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戏,是苗族戏曲剧种。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简称融水县)既是苗戏的诞生地之一,也是苗戏的主要分布区。当地丰富的苗族民间文艺积淀,是苗戏产生的土壤。
苗族有句俗语:“最爱是《哈迈》,最美是《友蓉》,最大是《依直》,最好是《熊祥》。”《哈迈》《友蓉》《依直》《熊祥》是融水大苗山内家喻户晓的4部叙事长歌,“爱、美、大、好”,概括了长歌的不同主题及艺术特色。实际上,每一部叙事长歌都是一部优美的苗戏文学脚本。当苗族同胞拉响“果哈”(乐器),坐唱长歌时,就开始苗戏的演出了。
苗戏的剧本根据苗族民间叙事长歌改编,用苗语表演,用传统的苗族乐器伴奏,有着鲜明的民族特色。苗戏的内容以苗族民间叙事长歌、民歌为基础,注重突显美与丑、善与恶的尖锐冲突,借此塑造了一个个生动活泼的正面人物形象,歌颂了苗族人民勇敢、善良、淳朴的民族性格。
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苗戏在表演上形成了独特的程式。剧中人物身段动作源自生产生活、苗族歌舞以及民间武术招式;人物装扮上,好人扮以美妆,恶人则以丑妆打扮,美丑对比鲜明。服装、扮相、道具都与生活接近;表演时,无论是说还是唱都用苗语;音乐唱腔源于苗族当地的民歌、民谣,伴奏乐器均以果哈、芦笙、笛子等传统苗族乐器为主。苗戏在表演上处处体现出生活化的特点。正因为苗戏把生活带入戏中,使得演出束缚少、表演力强,观众容易接受、欣赏。
苗戏还有区别于其他剧种的壮美、宏阔的艺术特点。历史上,大苗山地区自然环境恶劣、交通不便,生产生活条件艰苦,加上长期迁徙,与自然的斗争等原因,塑造了苗族人民勇敢坚强的性格。作为反映苗族人民斗争、生活艺术的广西苗戏,无论在场景设置、人物形象塑造还是剧情安排上都表现出一种庄严、刚劲、雄浑的艺术风格。比如,《哈迈》和《金芦笙》展现的神话世界、漂亮的天庭,《苗山情》展现的苍苍莽莽的山林和擎天柱般的大树。戏中人物如锦鸡般漂亮的哈迈、英俊的迭功、勤劳的米加达、纯朴的至溜父子,都表现出壮美、雄浑的艺术风格,使观众萌发出一种奋进、敬重、崇尚之情。
1955年,融水县文化馆的覃桂清、李道奇深入苗族同胞聚居区采风,在听到苗族叙事长歌后,深受震撼。随后,覃桂清将流传在融水大苗山各地的苗族曲艺“果哈”的唱本《友蓉》改编成舞台剧本《友蓉伴依》,李道奇以苗族音乐、舞蹈为素材为之设计音乐唱腔和舞蹈动作,又由苗族民间歌手贾三姐、梁锦秀将舞台剧本翻译为苗语,经排演后搬上舞台,得到苗族群众的喜爱,《友蓉伴依》在当年举行的广西省第一届戏曲观摩会演中获得了剧本创作奖和演出奖。苗戏开始为广西文化界所承认。1956年,覃桂清与李道奇再次合作,将“果哈”唱本《哈迈》改编成同名戏剧搬上舞台,参加在南宁举行的广西省群众文艺会演时引起轰动,并获得编剧、优秀演员奖。广西苗戏甫一诞生,就得到戏剧界的肯定和观众的欢迎。
●第一代苗戏演员在演出
●融水苗族自治县首届苗戏调演大会开幕式戏曲开台表演
为发展苗戏,1957年,融水县文化馆举办了第一期苗戏训练班,在全县业余文艺骨干中推广《友蓉伴依》和《哈迈》。此后,苗戏很快在全县得到推广,其艺术形式也相对固定下来。当时,苗戏虽未有专业剧团,但业余演出十分活跃,从1955年至1964年先后编演了《征服鬼山》《勤公砍米筒》《林海新涛》《边寨之夜》等新剧目,并逐步完善和提高了苗戏的表演艺术,使苗戏逐渐成为很有影响的戏曲形式。
