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网络信任:挖掘在线社交关系

网络信任:挖掘在线社交关系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哲学家洛克早在17世纪就将信任视为社会的纽带,认为社会的维系离不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他们认同齐美尔将信任作为社会关系一个重要维度的观点,将信任视为一种“社会关系”而非心理感受,这给予信任强大的解释力。而“风险社会”的不确定性影响广泛,首当其冲的就是社会信任。在网络社交的不同发展阶段,网络信任在维度及程度上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

网络信任:挖掘在线社交关系

哲学洛克早在17世纪就将信任视为社会的纽带,认为社会的维系离不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但是,较早对信任进行系统研究的是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他在《货币哲学》一书中指出,金钱是一种对交换能够兑现的许诺,货币的功能兑现在于其作为一种抽象符号获得了社会一致的默认,这样才能具有社会实在性,因此具有社会实在性是货币能够在日常交易中畅通无阻的关键。“信任使得社会交往在一个简单又可依赖的基础上进行,大量的社会事物因为信任获得了其实在性”,他通过货币这种信任媒介向人们揭示了社会信任的巨大作用。

尼古拉斯·卢曼和吉登斯接续了齐美尔的思想,开始系统研究信任问题。他们认同齐美尔将信任作为社会关系一个重要维度的观点,将信任视为一种“社会关系”而非心理感受,这给予信任强大的解释力。在社会学的视野中,信任绝不仅是一种道德品质或者心理感受,而是与社会行为联系在一起,是一种对其他社会主体将要实施其社会行为的预期。所以卢曼在《信任》一书中强调,“并非所有期望都包含信任,只有那些与行为有关的期望才包含信任”,信任的重要之处在于它是一种社会行为与社会关系,超出了心理学道德哲学范畴。因此,卢曼将信任理解为“对产生风险的外部条件的一种纯粹的内心估价”。“信任具有简化社会复杂性的功能”,制度信任其实质是“对信任的信任”的机制在起作用,即“从众的简化机制”,每个人的信任都是建立在大家信任的基础之上,近似于“多米诺骨牌效应”。卢曼将信任分为人际信任和系统信任,前者基于人与人的熟悉程度和情感联系,嵌入在人际关系中;后者依赖社会规范、制度、系统,以简化社会交往的复杂性。卢曼认为系统信任取代人际信任将是历史发展的趋势。

而吉登斯则认为信任是对其他人的连续性的相信以及对客观世界的相信,它产生于儿童的早期经验,信任在日常生活中起到自我保护功能,他将信任定义为“对一个人或一个系统之可信赖所持有的信心,在一系列规定或实践中,这种信心表达了对诚实或他人的爱的信念,或者对抽象原则(技术知识)之正确性的信念”。但是,他也提出了“脱域”概念,以往受制于时间和地点的人际交往突破了时空界限,交往由“在场”向“不在场”发展,这也使得社会信任出现了大概率的不确定性。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更是将现代社会命名为“风险社会”,他认为现代社会无法回避风险,因为这种风险是制度性与技术性的风险,信任与怀疑、安全与风险无法达成长期平衡,因此只有对风险进行管理而无法消除它。而“风险社会”的不确定性影响广泛,首当其冲的就是社会信任。

根据波兰社会学家什托姆普卡的分析,信任有两个主要的组成元素:信心(belief)与承诺(commitment)。信心即对未来明确预期的信心,承诺即行动并承担义务或打赌。他对信任的界定比较激进,认为“信任是相信他人未来可能行动的赌博”。今天来看,对信任的研究主要可以分为微观研究与宏观研究。前者视信任为一种“关系”,从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的角度出发,认为信任是社会关系与社会交往的产物,代表有卢曼、科尔曼、李维斯、布劳等;后者视信任为一种“结构”,认为信任是与社会结构、文化、规范、习俗紧密联系的社会现象,着重研究宏观层面的信任现象,代表有福山、巴伯尔、祖克尔等,他们用制度信任、社会信任、系统信任等术语区别于人际信任。宏观层面的研究者中,一部分认为信任是法规制度的产物,一部分认为信任是文化的产物。帕特南等人进一步从社会资本理论角度证实了信任对于推进民主政治与政府治理的重要功能,指出社会信任可以有效促进政府与民众的沟通理解,减少冲突,帮助两者建立良好共生关系。

由于人的任何行为都是嵌入在社会关系中的,现代人具有社会嵌入的特征,因此现代人的社会信任是与社会关系、社会结构联系在一起的。所以,信任既是个人的心理活动,是“个人事件”;也纠缠在社会结构中,成为“社会事件”。所以要深刻把握信任,就必须从社会与心理两个层面进行探索。

谢英香博士的著作《网络信任:在线社交心理与行为》正是从社会与心理两个层面展开对信任问题的探索尝试,只是她所面对的是网络社会,相当于一个虚拟的现实社会。她将网络信任的基本构成要素界定为四个,分别是“谁信任谁”“何种信任”“何处信任”“为何信任”;认为在现实社会中,信任关系的主体是切实存在的社会个体,发生情境是真实的社会场景;而网络信任关系的主体是由现实社会个体在网络空间形塑出来的虚拟角色,发生情境是网络上的某个虚拟空间。“90后”大学生与其不同网络社交对象建立的网络信任明显呈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这点与现实社会中的人际关系格局类似。因子分析的结果显示:网络信任大致可以分为四类,强度由高及低依次是亲人间的网络信任、朋友间的网络信任、熟人间的网络信任、社会性网络信任。(www.daowen.com)

谢英香的研究进一步提出:网络信任是社交双方在互动中反复博弈的结果,这个过程中不断涉及并改进双方的认知与判断。其中,个体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及与信任相伴的风险是网络信任发生的前提条件,而个体在互动过程中的熟悉是网络信任得以建立的基础。随着网络信任的建立,个体之间网络社交的深度与广度也会朝着更深、更广的方向发展,而这种发展反之也促进了网络信任的进一步发展。研究发现,网络信任大致经历了初步建立、维持与深化、破裂等发展阶段,极少部分的网络信任有走向现实信任的趋势。由于个体之间存在差异性,网络信任不同发展阶段的转折点也因人而异。在网络社交的不同发展阶段,网络信任在维度及程度上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

总之,网络信任是网络社会的重要议题,是维系网络社会良性发展的基础。对于该问题的探索,不仅可以丰富现有的社会信任理论,发展新的网络社交理论,而且可以使我们更理智地看待人们的网络社交行为。对在线社交中信任关系的研究和探索,将有助于指导网民进行良好的网络人际交往,提高民众对网络社会的认同度,更好地发挥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互补作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构建诚信社会。今天,互联网已成为现实社会的延伸,网络沟通与网络交往已成为年轻一代普遍的生活方式,因此网络信任必将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而本书作为一个开端,也许还比较粗浅,却一定会引发更多后继者别开生面的探询。由此,提出一个问题也许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因为前者会激发更多的探索。

是为序。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高等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吴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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