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社交双方之间建立起了初步的信任之后,双方之间的交往会逐渐加深,交流主题所涉及的范围及深度不断增加。而互动程度的增加也反过来维系与深化了刚刚建立起来的信任,使之得以继续发展。在这点上,网络信任及网络社交关系这两者在时间及深度维度上表现出类似于双螺旋的发展关系。那么,在网络社交过程中,网络信任是如何得以继续发展或者说社交双方是把互动过程中的哪些信息作为信任判断依据的呢?以下,本研究尝试从理论探讨及实证调查两方面简要回答这个问题。
(一)自我暴露
对网络角色的认同与信任开启了陌生人之间的接触。人们通常会与网络上认识的人进行多次互动,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及其所产生的时空距离,人们可以在情感上更加诚实与开放。[53]这就引发了快速的“自我暴露”(Self-disclosure)。网络使得人们更愿意暴露他们“真实的自我”(True Self,也被称作“真我”)。
“真实的自我”的概念源自巴奇(Bargh)、麦克纳(McKenna)等学者。巴奇、麦克纳及其同事参考希金斯(Higgins)和罗杰斯(Rogers)在人格方面的研究成果基础上提出,在研究网络关系的发展时,应重点考虑“自我”的两个方面,即“真实的自我”与“现实的自我”(Actual Self)。这种说法可能是希金斯等学者研究成果的一个简化版本。[54]希金斯认为“自我”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现实的自我”,是“自己和他人”实际上认为“你”是怎样的人的一种表征;二是“理想的自我”(Ideal Self),是“自己和他人”希望看到怎样的一个“你”的表征,包括对“你”的期许与希望;三是“应该的自我”(Ought to Self),体现了那些“你”相信“自己”应该拥有的品质。[55]与此相反,在罗杰斯的人本主义人格理论中,“自我”是个核心概念。他认为“自我”通过与他人的互动得以发展,心理治疗的重点是帮助人们发现他们“真实的自我”。[56]巴奇、麦克纳等学者在罗杰斯研究基础之上,将“真实的自我”定义为个体拥有的、希望向其他人表达但往往不能得到表明的特质或特征。与之对应,在借鉴希金斯研究成果基础上,他们将“现实的自我”定义为人们拥有且向社会环境之中的其他人表达的特质或特征。[57]与希金斯观点一致,他们还认为,随着一个人与同伴间的信赖与亲密程度的加深,交往双方都更倾向于显露平时不常显露的一些方面。而前文数据统计分析结果也表明:相当多的“90后”大学生在网络社交中会比现实世界中自我暴露程度更深,更容易表现出“真实的自我”。
在网络社交过程中,“真实的自我”的暴露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渐深化的过程。通常,个体的自我暴露程度随着网络社交的频度及时间的增加而愈加深入。这种观点在很大程度上类似于“社会渗透理论”(Social Penetration Theory)[58]所揭示的现象。1973年,奥尔特曼(Altman)及泰勒(Taylor)[59]提出了“社会渗透理论”。后来,其他研究者[60]对该理论进行了修订。该理论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个体之间关系的亲密程度会不断加深。这个过程可以借助“洋葱类比”(Onion Analogy)来描述,即随着关系的发展,人们会暴露自己越来越深层的一些方面。该理论探讨了所暴露的信息涉及的深度及广度。深度指的是从人格表层方面到人格核心方面的维度,广度指的是信息主题的范围。
根据该理论,在网络社交的早期阶段,人们的行动相对谨慎,透露的往往是一些不太私密的信息,而随着互动的深入,人们能够更加放心地向他人透露自己其他方面的信息。网络为人们交流私密的信息提供了更为安全的空间,在这样的一个可以暴露自己核心方面的比较安全的空间中,自我暴露的过程发生得非常快。自我暴露的信息多是与个人的固有特质相关的,而这些信息恰恰为判断个体的可信性提供了依据。信息的增多降低了网络社交中的不确定性,给个体带来了更多的社交安全感,使个体乐于投入网络社交。因而,早期的、快速的自我暴露不仅为今后发展更亲密关系打下了基础,而且也为网络信任向更深程度发展提供了判断依据。[61]
