的士绅、族中比较清寒的子弟,还有他们的异姓乡邻。旧时代平民的历史观和道德观主要是在剧场和说书场形成的,昆曲艺术的娱乐性与教化性并行不悖。从这一点说,昆曲并不仅仅属于文士阶层。

由于昆曲的高品位,一般人只能止步于第一个层次,原因在于:首先,昆曲曲调清丽柔折,曲辞“情正而词逸,思深而言婉”,[56]更符合官僚和士绅阶层的审美趣味。其次,昆曲有一套严格的规范,曲词典雅华奥。如果没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既不能从事创作,也难以理解和接受,无法充分地享受书写的乐趣和创造的满足。再者,水磨调“启口轻圆”,“收音纯细”,幽咽、低徊,演出场所必须安静,面积不宜太大,景色清幽、秀丽、典雅的私家园林最为适合。园林中,亭台轩榭与池塘、假山相互配合,种种奇花异草和修竹、藤萝点缀其中,有小径通幽,龙吟细细。月白风清之夜,在水边的亭子里,乐工敲响檀板,擫笛吹箫,绝色歌姬轻启朱唇,曼妙的歌声滑过水波,被风传送到对岸,别具一番韵味。园林的主人及其亲友啜饮着美酒,欣赏着歌声,此所谓人们所说的檀板清讴,流水曲觞;或者,主人与三、五情趣相投的好友在水边的亭子里聚会,一旦有了兴致,便有人度曲,有人擫笛,有人欣赏,有人品评。在文人士大夫看来,这是极风雅的娱乐。厅堂一般不会很宽敞,是演戏的绝佳场所,相当于现在的小剧场,观众也主要是主人及其近亲密友,人员不庞杂。在中央铺上红氍毹,四面摆设桌椅,桌子上陈列种种珍馐佳肴、玉液琼浆。优伶在红氍毹上载歌载舞,演绎着人间的悲欢离合,而主人和宾客静静地享受着歌舞美食,还要吟诗品评,可谓物质与精神兼备,实乃人生妙境。毛莹《晚宜楼集》卷八《金汉广新构落成有赠兼呈诸友》云:“有约听歌稀俗客,偶来看竹亦名家。”汤贻汾《琴隐园诗集》卷二《王梦楼太守招饮快雨堂观家乐赋至》云:“入门客惟我,据座幽不闹。”“稀俗客”“幽不闹”描写的正是厅堂演出的氛围,非常符合昆剧表演和欣赏的要求。最后,昆曲是一种很精致的艺术形式,无论畜乐还是演戏,开销都比较大。可见,从事昆曲需要相当高的文化素养和相当强的经济实力,处于底层的平民一般不具备条件。

第二个层次对从事者的要求较高,尤其适合于因遭受各种打击而失意、痛苦,却有钱、有闲、有文化素养的士绅。生活中总是有难以实现的愿景,难以弥补的遗憾,难以排遣的痛苦。生命短暂、脆弱,诸如患病负伤、科考失利、仕途不顺、爱侣分离、亲友辞世等造成的不幸和痛苦;时光易逝、美质难久、年华老大等带来的怅惘和忧伤,是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水磨调昆曲创造了诗情浓郁的艺术之美,如果将这种美带入日常生活,将赋予世俗生活以审美特性。如果从事者具有相当高雅的艺术追求和审美趣味,昆曲舒缓柔婉的乐声、流风回雪般的翩翩舞姿、悲欢离合的传奇故事、文采斐然的清词丽句、富有声容之美的戏剧情境等,无一不熨帖、安抚着他们的心灵,使他们内心的积郁得以宣泄,他们的注意力得以转移、现实的遗憾得到弥补,内心随之恢复平和[57]

祭祖、酬神等仪式演剧,组织和参与者不仅是为了娱乐,更是要寄托个人和家庭,乃至整个家族的祈愿。他们的希望主要有两点:一是子弟科考得中,仕途顺利,从而家声克振,门楣增辉;二是人丁兴旺,风调雨顺,亲族身体康健,出入顺利、平安。本着对祖宗和神祇的崇拜、信赖,他们相信能够得到保佑。一旦许下心愿,就好像得到了承诺,有了盼头,心理更加踏实、镇定。

