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网络信任的研究与实践

网络信任的研究与实践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诸多研究领域中,对信任问题的较为深入广泛的研究始于心理学领域。1958年,美国心理学家多依奇在著名的“囚徒困境”实验研究后,从人际信任的角度得出结论,认为信任是对情境的一种反应,是由情境刺激决定的个体心理和个人行为,信任双方的信任程度并不是恒定不变的,而是随着情境的变化而变化。

网络信任的研究与实践

信任被国外学界广泛视作一个多维度的复杂概念[21][22][23],不少专家涉猎了信任的研究,他们从多个研究视角论述了信任在社会运转及个人生活中的重要性,并在信任的重要性上达成共识。但是,由于学科背景、研究视角的局限性,他们对于信任各方面的既有研究多狭义聚焦于信任的某一方面,只是在一个很局限的范围内使用信任概念的分类,而不能全面把握其多维特性。[24]同时,既有研究往往缺乏信任构成要素的明确区分、信任建构过程及结果的探讨[25],仅个别研究探讨了信任的多面性及既有研究中反复出现的话题。[26][27]

从信任所涉及的对象范围来看,既有的信任研究主要围绕四个层面展开。这四个层面由小及大分别为:(1)个体层面,信任纯粹是一种心理属性,是基于自身既有经验而产生的对他人的预期[28][29],这种研究取向显然忽略了信任发生的社会情境及信任的指向——他人,过于强调个体的心理作用;(2)人际层面,信任是从一个行动者直接指向另一个行动者的社会关系,经常指的是对被信者的能力[30]道德行为[31]或未来行为[32]的态度,此研究取向将信任从个体层面的“我相信”拓展至“我相信你”;(3)属性层面,信任不再是由一个行动者指向另一个行动者的态度或行为,而是相互关系的自然属性,是在角色期望缺失时维系人际互动的社会黏合剂[33],存在于两个个体之间,即“我和你相互信任”;(4)社会层面,信任是整个社会的特征,强调信任对社会运作的重要性,信任存在于整个社会之中,“我们彼此相信”。这种信任通常被描述为系统信任[34]社会资本[35][36]

以上四种研究取向中信任涉及的范围逐渐由小及大,分别聚焦于信任的不同内涵及功能,体现着信任研究的多样化、复杂性。从研究范式来看,信任的四种研究取向隶属于心理学社会学的研究范式。其中,心理学领域的研究者普遍从心理学的传统范式出发,将信任视为个体心理事件。社会学领域的研究者多是从社会化关系的视角出发研究信任问题,既探讨宏观层面的信任,也探讨微观层面的信任,将信任视为社会关系的重要维度之一,是与社会结构紧密相关的社会现象。

(一)信任的心理学研究

虽然古今中外的思想家都很重视信任在人类生活及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但是,对信任问题进行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却还是近半个世纪的事。在诸多研究领域中,对信任问题的较为深入广泛的研究始于心理学领域。信任的心理学研究是现代信任研究的逻辑起点。20世纪50年代末,美国心理学家多依奇(Deutsch)的“囚徒困境”中人际信任的实验研究及贾尼斯(Janis)、凯利(Kelly)等对人际沟通过程中的信源可信度的研究共同开创了心理学领域信任研究的先河。

1958年,美国心理学家多依奇在著名的“囚徒困境”实验研究后,从人际信任的角度得出结论,认为信任是对情境的一种反应,是由情境刺激决定的个体心理和个人行为,信任双方的信任程度并不是恒定不变的,而是随着情境的变化而变化。[37]在后续的研究中,多依奇着重对信任的情境进行了描述和界定。他认为信任由以下情境变量决定:(1)在未来存在一系列不确定的行动;(2)结果的发生取决于他人的行为;(3)负面后果的伤害胜过正面后果的获益。[38]在这种情境反应取向的信任研究中,信任是个体对环境刺激做出的判断,这种判断可能是非理性的风险行为,不一定会导致理性行为的产生,甚至有可能意味着意想不到的负面后果的产生。[39]梅耶(Mayer)、戴维斯(Davis)等亦将信任视为一种态度,认为信任直接指向具体个体的态度,例如预期或者信念等。[40]