在意识到网络角色是现实与虚拟的二重角色的前提之下,网络社交双方会依据彼此的网络行为表现来不断修正自我对他人网络角色的看法,并根据自己以往的信任经验来判断他人与自己互动过程之中透露出来的信息是否具有可信性,是否可以作为给予他人信任的依据。研究中我们发现,几乎所有被试与陌生人的网络互动过程大致都遵循了“社会渗透理论”所提及的发展规律。随着互动的深入,社交双方相互透露的信息逐渐向深度及广度扩展。在这样的一个类似“剥洋葱”的互动过程中,社交双方不断给予、寻找、发现可以作为信任判断依据的信息。
(二)网络信任的判断依据
对网络角色的认同与信任开启了社交双方的一般性的试探性交互,但是这种初步的认知信任并不足以长久维系网络社交,只有发展出较深层次的认知信任或情感信任,网络社交才得以长久维系。网络社交过程中,自我暴露程度的逐渐加深就为发展深层信任提供了依据,社交双方对彼此信息的逐渐熟悉降低了网络社交的不确定性。而这些信息正是前文中所提及的用于评估他人可信性的两类信息,分别是:与他人的固有人格特征相关的信息及与网络社交发生情境有关的信息。围绕这两类信息在“90后”大学生发展网络信任中的作用,本研究选取部分被试进行了访谈。
访谈结果发现,这两类信息的确会不同程度地出现在网络社交过程中。其中,“90后”大学生网络社交中出现最多的是第一类信息。随着互动的深入,这类信息会逐渐增加,个体的固有人格特征会逐渐显露出来,日渐增多的信息为降低不确定性提供了依据,同时使得社交双方更加熟悉。信任正是建立在这种基于熟悉的确定性之上的对不确定性的容忍。[62]当不确定性逐渐降低的时候,网络信任就会不断朝着深入的方向发展。网络信任也就得以长久维系。
作为网络信任判断依据的第二类信息出现的概率相对较低。其原因可能在于,本研究中的被试多选择了一对一的网络匿名社交模式。这种模式往往比较松散,鲜有严格的约束条件,更不会有他人的监督,自由度相当大。网络上虽然也存在少量的约束条件严格的网络社区,但是这类社区往往不是等级森严的MUD游戏社区,就是主题性较强的社区,这类社区在某种程度上充当了“信息集散地”的角色。总体而言,本研究的被试进入这类社区的频率并不高。即使进入了,也大多是为了浏览信息,发言互动或发布相关主题信息的频率不高,或许用“看客”来形容他们的身份最恰当不过了。因而,该社区的持久互动可以说仅仅发生于几个活跃分子之间。这几个活跃分子之间可能会形成深层次的网络信任,其他人之间则未必。在这样一个约束条件严格,信任程度理应较高的社区中,被试比较容易信任社区中的人。但是如果没有互动,这种信任就只能是单向的,这种单向的信任不能让个体同时体会信任与被信任。另外,这不是一种通过直接接触而形成的信任,非常类似于前文所提及的“虚拟的信任”。说到底,社区成员信任的不是个体,而是社区中的制度及保证制度运行的机制。实际上,在整个网络上,目前还未发展出完整而严密的制度或机制来为信任的建立提供基础或维护网络秩序。在强调言论自由的前提下,真实世界各种权利的介入必然会在很大程度上遭到网民的排斥或拒绝。[63]
就访谈结果而言,在网络信任的发展过程中,个体不仅仅会依据与他人的固有人格特征相关的信息,如诚实、善良等来判断是否可以给予其进一步的信任,而且还会根据自己先前与他人打交道建立信任的经验来判断是否可以给予对方信任。不少访谈对象都提及,现实世界中先前的交往经验能够有效降低信任判断的复杂性,提高信任判断的效率。经验意味着熟悉,人们以熟悉的事物为基础来理解不熟悉的事物,并不断扩大认识事物的范围。在网络社交过程中,个体需要根据先前的经验将他人的情况融入自己可理解与掌握的范畴之内,这样才可以明确做出信任判断。个体将对方的言语和行为、对方对自己的态度和反应等信息与自身所熟悉的经验结合起来,判断对方与自己之前打交道的人有什么相似之处,并据此划分对方的类型。如果对方是自己所熟悉的若干类型中的一种,那么就可以根据先前与该类型人的交往经验来判断是否可以给予对方进一步的信任。如果对方不是自己所熟悉的类型,那么先前的交往经验就会在信任判断中失效,需要其他判断方法的介入,难度也因而较前者增加。
