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部规范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的法规,对培养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性要求做出了新的界定,明确提出培养幼儿教师的基本理念:“幼儿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14]《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专业素质。这些法规的颁布与实施,推动了我国学前教育科学化、规范化的进程。
2012年12月,教育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幼儿园教师要严格准入,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其他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到幼儿园工作,应在上岗前接受教育部组织的学前教育培训。还要建立幼儿园园长资格制度。而做好这些工作,《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是重要依据。
(二)培养学前教育师资和人才
“文化大革命”将学前师范教育破坏殆尽,造成幼儿园教师、幼儿师范教师严重不足,这给恢复和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带来极大困难。为此,各级教育部门积极发展不同层次的学前师范教育。要满足学前教师数量和质量的需求,主要靠两条途径:一是职前教育,二是职后教育。(www.daowen.com)
1.多层次、多规格地发展学前师范教育
多层次、多规格地发展学前师范教育,包括:恢复和发展高等师范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培养本科、硕士、博士层次的人才,为各级各类幼教研究部门、行政部门等输送专业人员;恢复和发展幼儿师范学校,提高其办学水平,培养地区幼儿园骨干教师和地方幼教干部;中等师范学校及职业高中兼顾培养幼儿师资;非师范学校参与培养学前师资。
2.学前教育师资的职后教育
继续教育的形式很多,如以大学为依托的专科班、本科班等,在夜大、函授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开设学前教育专科班和本科班。国家还开辟了学前教育专科与本科的自学考试制度。还有的大学开设了学前教育专业硕士课程班、博士课程班。省、市教育学院开设学前教育继续教育课程,累计课时和学分,纳入教师、干部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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