在随后的半个世纪里,众多心理学家涉入信任研究领域,提出了若干信任定义。在对若干信任定义进行元分析的基础上,鲁索(Rousseau)、斯特金(Sitkin)等将信任界定为“一种在对他人的意图或行为的积极预期基础上愿意接受不确定性的心理状态”。[41]此定义认为:信任既不是一种行为,也不是一种选择,而是能引发这种行为的重要心理条件。[42]

随后,卡斯塔尔多(Castaldo)对已有信任概念进行了内容分析,界定出了信任的五个要素——观念、被信者、行为、行为结果及风险,在此基础上认为信任是施信者对某些具有特定品质(诚实、善良、仁爱等)的被信者做出能产生积极结果的行为(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产生风险)的预期。[43]卡斯特弗兰克及法尔科内认为既有的信任概念不是将信任界定为某种态度就是将信任界定为某种行为,实际上这代表了信任的两种研究取向,即信任的态度及行为。(1)态度——X认为Y可能具有某些美好的特征及行为的心理态度;(2)行为——信任取决于Y的决策及行为。两种研究取向之间既存在概念关系又存在因果关系。概念关系:(2)的内涵包含(1)的内涵,即作为态度概念的信任是作为行为概念的信任的一部分。显然,(1)的外延(某些信任精神状态的案例)包含(2)的外延(信任谁或什么关系的案例)。因果/过程关系:(1)是对(2)时间上的预设。信任行为达成的过程确保了对Y积极预期及评价的形成,如图1-1所示。[44]因此,不可能也不能将信任视为“态度”及“行为”中的一种,因为信任既有“态度”的成分,也有“行为”的成分,两种成分并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

图1-1 信任的态度及行为

*资料来源:Castelfranchi,C.,&Falcone,R.Trust Theory:A Socio-Cognitive and Computational Model[M].Chichester:John Wiley&Sons Ltd.,2010:18.

另外,卡斯特弗兰克及法尔科内认为既有的信任概念缺失了众多重要构成要素,例如,施信者的目的及需求,施信者对被信者行为的评价、施信者及被信者的行为。[45]这些要素对信任的建构具有重要意义。据此,他们提出信任应包含三个重要概念:(1)态度,信任作为一种态度,实际上就是对被信者的具体或相关“德行”的观点、判断、预防性评价,是一种意向;(2)取决于他人的决策,即决定是否给予信任的意向,这使得施信者“易受伤害”。[46]实际上,这也是一种态度,不过是对不同的被信者反复比较之后的结果,与风险、代价及将这些评价应用于实际环境及情境的适用性有关;(3)行为,即给予信任的意向行为,是施信者与被信者两者之间的关系。[47]以上三个重要概念不仅在自然语言中,而且在科学文献中都被认可,并被进行区分。信任不仅仅是态度,而且还是决策及行为。[48]据此,卡斯特弗兰克及法尔科内在信任的认知心理基础上构建了应用范围广泛的信任的“社会认知模型”。简单而言,该模型可以解释为:“如果行动者X在情境C中信任行动者Y,就是因为Y执行了行为α或任务τ,其所产生的结果p包含了X的目标gx或者与X的目标gx相关。”[49]该模型以布拉特曼(Bratman)所提倡的思维建模的“信赖—期望—意向”(Belief-Desire-Intention,BDI)方法为基础。

除此之外,以罗特尔、赖兹曼(Wrightsman)等为代表的心理学家用实验心理学的方法,借助测量、统计等得出结论,将信任界定为人格特质的表现,认为信任是经过社会学习而逐渐形成的相对稳定的人格特点。罗特尔认为信任是个体对他人的言辞、承诺及口头或书面陈述可靠性的期望,即对他人言行方面可靠性的信任。[50]赖兹曼则认为信任是个体所有的、构成个人特质的一部分信念,一般人都是有诚意的、善良的,能够信任他人。[51]

