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学前教育制度规定及其历史

学前教育制度规定及其历史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蒙养园制度的规定壬子癸丑学制将蒙养院更名为蒙养园,招收6岁以下儿童。北洋军阀颁布的《国民教育令》及《国民学校施行细则》中,都规定有读经的课程,从学校制度上完全恢复了中小学读经课,而在学前教育方面,没有把蒙养园纳入学校系统,明确提出推行小学的双轨制度,并在施行细则中对蒙养园的宗旨、保教内容和方法以及设备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学前教育制度规定及其历史

(一)蒙养园制度的规定

壬子癸丑学制将蒙养院更名为蒙养园,招收6岁以下儿童。有关蒙养园的规定如下:“在下面有蒙养园,在上面有大学院,不计年限。”“女子师范学院于附属小学校外应设蒙养园,女子高等师范学校于附属小学校外应设附属女子中学校,并设蒙养园。”[11]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蒙养园是属于学制系统中的教育机构,但与大学院一样,不占学制年限,并未单独成为学制系统中的一级,它是其他教育机构的附属部分。从总体上看,蒙养园虽在学制上仍然属于其他机构的附属,但是已经纳入了学制系统当中,与癸卯学制中附属于育婴堂和敬节堂相比,在地位上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这标志着学前教育地位在教育系统中的提高。

辛亥革命后不久,1912年3月,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职位。为了复辟封建帝制,北洋军阀在教育上掀起了复古主义的逆流,从根本上否定了南京临时政府颁行的教育宗旨。北洋军阀颁布的《国民教育令》及《国民学校施行细则》中,都规定有读经课程,从学校制度上完全恢复了中小学读经课,而在学前教育方面,没有把蒙养园纳入学校系统,明确提出推行小学的双轨制度,并在施行细则中对蒙养园的宗旨、保教内容和方法以及设备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在这一时期,学前教育没有取得明显的进步。

(二)幼稚园制度的规定(www.daowen.com)

五四新文化运动中,随着民主科学思想的传播,以民主主义教育与科学教育为中心,政府对教育的内容、方法、制度等均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一系列改革措施,推动了当时教育管理的重大变革,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撤销《教育要旨》,恢复民国初年的教育宗旨,并制定了七项标准;妇女解放,允许男女同校,争取男女平等的受教育权;学校教育采用白话文,中等教育开始重视科学教育和职业训练;大学管理制度的改革。在教育领域,1922年提出的《学制改革系统案》(亦称新学制或壬戌学制),是教育领域改革的综合体现,是集国内外教育理论和教育经验于一体的产物。

在学前教育方面,壬戌学制将蒙养园更名为幼稚园,并规定小学设幼稚园,接收6岁以下儿童,并把幼稚园正式列入学校系统,改变了以前蒙养院和蒙养园在学制中没有独立地位的状况,确定了学前教育机构在学制系统中作为国民教育第一阶段的地位。

新学制的颁布推动了中国学前教育的进一步发展。19世纪二三十年代,新学制颁布后,江西、浙江等省陆续开设公办幼稚园。尤其是在陈鹤琴等学前教育家的带动下,不仅在省市设立幼稚园,乡村地区学前教育机构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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