亲族聚会和对外交际等场合,以曲会友,以剧娱亲,比较容易获得亲友的认可和接纳,加强和亲友的情感联系,以便消除平时的误会和矛盾,建立更为亲密的关系。生命个体都是社会性的群居动物,离群索居必然带来无法排除的不安全感、孤独无力感,建立与亲友的亲密关系就显得非常重要,其将使个体得到安慰,产生归宿感,心理更加祥和、稳定。

可见,若有足够的资财、闲暇和艺术修养,就可以畜养家乐,组织演出,听歌赏剧,刊藏昆曲文献,获得更多生活的乐趣、心灵的抚慰和滋养

第三个层次难度最大,要求从事者不仅有钱、有闲、有相当高的文化素养,还必须拥有丰富、精深的专业知识和创造性的才能;不仅能创作剧本和清曲,训练家乐,上场搬戏或度曲,建构格律体系,发表理论主张,而且颇有建树,获得认可和赞赏,并对昆曲艺术的传播发展、存在方式、艺术形态和审美风格等产生一定的推动、引导作用。满足这些条件的主要是士绅阶层中的精英,大多出身望族,大致可分为以下两类:一类是怀才不遇,满腹牢骚,或科场受阻,功名不成,如徐渭、梁辰鱼、王骥德、吕天成、茅维、徐复祚、沈自征、洪昇等;或屈沉下僚,壮志难酬,如凌濛初、冯梦龙、孟称舜、万树、尤侗等;或壮年罢官,闲散落寞,如沈璟、屠隆、顾大典、孙如法、臧懋循、叶宪祖、王思任、吴炳、袁于令等。另一类是颇有名士做派的王孙公子,他们生性淡泊,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或不应科举,或不受征召,或辞官乡居,主动放弃对功名富贵的追求,如沈宠绥、沈自晋、张岱、冒襄、查继佐、吴震生、徐大椿、黄丕烈等。他们创造了昆曲艺术极高的文学性和审美品位,也对昆曲艺术音乐体制和表演体系的形成起到了相当关键的作用。可以说,他们建构、提升了昆曲艺术的价值,同时也展示、实现了自我的价值。而且,通过创造性的文艺活动,他们树立了富贵风流、朝欢暮乐、慷慨好客、芸香四溢的家族形象和多才多艺、洒脱不羁的个人形象,尽显人格魅力,令人艳羡,既得享盛名,也收获了创造的快乐,以及成就感和尊严。

还必须指出的是,他们的影响不仅停留于文学和艺术的层面,也对当时人们的思想观念产生一定的引导作用。以吴人及其妻室、吴震生和程琼夫妇为代表,通过演出、观赏、解读、评点《牡丹亭》等作品,他们受到感发,对人、情感与生命的理解更为深刻。在肯定、尊重人性的基础上,他们提出了个性解放的要求,不仅传达出向往与追求自由爱情的心声,还进一步主张女性在两性生活中的权利,大胆呼吁情色自主。这些倡议的内核是人的觉醒和个性的张扬,颇具启蒙价值和先锋意义。[58]由于他们的加入,昆曲对人的关怀已经上升到关注个体的自我发展与实现,乃至要求个性解放的高度,走到了时代的前列。

上述三个层次,第一层门槛最低,即便是缺少文化修养,没有艺术眼光,家无余资的平民也能进入。在这一层次,昆曲艺术发挥了寓教于乐的教化作用,更多地体现出礼乐传统的理性精神。第二层对从事者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由于当时士绅阶层非常庞大,满足条件的爱好者仍然不计其数。他们将昆曲艺术当作效用良好的心灵安慰剂,热衷于组织并参与各种活动,营造出浓厚的艺术氛围,有力地推动了昆曲的传播和发展。与前者相比,他们是建设昆曲的中坚力量。第三层对从事者的要求最高,能够达到的人数不多。但是,他们的艺术追求和审美品位对昆曲产生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尤为关键。总之,他们付出最多,贡献最巨,而自身的收获也最大。

