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教育的实质
卢梭重视教育对人的发展的作用。他说:“我们生来所没有的东西,我们在长大的时候所需要的东西,全都由教育赐与我们。”“这种教育,或是受之于自然,或是受之于人,或是受之于事物。”[5]卢梭认为,人的教育来自三个方面:自然的教育、人的教育和事物的教育。自然的教育是指儿童身心自然发展;人的教育是指教育者对受教育者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指导;事物的教育是指环境对受教育者的影响。卢梭指出:“在这三种不同的教育中,自然的教育是完全不能由我们决定的,事物的教育只是在有些方面才能够决定,只有人的教育才是我们能够真正地加以控制的。”[6]卢梭认为,只有“人的教育”和“事物的教育”归于“自然的教育”,这三种教育力量才能协调统一,进而达到教育的目的。由此他提出,真正的教育应当是顺应儿童天性发展的教育,即自然教育。卢梭指出:“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如果我们打乱了这个次序,我们就会造成一些早熟的果实,他们长得既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我们将造就一些年纪轻轻的博士和老态龙钟的儿童。”[7]可见,卢梭自然教育的核心思想是:儿童的教育必须遵循自然的要求,即顺应儿童的自然天性及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进行教育。
(二)自然教育的目的及原则(www.daowen.com)
卢梭指出,自然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培养自然人。何为自然人?这其实是卢梭的教育理想,即他塑造的“爱弥儿”的形象。应该说,卢梭对自然人的描绘都是爱弥儿的特点,包括热爱自然,感觉敏锐,意志坚强,身体健康,也拥有自由而独立的灵魂。自然人有以下特点:其一,是不受传统束缚而率性(即按本性)发展的人;其二,是具有自身价值的独立实体,是非等级、非阶级、非固定职业的人;其三,是体脑发达、身心健康的人。[8]总之,卢梭所要培养的是能适应资产阶级发展的一代新人。
卢梭指出,自然教育的重要原则是自由。“真正自由的人只想他能够得到的东西,只做他喜欢做的事情,这就是我的第一个基本原理。只要把这个原理应用于儿童,就可以得出各种教育原则。”[9]在卢梭看来,除了父母之爱,自由也是孩子成长的重要营养,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精神养料。根据自由的原则,卢梭坚决反对封建教育制度对儿童个性与自由的摧残和压制,反对当时经院主义教育的教育内容和学校中盛行的严酷的纪律和体罚。卢梭要求教育者最好做一个“导师”,尊重儿童主体性。他要求教师为儿童创设适合儿童自然发展的环境,要求教师多给儿童自由,尊重儿童的天性,使儿童真正成为教育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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