实际上,社会心理学界普遍从情境反应和人格特质取向研究信任,将信任理解为个体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所产生的心理反应或所形成的心理特质。[52]这是一种存在于社会个体层面的信任,这种心理反应或心理特质一旦形成,就必将影响个体今后对与此相同或类似情境刺激的反应。

(二)信任的社会学研究

信任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各种关系之中,是所有持久的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53]没有信任,不仅不能够建立持续的社会关系[54],而且还不能够维持我们认为的理所当然的日常生活的正常运转[55]。大约20年前,信任问题开始成为社会学关注的前沿问题。20世纪80年代初,信任还是少数社会学家关注的对象,现在信任领域已经有了大量的、不断增加的文献。相对于社会心理学、经济学或者政治学,信任的社会学研究已经体现出了相当大的独立性。信任领域在理论及经验的研究方向上趋向多元化,从多种理论及方法论的视角开展研究:理性选择理论、文化学派、功能主义、符号互动论及现象学等。[56](www.daowen.com)

在社会学家看来,信任就像空气一样弥漫在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具有个体差异;同时,信任又是一种浸淫在制度、结构等社会性因素中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根植于政治、文化等复杂的背景网络中。社会学家从社会关系维度出发,既研究社会个体间的信任,也研究大规模社会群体间的信任;既关注信任的社会功能及作用,也重视社会制度及文化情境等对信任产生的影响。[57]

在西方古典社会学中,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Simmel)最早对信任进行了专门研究,他从社会功能的视角出发研究信任的社会作用。他在《货币哲学》(The Philosophy of Money)一书中明确提出“信任是社会中的最重要的综合力量之一”[58],现代生活比通常理解的更多地建立在对他人诚实的信任的基础之上[59]。换句话说,信任是维系现代社会生活正常运作的重要因素。在这个意义上,信任既不是宏观的遥不可及,也不是微观的微不足道。

除此之外,韦伯(Weber)、帕森斯(Parsons)、涂尔干(Durkheim)、布劳(Blau)等早期社会学家都关注过与信任有关的现象。韦伯认为信任可以分为两种,分别是以“血缘性社会”为基础的特殊信任及以“信仰共同体”为基础的一般信任。帕森斯将信任视为约定的结果。涂尔干认为信任源自家庭和血缘。布劳视信任为稳定社会关系的基本因素。

20世纪70年代,信任成为社会学的专门课题。以卢曼(Luhmann)和巴伯尔(Barber)为代表的社会学家从宏观层面探讨了信任问题,将信任视为社会制度和文化规范的产物,视为建立在法规制度或伦理(社会文化规范)基础之上的社会现象。卢曼把信任与不断增长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及风险等当代社会特征联系起来,认为信任在减少社会交往的复杂性方面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即信任是社会复杂性的简化机制。这是历史上首次有人提出信任不是传统社会所特有的、过时的东西。在现代社会,信任的重要性增强了,是不可或缺之物。[60]卢曼将信任分为人际信任与制度信任两种。前者是建立在熟悉度及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联系的基础之上的,而后者用法律这类外在的惩戒或预防来降低社会交往的复杂性。[61]

继卢曼之后,美国社会学家巴伯尔对信任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他认为信任是一种通过社会交往所习得和确定的预期。人际信任可分为对自然及道德秩序的预期而形成的一般性信任、对与自己有人际关系及社会角色往来的人能够称职表现的预期而形成的技能信任、对他人能够承担被托付的责任及义务的预期而形成的信任。[62]

莱维斯(Lewis)和维格尔特(Weigert)在齐美尔、卢曼和巴伯尔等人有关信任研究的基础上,从将信任理解为人际关系的产物的研究视角出发,将信任视为归集体单位所特有的社会心理概念,认为信任有认知、情感及行为三个维度。遗憾的是,在其理论分析中并没有涉及行为维度。[63]知性信任是由对他人的可信程度的理性考察而产生的信任,情感性信任是由强烈的情感而产生的信任。认知维度及情感维度的组合可以形成不同类型的信任。