由上可得出两点结论:其一,昆曲艺术具有一定程度的开放性、亲和力,它面向各个阶层,上至权贵、士绅,下至贩夫走卒、村夫野氓,只要参与其中,必有所获。参与者素养越深厚,才能越出色、全面,经济实力越雄厚,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越充足,涉足的领域越广泛,其建树就越多,对昆曲艺术的影响就越大,而自身获得的愉悦和满足也越充分。其二,由于士绅的大量参与,昆曲艺术并不片面追求高台教化、移风易俗的现实功用,没有忽视人们内心的需要,为情感和意志的自由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空间。总而言之,昆曲艺术既发挥礼乐传统的理性精神,也倾注人文关怀,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理性的超越和升华,达到了娱乐人、教化人、抚慰人和成就人四者的统一,从而形成了多元融合、情理相成的文化品格

【注释】

[1]〔明〕张大复:《梅花草堂笔谈》卷一二《昆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775页。

[2]〔明〕吴肃公:《明语林》卷一〇《巧艺》,清光绪巴陵方氏广东刻宣统元年(1909)印碧琳琅馆丛书本。

[3]〔明〕张大复:《梅花草堂笔谈》卷五《梁伯龙》,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308页。

[4]同上。

[5]〔清〕钱谦益:《列朝诗集》丁集卷一五,清顺治九年(1652)毛氏汲古阁刻本。

[6]〔明〕张大复:《梅花草堂笔谈》卷一二《昆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775页。

[7]另外,王国维《曲录》著录《摘金园》传奇,标为顾采屏所作。顾采屏,顾梦圭之女,嫁孙佥宪家为妇,约明神宗万历二年(1574)前后在世,《列朝诗集》闰集《顾氏妹》称其“甚有才情”。沈自晋《南词新谱》卷首《古今入谱词曲传剧总目》录《摘金园》,作者为嘉兴顾必泰(来屏),顾必泰乃沈自晋外甥兼侄女婿,所录当更为可信。

[8]〔明〕钮少雅:《南曲九宫正始·自序》,蔡毅:《中国古典戏曲序跋汇编》第一册,齐鲁书社1989年版,第83页。

[9]〔清〕王瑞国:《赠曲师苏昆生序》,见王祖畲等《(民国)太仓州志》卷二七《杂记》上按语,民国八年(1919)刻本。

[10]〔明〕钮少雅:《南曲九宫正始·自序》,蔡毅:《中国古典戏曲序跋汇编》第一册,齐鲁书社1989年版,第83~84页。

[11]〔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一八《杂记》,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57页。

[12]《古今图书集成·乐律典》卷八〇《歌部》,转引自赵山林:《历代咏剧诗歌选注》,书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130页。

[13]钱南扬:《魏良辅〈南词引正〉校注》,载《汉上宦文存》,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第107页。

[14]撰写于嘉靖、隆庆年间的《四友斋丛说》卷三五《正俗二》记载了当时松江的谚语《十清诳》,其中第九条是“九清诳,不知腔板,再学魏良辅唱”。可见,嘉隆年间松江一带已经流行水磨调。

[15]〔清〕叶梦珠:《阅世编》卷一〇《居第一》,中华书局2007年,第237页。

[16]蔡毅:《中国古典戏曲序跋汇编》第一册,齐鲁书社1989年版,第431页。

[17]〔明〕何三畏:《云间志略》卷一七《顾符丞龙海公传》,明天启刻本。

[18]〔清〕叶梦珠:《阅世编》卷一〇《居第二》,中华书局2007年,第245页。

[19]卷五《门祚二》,同上书,第142页。

[20]〔明〕潘允端:《玉华堂日记》,手稿本。

[21]刘彭冰等:《〈大雅堂序〉考论》,认为东圃主人即镇国将军朱佑柯,载《文学遗产》2008年第1期。

[22]〔明〕胡汉:《(万历)郴州志》卷二、卷六,明万历刻本。

[23]〔明〕张大复:《梅花草堂笔谈》卷一二《昆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775页。(www.daowen.com)