改革开放后,苗戏迎来了新的发展。1982年,王天若与江帆合作,根据苗族民间神话传说改编创作了剧本《金芦笙》。1983年,苗戏《金芦笙》获全区业余戏剧创作奖。1985年底,融水县举行了全县苗戏调演,同时邀请自治区、柳州地区有关部门领导及专家和参赛代表举行了座谈,就苗剧的创作、表演、发展方向等进行探讨。此次调演进一步推动了苗戏的发展,活跃了苗戏演出,产生了《故土情》《苗医》等反映现代农村生活的新作。1986年,根据《苗医》改编的苗戏《苗山情》在第五届广西剧展上获得了剧本创作奖、舞美设计奖、优秀演出奖。苗戏再次在戏剧界引发关注。
1960年,中国戏剧出版社出版了苗戏剧本《哈迈》的单行本,次年又将其更名为《哈迈姑娘》,编入该社出版的《全国少数民族戏剧选》。这既是对苗戏这一新生剧种给予肯定,也奠定了《哈迈》在苗戏中的经典地位。(www.daowen.com)
苗戏的剧目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根据苗族民间叙事长歌改编的,如《友蓉伴依》《哈迈》等;第二类是根据汉族戏剧移植改编的,如《边寨之夜》等;第三类是反映新生活的现代戏,如《征服鬼山》《勤公砍米筒》等。
●融水苗族自治县首届苗戏调演大会开幕式戏曲开台表演和芦笙合奏
《友蓉伴依》根据苗族叙事长歌《友蓉》改编,讲述美丽的苗族姑娘友蓉在坡会芦笙坪上与英俊后生迭功相遇、相互爱慕。丑恶的山主儿子抵高见友蓉貌美,百般挑逗却遭拒绝,因而怀恨在心。他设计雇迭功去放木排,又买通土官栽赃诬陷,将迭功投进监牢,然后强娶友蓉为妻。新婚之夜,迭功越狱逃回苗寨,打死抵高,救出友蓉,二人远走深山,开始了新的生活。
●1985年融水县苗戏学习班暨苗戏座谈会合影
《哈迈》又名《哈迈姑娘》,根据苗族“果哈”唱本改编,讲述古时天地相通,哈迈的母亲从天上嫁到苗寨,按“女还舅门”的习俗,哈迈应当嫁给天上舅父的儿子,但她却爱上了勤劳后生米加达。被舅父骗上天庭后,她设计逃回人间。舅父率众家丁追赶而来,迫使一对情侣投崖殉情。二人死后,米加达变成甘雨,哈迈化作清泉,造福深山苗寨的乡亲。
《边寨之夜》写的是边防军民团结抓特务的故事。《征服鬼山》则写某地苗寨群众由于迷信思想作怪,不敢到一座名为“鬼山”的山砍木材,因而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带头上此山伐木,用实际行动批判了迷信思想。《金芦笙》讲述制作金芦笙的阿爸为山魈所害,他的6个子女(象征着芦笙的6根音管)历尽艰险,登山上天取回金芦笙。可是金芦笙被山魈骗走。最后,6个子女舍身化作金芦笙,救活阿爸,打败山魈,为苗山带来了平安和欢乐。《苗山情》叙述进山贩货的商贩坑了老实的至溜父子,后迷路并在深山老林里摔伤。至溜父子不畏虎豹,不计前嫌,及时将商贩送出苗山治疗。最后,商贩后悔自己的行为并认错。
多年来,这些经典剧目由大苗山的各个业余剧团轮番演出,满足了苗族群众的文化生活需要。
从诞生之初到现在,苗戏始终扎根苗族深厚的民间文艺土壤,苗戏创作者创作出《友蓉伴依》《哈迈》《金芦笙》等民间文学题材的传统保留剧目。同时,苗戏创作者关注日新月异的民族生活,排演了《征服鬼山》《勤公砍米筒》《故土情》《苗山情》等反映现实生活的现代戏。历经数十年的创作,初步形成了民族风情浓郁、民族特色突出、地域特点明显的艺术特色,苗戏也因此日益受到广大观众的喜爱。
随着时代进步,经济文化的繁荣发展,广西、湖南、贵州等地的苗戏有了更多的交流,新的创作者将苗戏与其他艺术形式相结合,在保持苗戏民族特色的基础上,就剧本创作、音乐、表演、服饰、舞美等诸多方面展开新的探索。相信在新的时代,苗戏必将迎来更大的发展,苗戏创作者也将创作出更多好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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