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张芳
【作者简介】作者单位:哈尔滨市教育学院
我国是世界上实行考试制度最早的国家,也是考试制度发展最完善的国家。
据《礼记·学记》记载,早在西周时期,在“国学”中就设有定期的学业考查制度,学生入学以后,每隔一年要对其学业及操行进行一次考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学习,直至全部考试合格才准予毕业。
到了汉代,董仲舒《举贤良对策》把考试作为培养和选拔人才的主要手段,太学生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按考试成绩把学生分为四等授予不同的官职,开始把考试与奖励、选士结合起来。东汉时,实行了《五经课试法》即单科考试结业法,以通经多少作为学业优劣和录用迁升的标准。
汉代建立的学校考试制度,已经相当的系统,开始实行入学考试、单科升级考试到结业考试相结合的考试评估办法,并把学生的成绩等级与其仕途的官级、俸禄相关联,使学校的考试制度不仅具有管理的功能,也具有选士的功能,它使学生能专心攻读,刻苦钻研,兼通几经,成为博学的通才,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民族的文化素质。但太学没有年限,有些人考到白头还没及格。
唐朝是我国古代封建主义教育发展的鼎盛时期,使隋朝建立的科举制度更加完备了。初唐国子监建立了定期的日常考试制度,有旬试(每隔十天)、月试、季试、岁试、毕业考试,同时确定了三年大比制度(平时测验、学年考试和毕业通考相结合的考试制度是我国学校考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唐代通过严格的考试制度来加强对学生的学籍管理,并设立了严格的赏罚制度,对考试成绩优异的学生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如果岁试业成不要求做官而愿意留在学校的可以得到升转,对考试不合格的学生给予严厉的处罚。规定了太学生学习的最高年限,避免出现白发考生。但这种做法使师生疲于应付考试,不利于发展学生的能力和特长。
宋朝王安石创立了“三舍法”,朝廷颁布《太学令》,建立了一套全面而完整的太学考试制度。
太学生经考试入学之后,每月末和每季度末分别对学生进行小考和中考,外舍生每年年终公试,综合成绩一、二等者升入内舍,内舍生每二年考一次(舍试),成绩达到优平二等及平时操行合格的升入上舍,上舍学习二年,参加毕业考试,学业俱优的为上等,授予官职,一优一平的为中等,免除礼部考试,下等的免解,对不合格的学生降级退学处理。
这些措施在太学中引入了竞争机制,有利于人才的优胜劣汰,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元朝时,采用了积分制,可以较全面地评价学生学业及操行。同时又给学生一定的自由度,更有利于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效果。
明朝和清朝,国子监也是实行学年积分制的,每年于孟仲季月考试三次,在一年内积8分为及格,发毕业证书,授一定的官职,不及格的继续学习。同时还实行了“历事”制度,即在国子监的学生学习了理论、律令和诏诰后,把学生分派到各机关去实习,时间为三个月到一年,上中等做候补官员,下等继续学习。这种制度锻炼了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有助于改变教学与社会实际相脱离的现象。
明清两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完备,可以说超过前代。教育制度是人才培育制度,科举考试是人才选拔制度,二者是独立并行的。但明清八股取士后,学校的独立地位逐渐失去,成为科举的附庸。
古代的科举考试利弊共存,据统计,中国古代考生要精读背熟《论语》、《孟子》、《书经》、《礼记》、《左传》等合计四十余万字的文章,此外还要看几倍数量的注释。因此,对科举考试制度的改革,始终伴随其发展的历程,以求得最大限度的兴利除弊。(www.daowen.com)
1906年在中国实行了1300年之久的科举制宣告废除,标志着封建旧教育在形式上宣告结束。一个新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教育制度在逐步形成,考试形式和内容也在不断地改动,直至癸卯学制出台,才相应稳定下来。
辛亥革命时期,资产阶级革命派开展了反封建的斗争,进行了教育改革,民国初年公布教育改革令,颁布教育宗旨,建立新学制。考试科目增加了自然科学。五四时期开展了新文化运动,至1922年实行新学制,全盘采取了美国的六三三制,考试内容和形式也相近。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采用前苏联的教学体制和考试方法,直至“文革”开始。
文革至1977年,我国取消了考试制度,采取推荐方法,非常混乱。
1977年我国重新恢复了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制度,沿用至今20余年。考试观念陈旧的弊端已显露出来,大多数学校为应付考试,忽视学生的全面发展,轻视能力培养,以追求升学率为办学目的。为此,出现了一些违背教育规律的现象,如违背大纲要求,只顾考试课程,忽视德育和体育,频繁进行应试训练,模拟升学考试,强制学生假日补课,毕业班疲于奔命,抑制了学生个性的发展,出现了高分低能的趋势。而上级教育行政机关将升学率作为评价一个学校好坏的唯一标准。以至高中生形容高考的日子为“黑色的七月”。
当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惊叹学校教育陷入了“考试主义”泥潭。为了摆脱困境,改革势在必行。目前大致有以下三种趋势:
一是由单纯用考试检测鉴定教育效果向教育质量全面评价转化;二是由竞争选拔模式的考试向促使学生的个性发展的考试模式转化,只把考试成绩与已确定的目标比较,不提名次,不列等级,减轻学生的心理负担,促进个性全面发展;三是普遍重视东西方考试制度的渗透与合流。
二十一世纪的人才必须具有以下基本素质:
在品德方面,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思想觉悟,高尚的情操,坚定的信念,健全的人格,热爱国家和民族,具有新的观念、整体意识和开拓精神。
在知识方面,要求尽可能多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具有宽厚的综合知识基础。知识结构上必须是理论知识与应用知识的结合,必须掌握外语和计算机知识。
在能力方面,要求具有创造能力、合作能力、竞争能力、抗挫折的能力、动手操作的能力等。
鉴于以上培养目标的需要,我国考试制度的改革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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