另外,个体往往还会通过考察他人的言语及行为的前后一致性来决定是否给予其深层信任。卢曼曾指出,互动过程中,他人主动给予与无意间透露出来的不同信息往往是判断与评估他人信任程度的有利依据。[64]他人的言语及行为的前后一致性程度越高,个体给予他人深层信任的概率也就越高。如果个体发现他人的言语及行为前后不太一致,个体通常会选择接受或忽略,听取他人的解释或自己构造合理解释来说服自己信任他人,只有当不一致性积累到个体无法容忍的程度之时,网络信任才会面临破裂的境地。[65]因而,个体对于信任的检验并非采取了否证的方式,而是持有一种有失偏颇的实用态度,这种态度重新解释了令人心理不安的不一致。实际上,将一致性程度作为判断个体可靠性的依据是一种非常实用的方法。不过,在现实世界及网络社会中,一致性的判断表现出一定的差异。在现实世界的互动过程中,同时发生的言语信息与非言语信息可以相互佐证个体言语的真实性及可靠性,但是网络社交过程中我们获得他人的信息主要是通过文字的表达,这个过程中丢失了大量的非言语信息,使得这种印证他人言语可信性方法的作用大打折扣。不过,我们依然可以选用其他方式来判断个体的可信性。比如,考察、对比言语及行为的前后一致性。如果说言语信息及非言语信息之间的相互佐证是一种横向判断方法,那么这种依赖于时间次序来判断一致性的方法就是一种纵向判断方法。
除此之外,个体可能还会借助其他信息(例如,交往频度或交往时间。通常,双方交往频度越高,越容易形成共同的经验、话题或者感受,也就越容易发展网络信任关系)来判断他人的可信性,并以此作为给予对方进一步信任的依据。不同个体选用的方法存在很大差异,想要穷尽各种方法、各种信息也是不现实的。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网络社交中个体之间所建立的信任关系类型不同,个体考察及评估他人网络言语及行为的侧重点也不同。例如,有的信息可以作为给予情感信任的依据,但是却不能作为给予认知信任的依据。反之亦然。(www.daowen.com)
(三)网络信任决定的修正
在网络社交中,由于他人真实有效信息的缺失,个体在互动过程中往往还会存在很多顾虑及疑问。在快速的自我暴露之后,个体掌握的关于他人的信息越来越多,互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也就随着信息量的增加而不断降低。在这个逐渐深入的互动过程中,不断涉及互动双方的认知判断。通常,经过对网络社交对象的深入考察与评估之后,个体就会不断修正自己的网络信任决定,最终修正的结果无外乎两种:(1)收回网络信任,断绝网络社交关系;(2)维持现有的网络信任并有可能深入发展网络信任,甚至可能会在认知信任的基础上发展出情感信任。情感信任一般不会发生于以信息交换为主的网络社交个体之间。通常,当网络社交双方发展成朋友或恋人时,就会发生情感上的联结,衍生出情感信任。例如,在网络游戏中的虚拟社区与他人恋爱、约会甚至结婚等。网络信任的两种发展趋向一般都会在“90后”大学生的网络社交过程中出现。在网络信任的两种发展趋向中,网络信任破裂的概率相对更高,“90后”大学生在网络社交中建立起深层次、持久性网络信任关系的概率非常低。
图3-2 “90后”大学生被试网络社交经历分布图
本研究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高达65.2%的“90后”大学生被试有过不被网络社交对象信任的经历;57.7%的“90后”大学生被试有过被他人欺骗的经历;67.4%的“90后”大学生被试与陌生人建立起了网络信任关系;28.5%的“90后”大学生被试与多个网络社交对象建立起了网络信任关系,如图3-2所示。28.5%的这个比例看起来似乎很高,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每个“90后”大学生被试的网络社交对象绝不止一两个,日积月累,几年网络社交下来,积累下来的网络社交对象足有几十个,甚至更多。如果将其给予信任的社交对象的数量占其所有社交对象的数量的比例作为其建立网络信任关系的比例,恐怕这个比例将低于10%,甚至更低。由此,信任毫无疑问就成为“90后”大学生被试网络社交中的奇缺品,并不是每个热衷于网络社交的个体都能与他人建立起网络信任关系。
