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拟剧理论:自我呈现边缘概念

拟剧理论:自我呈现边缘概念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一书中,戈夫曼提出了“拟剧理论”,也称“自我呈现”或“印象管理”。随后,阿金、赖瑞等心理学家对“自我呈现”及“印象管理”进行了一系列从理论到测量的研究。尽管如此,社会学家及人格心理学家一般还是将“自我呈现”视为边缘概念,并未将其纳入核心概念的范畴。

拟剧理论:自我呈现边缘概念

(一)自我呈现理论的发展脉络

关于自我呈现(Self-presentation)理论的研究影响最大的当属发源于芝加哥的“符号互动论”学派,该理论强调微观而非宏观层面的互动。“自我”是社会互动的产物,而自我呈现就是一种思考自我、社会等概念的方式。此方面影响较大的有“镜中我”理论及“主我”与“客我”理论等。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s)有关“自我”的论述对上述两种理论的提出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詹姆斯对“自我”的论述遵循了从最一般意义上逐渐深入到对纯粹自我的论述的路径。在最一般意义上,“自我”(Self)是人们称作“我”(Me)的一个东西,是其所有东西的总和。例如,容貌、性格等。接着,詹姆斯从三个方面论述了纯粹自我,分别是“自我的构成”“自我感觉和情绪”“自我寻求及自我保护”。[1]

受詹姆斯“自我”理论的影响,“符号互动论”学派的一位奠基人库利(Cooley)认为,自我呈现是人类的本能性情感之一[2],并在其于1902年出版的《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Human Nature & Social Order)一书中提出了“镜中我”这一形象的概念,用于描述互动中可能呈现出来的有关“自我”的形象。在《社会组织》(Social Organization)一书中,库利将“镜中我”归纳为三个方面:(1)我所想象的我在他人面前的形象;(2)我所想象的他人对我形象的评价;(3)由上述两个方面引出的自我感觉。“符号互动论”学派的另一位奠基人乔治·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在其著作中将“自我”概念的逻辑基础定义为“主我”(I)与“客我”(Me)。他认为,完整的“自我”既是“主我”,又是“客我”,两者都包含在“自我”中,并在特定情境中相互支持。其中,“主我”是个体对他人态度的反应,“客我”是个体自己采取的一组有组织的其他人的态度。当个体要成为共同体的一员之时,自我的“客我”方面就成为相对重要的方面;而当强调个体的创造性及能动性之时,自我的“主我”方面就成为相对重要的方面。从社会交往角度来看,自我发展的动力源于个体同他人之间的相互影响及相互作用。[3]有学者指出,“符号互动论”侧重于探究个体在互动过程之中如何创造意义、如何呈现与构建自我、如何定义所处的场景并与他人互动。[4]

实际上,自我呈现理论在提出之初并未受到学界的重视,一直被当作一个“冷概念”而存在,后来才逐渐成为社会心理学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在该理论的发展过程中,不少学者介入其中,但真正使该理论大放异彩的是社会学家戈夫曼。与其他研究者相比,他的研究视角尤为独特。他关注日常生活中人们面对面互动的具体细节,关注那些隐含着的、不公开的互动规律。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The Presentation of Self in Everyday life)一书中,戈夫曼提出了“拟剧理论”(Dramaturgy),也称“自我呈现”或“印象管理”。他把人的日常生活与交往比喻为“戏剧表演”,互动或生活的社会情境是“舞台”,人就是舞台上的“表演者”。表演或者说自我呈现就是个体调整自己的行为以给他人留下某个特殊印象的过程,泛指一般人在行事时表现自己的方式。在该著作中,戈夫曼还提及了“印象整饰”的概念,他认为个体会通过该概念来塑造某种形象,使自己表里如一,符合他人对自我角色的期待。因此,在与他人互动时,个体会不断关注自己所接触到的各种对象,以及各种对象所形成的有关个体自身的印象,以试图给他人留下一个自己希望的印象。在戈夫曼看来,自我呈现是人际互动的基本条件,为了互动与交流,人们必须定义情境及所要扮演的角色。自我呈现活动使交往中的每个参与者都能很好地了解各自的角色,从而使交往得以顺利进行。

戈夫曼的自我呈现理论从社会文化传统视角探讨传播者的传播行为,而社会文化传统的理论前提是我们借助社会互动来构建一种既具统一性又具灵活性的“自我”认知。因此,该理论明显局限于社会学研究范畴。该理论还启迪了社会心理学关于“自我”及“印象管理”(Impression Management,也有人译作“印象整饰”)的一系列研究。例如,琼斯(Jones)及其同事对自我呈现理论进行了扩展,他认为自我呈现还应包括个体企图控制他人对自己个人特征的“印象管理”。[5]这一思想引起了心理学界对“印象管理”的兴趣,改变了该理论局限于社会学研究范畴的地位,推动了该理论在其他领域的发展。