[24]同上。

[25]〔明〕梁辰鱼:《江东白苎》卷上,《梁辰鱼集》,吴书荫点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443~444页。

[26]〔明〕张大复:《梅花草堂笔谈》卷一二《昆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775页。

[27]〔明〕王骥德:《曲律》卷四,《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四册,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版,第164页。

[28]〔明〕沈璟:《词隐先生论曲》【二郎神】,《古本戏曲丛刊》初集《博笑记》卷首,商务印书馆影印本,1954年版。

[29]沈璟所说的《中州韵》就是周德清的《中原音韵》。

[30]〔明〕李鸿:《南词全谱·原叙》,《南词新谱》卷首,中国书店1985年版。

[31]〔明〕王骥德:《曲律》卷四,《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四册,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版,第165页。

[32]〔明〕张琦:《衡曲麈谭》第三部分《作家偶评》,《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四册,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版,第270页。

[33]〔明〕徐复祚:《曲论》,同上书,第240页。

[34]〔明〕孙鑛:《月峰先生居业次编》卷三,明万历四十年(1612)吕胤筠刻本。

[35]〔明〕沈璟:《沈璟集》,徐朔方辑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741页。

[36]〔明〕王骥德:《曲律》卷四,《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四册,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版,第171页。

[37]〔明〕王骥德:《曲律》卷二,同上书,第113页。

[38]〔清〕毛奇龄:《西河集》卷一三八,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9]〔明〕据梧子:《笔梦叙》,《香艳丛书》第二集卷一,上海书店1991年版,第328页。

[40]〔明〕张岱:《朱云崃女戏》,《陶庵梦忆》卷二,马兴荣点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13页。

[41]〔清〕金埴:《不下带编》卷六,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16页。

[42]〔明〕顾斗英:《小庵罗集》卷六《席上赠李节之歌儿卿云限韵》三首其一,清康熙五十五年(1716)刻本。

[43]〔清〕宫伟镠:《春雨草堂集》卷一六《满庭芳·同吴年伯葵庵方舟……招饮,濩野演家乐,夜分乃散》,南京图书馆藏抄本。

[44]〔明〕潘之恒:《鸾啸小品》卷三《观演杜丽娘赠阿蘅江孺》,汪效倚辑:《潘之恒曲话》,中国戏剧出版社1988年版,第205页。

[45]〔明〕孙永祚:《雪屋集》卷三,明刻本。

[46]〔明〕潘之恒:《鸾啸小品》卷三《赠何蓥然》,汪效倚辑:《潘之恒曲话》,中国戏剧出版社1988年版,第231页。

[47]同上。

[48]洛地:《戏曲与浙江》,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82~294页。

[49]〔明〕凌濛初:《谭曲杂札》,《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四册,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版,第253~254页。

[50]〔明〕邹迪光:《调象庵集》卷三〇《西湖游记》,明刻本。

[51]〔明〕沈自晋:《重定南词全谱·凡例续纪》,蔡毅:《中国古典戏曲序跋汇编》第一册,齐鲁书社1989年版,第43页。

[52]〔明〕王世贞:《曲藻》,《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四册,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版,第34页。

[53]〔明〕徐复祚:《曲论》,同上书,第237~238页。

[54]〔明〕祁彪佳:《远山堂曲品》,同上书,第六册,第20页。

[55]〔明〕徐复祚:《曲论》,《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四册,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版,第239页。

[56]顾聆森:《魏良辅〈南词引正〉解析》,载《艺术百家》2008年第3期。

[57]参见本书第四章第一节《望族畜乐的动机和意图》、第七章第五节。

[58]参见本书第六章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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