后来,麦克阿里斯特(McAllister)将人际信任分为建立在个体对其交往对象的可信性和可靠性基础上的认知型信任、建立在人际相互关系及照顾基础上的情感型信任。其中,前者是通过经验考察而产生的保障性信任,后者接近于多依奇、卢曼等人的非理性信任。[64]而尤斯拉纳(Uslaner)则认为信任具有道德价值,道德信任不是特定情境中某些人之间的关系,而是一种相信他人会共同遵守某些基本道德价值,进而产生信任的信仰。[65]

西方社会学家布尔迪厄(Bourdieu)、科尔曼(Coleman)、帕特南(Putnam)等提出了社会资本的概念,将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纳入了资本分析的范畴。他们在论述社会资本时,信任被放在很重要的位置,被视为构成社会资本的重要元素之一。科尔曼认为信任是平等交换的重要条件。另外,信任作为一种社会资本,具有降低监督成本和惩罚成本的功能。[66]帕特南认为信任是社会资本的三个部分中的核心部分,网络和社会规范则是为产生信任提供支持的。[67]

王(Wang)和伊莫瑞(Emurian)[68]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出了信任普遍存在的四个特点:(1)施信者和被信者。信任总是涉及人们的各类关系,与交往活动密切相关,信任中包含施信与受信两个基本要素,因而施信者与被信者是任何信任关系中都必须存在的两方。这两方可由人、组织或事物构成,同时还包含了一方对另一方行为的评估。信任发展的基础是施信者回报被信者的能力及被信者对施信者的信任程度;(2)易受伤害性,即风险性。信任中包含易受伤害性。只有在不确定、有风险的环境中,信任才是有用的。信任要发挥作用就必须使施信者自己愿意处于受到对方伤害的可能性中,承担失去某些重要东西的风险,并依赖于被信者不会采取伤害行为。因此,不信任本身就是一种防御风险的有效心理机制,在防御风险这个意义上,不信任也有自己积极的价值;(3)信任产生行为。信任可以产生一定的行为,而且大多数情况下是需要承担风险的行为。行为的形式取决于环境,不同环境可能会产生不同的信任行为,这些行为可能是有形的(例如,相信对方会还钱而将钱借给对方),也可能是无形的(例如,男女双方因信任对方会忠于婚姻关系而结婚);(4)主观性。信任是一个主观性的问题。它直接与个体差异和环境因素有关,不同的人在不同环境中会对不同的人产生不同的信任感,主观性很强。

(三)信任的跨学科研究

为了比较以上众多信任概念的差异,便于研究者对信任研究结果进行分类,麦克奈特(McKnight)等人提出了信任的跨学科研究模型,如图1-2所示。[69]该模型中涉及四类信任,分别是信任意愿、信任体系、信任信念及信任意图。

图1-2 信任的跨学科研究模型

*资料来源:Schultz,C.D.A Trust Framework Model for Situational Contexts[Z].2006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Privacy,Security and Trust:Bridge the Gap Between PST Technologies and Business Services.New York,USA.2006.

在该模型中,信任意愿源于人格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家将信任界定为植根于人格及个体心理发展中的信念、预期或感知觉等。[70]信任体系源于社会学,社会学家将信任聚焦于社会现象,关注特定机构如何构建、发挥作用并在有风险、不确定情境中提供保障等。[71]信任信念及信任意图源于社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家将信任聚焦于个体之间的交互,包括具体情境中施信者的预期及意愿,与预期相关的风险,增强、维系或削弱信任的情境要素。[72]麦克奈特等将信任概念界定为与被信者特性有关的认知及情感信念。信任意图是在无法控制或影响被信者的情况下,施信者对被信者的某种意愿。由于聚焦于人际交互,信任信念及信任意图可以被归结为人际信任。具体情境中施信者的实际参与也就可以被称作信任行为。信任行为则被视作依赖于被信者的信任决策的结果。[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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