就那些得以深入发展的网络信任而言,信任程度与交往频率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与交往时间直接相关,还与交往活动形式有关联。研究结果发现,网络社交持续一段时间之后,社交双方可能会改换其他互动方式。在实际调查研究中,网络交流方式的变化可能会对网络关系的发展有着象征性意义。从最初使用网络社交账号(例如QQ、微信)进行交流到改换其他互动方式(例如通电话)或者是提供更多个人信息都代表着对网络关系及他人信任的不断增加。与网络社交对象通电话并不意味着对网络交流的不满意,而是表明了对网络关系进一步发展的承诺,也是网络关系的升华。[66]
通常,互动方式的变化仅发生于网络社交双方建立起一定信任的情况下,而个人重要信息(例如,住址、照片等)的交换只能发生于较深层次网络信任形成之时。同时,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温暖及有人愿意倾听自己的心事所带来的感觉强化了互动双方之间的关系,促使双方分享隐私及秘密。而互动双方之间隐私及秘密的分享反过来亦能极大地提升双方之间的信任感。亦如吉登斯(Giddens)所言,向他人透露不为外人知晓的秘密是要求他人信任的主要心理标志之一,也是当事人所期许的回报。然而,即便如此,也不见得所有人都会交换自己认为比较重要的个人信息[67],尤其是那些自己不愿意熟人知晓的“秘密”或“糗事”。网络虽大,但也存在着“小世界”现象,说不定“拐角处”就能遇见现实生活中的熟人。
图3-3 “90后”大学生被试重要个人信息交换发生率示意图
本研究对“网络社交过程中是否会交换重要个人信息”这个问题进行了调查,数据统计分析结果显示,就那些以人际交流或发展网络关系为目的而进行网络社交的“90后”大学生被试而言,仅12.9%的“90后”大学生被试会与网友交换重要个人信息,54.1%的“90后”大学生被试认为没有必要交换重要个人信息,33.0%的“90后”大学生被试会根据对方对自己的开放程度来决定是否透露重要个人信息,如图3-3所示。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表明,男女被试在“网络社交过程中是否会交换重要个人信息”这个问题上存在显著性差异(Sig=0.000,小于显著性水平0.05)。也就是说,重要个人信息的交换在一定程度上受性别因素的影响。除此之外,可能还会受其他人口统计学信息的影响,本研究在此不进行详细的数据分析。
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表明,性别因素会影响到重要个人信息的交换,那么到底是男性被试还是女性被试在网络社交过程中更容易与他人交换这些信息呢?交叉列联表数据分析结果表明,女性被试相比男性被试在网络社交过程中更倾向于保护自己的重要个人信息,轻易不会向他人透露这些信息。究其原因,女性被试相比男性被试会更多考虑与他人交换重要个人信息可能带来的风险,自身安全始终是女性被试在网络社交过程中考虑的第一要素。18.8%的男性被试会向自己的网络社交对象透露自己的重要个人信息,如图3-4所示。当然,也有46.0%的男性被试出于安全及其他方面因素的考虑认为没有必要交换重要个人信息。例如,在网络游戏中,极少会有个体与他人交换自己的重要个人信息,因为不存在这种必要。
图3-4 不同性别被试重要个人信息交换发生率示意图
从网络信任的发展过程来看,对网络虚拟角色的信任是一种初步的信任。在个体做出信任网络虚拟角色的初步决定之后,网络信任的发展过程才刚刚开始。这种初步信任是一种极具普遍特征的认知型信任,是网络社交双方进行互动的前提与基础。在以后的网络社交过程中,个体会不断审视、评估、考察对方的网络社交行为,并据此修正自己的网络社交行为及对他人的信任决定。[68]该阶段是网络信任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阶段,有关信任的决定随时会被修正或者撤回,该阶段直接决定了网络信任是朝着深入的方向发展,还是走向破裂。归根结底,网络信任是个体对不确定性的容忍,其发展趋向直接取决于互动双方在后续的社交活动中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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