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一)案情摘要
宋某,男,36岁,2014年11月2日被他人持械(尖刀)捅伤腰骶部,临床诊断“骶神经损伤,腰骶部刀刺伤术后”等。公安机关委托本院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对宋某的损伤程度进行法医学鉴定。
(二)病史摘要
2014年11月3日至12月9日,宋某因“腰骶部外伤术后臀部麻木1天”到当地县人民医院就诊。
现病史:患者1天前被人用刀子捅伤腰骶部,当即创口形成,流血,急诊给予清创缝合术。后患者出现小便无力,感会阴部麻木。
临床查体:腰骶部见长约4cm 创口,已缝合,无异常渗出,腰椎因疼痛而活动受限,会阴部及马尾区感觉减退,提睾反射存在,肛门括约肌可收缩,双下肢感觉及活动可。
MRI 片示:腰骶部后缘软组织损伤,可疑骶管损伤。
治疗经过:入院后给予营养神经对症治疗。
出院诊断:骶神经损伤,腰骶部刀刺伤术后。
2015年4月7日上海某医院MRI 示:腰骶部刀伤长约5.5cm,深达第2骶椎下缘平面,倾向伤及骶管及马尾神经,伤口目前基本愈合。
【法医鉴定】(www.daowen.com)
(一)2015年5月7日法医体格检查
自主步入,神清,查体合作。自诉会阴区左侧仍感麻木,阴茎勃起正常,但勃起后左侧皮肤存在感觉过敏等表现。腰骶部见一处横行线状瘢痕,长度为2.6cm。双下肢肌力正常,皮肤感觉正常。会阴区左侧针刺时感觉过敏。提睾反射存在,肛门收缩存在,肛门括约肌收缩力可。
(二)法医阅片所见
2015年4月7日自腰骶部皮肤瘢痕(鱼肝油定位处)至骶2、3椎体背面,隐约可见皮下一细线状异常信号影,提示皮下软组织创基本愈合,根据图像中比例尺计算,上述皮下软组织创的长度为5.5cm;横断面图像显示骶管内未见明显异常信号。
2015年5月7日本院神经肌电图检查:双下肢L5~S2神经根支配肌未见自发电位,运动神经和感觉神经传导速度正常,所检肌肉CMAP 波幅正常。生殖骶髓反射潜伏期正常范围,但波幅偏低;提示:骶神经损害。
(三)鉴定意见
宋某遭他人持械作用,致腰骶部皮肤软组织锐器创伴骶神经损伤等,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9.4b)条“四肢重要神经损伤”及附则6.10条之规定,宋某的左侧骶神经损伤已构成轻伤二级;宋某腰骶部皮肤创和皮下盲管创,已构成轻微伤。
【讨论】
本案例中,伤者腰骶部被锐器刺伤,伤后出现“小便无力,感会阴部麻木”等骶神经损害表现。由于其临床症状并未出现下肢肌肉的运动功能障碍,因此考虑为骶2以下神经根(如骶3、4神经根)损伤。关键在于,骶3、4神经根由于不支配下肢肌肉运动功能,因此传统的针极肌电图检查很难发现神经损伤的直接证据。生殖骶髓反射的异常,虽能间接反映骶3、4神经根损害,但不足以证实。而此例伤者又未行手术探查,缺乏可靠的证据。因此,利用影像学检查来准确定位腰骶部锐器创(尤其是创道)与骶神经的解剖位置关系,就显得尤为必要。
鉴定人经与临床放射科医师沟通,在腰骶部皮肤瘢痕处放置少量鱼肝油从而将锐器创入口定位,并以此为标志发现皮下一细线状异常信号影(即皮下的盲管创道影)。由影像学检查提示该盲管创底部位于至骶2、3椎体背面左侧,根据骶骨背侧的解剖特点,发现盲管创底部正好位于左侧骶3神经根出口处,结合神经肌电图检查和宋某伤后临床表现,最终证实宋某左侧骶3神经根确被锐器刺创损伤,从而为正确适用鉴定标准提供了科学、客观的证据。当然,MRI 检查还有助于对皮下盲管创长度的测量。本例中,依据MRI 图像中比例尺计算,宋某皮下软组织盲管创的长度为5.5cm,结合体表皮肤锐器创的长度为2.6cm,盲管创可视为皮肤创,但并未达到轻伤二级标准。最终,鉴定意见为宋某的左侧的骶神经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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