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计指标的定义
统计指标在统计理论与实践中一般有两种理解。一种理解是认为统计指标反映一定社会经济现象总体的某种数量特征。例如,国民生产总值这个指标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在一定时期内提供的社会最终使用的产品和劳务的价值,不包括中间消耗的产品和劳务的价值。它作为一个数量特征,综合反映了社会经济活动的总成果。这是统计理论和统计设计上所使用的统计指标的含义。在具体确定时,包括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和计算方法三个要素。另一种理解是认为统计指标反映总体现象的数量特征及其具体数值。例如,某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57 733 亿元。这是统计工作中经常使用的统计指标含义。依此理解,它除了包括上述三个构成要素外,还包括时间限制、空间限制和指标数值三个组成部分。
统计指标是社会经济现象真实属性的科学概括,是客观实际发生过程的反映。一般认为,统计指标的以上两种理解都是成立的、合理的,它们分别在不同的场合使用。在进行统计理论研究和统计设计时,只能研究设计统计指标的名称、内容、口径、计量单位和计算方法,这是不包括数值的统计指标;而在得到统计指标的具体数值后,运用统计指标说明总体现象的实际情况时,便从不包括数值的统计指标过渡到包括数值的统计指标,这正反映了统计工作的过程。
(二)统计指标的特点
统计指标具有客观性、综合性和具体性的特点。
1.客观性(www.daowen.com)
统计指标是表示客观存在的、已经实现了的数字资料。它不同于计划指标,计划指标是对未来做出的科学预想,一般作为具体的奋斗目标;也不同于统计预测指标,统计预测指标是根据已有的事实资料对未来的一种估计、推算。
2.综合性
统计指标是统计总体特征的数量表现。总体是由许多相同性质的个别事物构成的,总体的数量是对其所包括的每个单位标志值进行综合之后计算的,具有综合性。例如,工资总额是每个职工的工资额汇总计算的。
3.具体性
统计指标不是抽象的,而是对一定的具体社会经济现象的量的反映,即统计指标的具体性是指在一定时间、地点的条件下对客观事物及其量的反映。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