随后,阿金(Arkin)、赖瑞(Leary)等心理学家对“自我呈现”及“印象管理”进行了一系列从理论到测量的研究。尽管如此,社会学家及人格心理学家一般还是将“自我呈现”视为边缘概念,并未将其纳入核心概念的范畴。20世纪80年代后,有关“自我呈现”的概念分析出现了明显的变化。众多学者重新对该概念进行了剖析,引发了“自我呈现”研究的热潮,将相关研究推至一个新的水平,即他们把研究兴趣从对概念的好奇转向将其视为一个根本的人际过程,且是可以进行学科分析的人际过程。[6](www.daowen.com)

在研究过程中,赖瑞等学者也指出了“自我呈现”不同于“印象管理”之处。他们认为:“自我呈现”倾向于个体对自我的自我表现,而“印象管理”则是个体对他人的自我表现。两者的不同之处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两者的心理机制不同。“自我呈现”由认知过程调节完成,而“印象管理”既需要认知过程调节,还需要借助外显行为表现出来;二是两者的激发与限制因素不同,若干影响“印象管理”的社会因素极少或根本不会对“自我呈现”产生影响。[7]尽管如此,两者所使用的策略与技巧依然有一定的相似性[8]

(二)自我呈现理论在网络上的适用性

戈夫曼、赖瑞等学者在提出以上理论时,关注的是面对面情境下的互动。由于时代限制,他们并未考虑到网络社会中以媒介为中介的交往。不过,很多学者认为网络情境下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与互动所涉及的各要素与戈夫曼的“拟剧理论”中的各要素相符合。因而,“拟剧理论”依然适用于网络情境下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与互动。[9][10][11]当前,国内有关网络自我呈现的研究多聚焦于探讨个体在网络上如何呈现与塑造自己的形象、所使用的呈现工具与策略、网络世界中的自我呈现与现实世界中的自我呈现两者之间的相似性及差异性。相比较之下,网络时代,个体在网络世界中自我呈现的内容更加丰富、采取的策略更加多元、所展示的形象与目标更加接近。在某种意义上,网络为传统自我呈现理论的发展与实施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是对原有舞台的延伸。在现实世界中,个体在同一时刻仅能在一个舞台上表演一个角色;而在网络世界中,个体在同一时刻能在多个舞台上(即多个网络空间)表演多个相同、类似或毫无瓜葛的角色。或许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更适合自我呈现理论的应用与发展。

网络上任何虚拟角色的实现都包括了“自我呈现”及“自我构建”两个部分。[12]戈夫曼指出,在现实世界中,我们都像是“舞台”上的“演员”,尽力让“观众”相信我们就是某种人,即使实际上我们并非这种人。在网络上,“前台”或者说“舞台”就是个体互动时所处的网络空间,“后台”就是屏幕之后个体身处的现实世界,表演时的搭档就是个体的互动对象,“观众”(在一对一的网络互动情境中,不存在“观众”)是互动场域中的其他参与者,“某种人”实际上就是个体期望他人看到的具有某种特征的虚拟角色,而实际意义上的表演者就是虚拟角色背后的创造者,个体借助其所创造出来的虚拟角色(类似于道具)来实施自己的表演行为。因而,任何个体在进入网络之前都面临着虚拟角色的构建问题,即选择什么样的角色或者形象。此时,个体关注的是从自身意愿出发所进行的自我呈现,也就是根据自己的喜好或内心的真实感受来创造专属于自己的角色。而在随后与他人的互动中,个体之间会相互影响,个体自己和他人会对个体自身角色产生一定预期,这种影响及预期往往会促使个体根据自己和他人对自身角色的预期及反应来不断修正自身角色,以使自己的角色获得他人认同,获得生存意义及空间。这个过程就是在角色自我呈现的基础之上,以他人的视角为考虑基点的自我建构。即个体通过想象在互动中他人如何评价自己,并从他人的观点中获得自我形象及自我感受,由此自我建构形象的过程。

实际上,在网络信任建立之前,不管是施信者还是被信者都要先“表演”好各自在网络上塑造出来的角色。只有获得他人对其身份及角色的认同,个体塑造出来的角色才有可能获得生存意义及空间而继续生存下去,网络信任才可能发生。在网络信任形成与发展过程的不同阶段,施信者与被信者对角色的自我呈现及自我建构关注程度也呈现出一定的差异。其中,施信者往往会更加关注角色的自我呈现,通过将信任委托给他人,使个体在与他人的互动中不断巩固自身角色;而被信者则更关注角色的自我建构或者说“印象管理”。在这个意义上,网络信任的建构过程就是网络虚拟角色获得他人认同并获得生存意义及空间的过程。因而,网络信任的施信者与被信者如何呈现与建构虚拟角色直接影响了信任的一切主要方面,不仅成为他人判断自身可信性的依据,而且直接决定了网络信任的形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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