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東漢許慎《説文解字》:字形分析字書範例

東漢許慎《説文解字》:字形分析字書範例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東漢許慎的《説文解字》,爲我國有系統的按字形分析編排的字書之祖。這就是後來字書分部的範例,各部中的字,則根據“六書”的説法加以分析來説明字義。自從鐘鼎甲骨文字之學興起,學人多有懷疑六書之説者,但六書説於詮釋古今文字終有其不可抹殺之功。從《説文》開始,有了以部首來統率文字的字書。

東漢許慎《説文解字》:字形分析字書範例

古代的字書,最初只是將字編成文句,以備學童的誦習,如周代的《史籀篇》、秦代李斯的《倉頡篇》、趙高的《爰歷篇》、胡毋敬的《博學篇》、漢代司馬相如的《凡將篇》、揚雄的《訓纂篇》、史游的《急就篇》、梁代周興嗣的《千字文》等。清代末年以來,古文字學家編録鐘鼎甲骨文字,則有吴大澂的《説文古籀補》、丁福保的《説文古籀補補》、强運開的《説文古籀三補》、容庚的《金文編》、孫海波的《甲骨文編》、郭沫若主編的《甲骨文合集》等。秦漢的《倉頡篇》等書,除《急就篇》以外,都已散佚;《急就篇》則將所收的字按其義類編成三十四章,其引言説:“《急就》奇觚與衆異,羅列諸物名姓字,分别部居不雜厠,用日約少誠快意,勉力務之必有憙。請道其章:……”作者自謂其書與《倉頡》等篇有所不同(即所謂“奇觚與衆異”),在乎“分别部居”(義類)。此書唐顔師古和宋王應麟分别爲之作注和補注,一般的童蒙課本本非工具書,而《急就篇》則因顔、王作注,也就成爲工具書了。

東漢許慎的《説文解字》(簡稱《説文》),爲我國有系統的按字形分析編排的字書之祖。其書以秦代的小篆爲主,將那時可見的古文、籀文(亦稱“大篆”)附於小篆之下,大體以獨體的“文”爲部首,將從屬於這個部首的合體的“字”劃爲一部,如以木爲部首,把林、村、枝、株、根等字劃歸木部,共劃爲五百四十部成書。這就是後來字書分部的範例,各部中的字,則根據“六書”的説法加以分析來説明字義。所謂六書,在《説文》的序裏説:

周禮:八歲入小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

一曰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

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

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爲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四曰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

五曰轉注。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六書是漢字的造字和用字的方法,到今天還大體適用於漢字分析。其中轉注之義不詳,各家詮釋,紛争不已,其實文獻不足,正不必强爲之解。自從鐘鼎甲骨文字之學興起,學人多有懷疑六書之説者,但六書説於詮釋古今文字終有其不可抹殺之功。

另外,由於許慎見到的古文字很少,所以解釋文字也常有錯誤之處。如云:“天,顛也。至高無上,从一大。”把“天”解釋成唯一的大東西,分析爲會意字。其實,這個字金文作象人頭,不從一。《易·睽卦》:“其人天且劓。”劓是割鼻之刑;天即顛的初文(最初這麽寫的古字),顛就是頭頂(額),在《易經》裏有鑿顛之刑。陶潛《讀山海經》詩:“精衛銜微木,將以填滄海。形天無千歲,猛志固常在。”《山海經·海外西經》:“形天與帝争神,帝斷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爲目,以臍爲口,操干戚而舞。”有人據此校陶詩爲“刑天舞干戚”,可備一説。於此也可以説“形天”即“刑天”。又如“射”字,《説文》在矢部,説:“,弓弩發於身而中於遠也。,篆文䠶从寸,寸,法度也,亦手也。”把左旁的認作身,説成是有意義的。其實甲文作,象箭在弓弦上之形,《説文》的正是弓形之誤。像這類的錯誤,是有待於糾正的。

從《説文》開始,有了以部首來統率文字的字書。魏晉六朝時有晉吕忱的《字林》和梁顧野王的《玉篇》,已見前述。《玉篇》的部目有五百四十二個,《字林》則已散失。宋司馬光等編的《類篇》,分部到五百餘。明梅膺祚的《字彙》,將部首的數目歸併爲二百十四,爲后來的《康熙字典》、《中華大字典》和詞書中的舊《辭源》、《辭海》所遵用,這是部首檢字法的一個進步。但從檢字的角度來看,這二百十四個部首也不是很理想的,見後。

王力先生主編的《古代漢語·古漢語通論一》對《康熙字典》作過介紹,以收字之多作爲它的優點,並説:“使用《康熙字典》,我們應當知道清代學者王引之等著有《字典考證》一書。……其中考證出《康熙字典》的錯誤共達兩千五百多條,絶大多數是引書或引文的錯誤。……知道前人已經指出的錯誤,才能使《康熙字典》更好地爲我們服務。”其實,《康熙字典》的錯誤不僅是把所引的書名或引書的文字寫錯,還有不少其他錯誤;如:

二部〔〕《五音篇韻》:“奴教切。音鬧,不静也。”(www.daowen.com)

案:這個字的字形是錯誤的。這個字是“鬧”的别體,字當作,或作,從市從人,會意。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六《妙法蓮華經》第五卷音義:“憒:公對反,下女孝反。《説文》:‘憒,亂、煩也。’《韻集》:‘,猥也。’猥,衆也。字從市從人。經文有作鬧,俗字也。”(莊炘曰:《玉》篇,女孝切,與鬧同。《廣韻》,不静,又猥也,擾也。)

木部〔檐〕又《集韻》、《韻會》、《正韻》並都濫切,音擔,通作檐。《管子·七法》:“不明於則,而欲出號令,猶檐竿而欲定其末。”

案:這個檐字應作,就是摇字,《管子》誤作檐,《康熙字典》不加辨正就抄了上去,弄成形體上的錯誤(檐竿爲竿之誤,見《讀書雜志·管子》王引之説)。案:這是釋義之誤。殺就是煞,亦作,是甚辭,表示程度之强,猶言狠。歐陽修《漁家傲》詞:“昨日爲逢青傘蓋,慵不採,今朝陡覺凋零。”敦煌《維摩詰經講經文》:“初出塵,絶離染,習種性根浮淺。”

殳部〔殺〕又疾也。白居易《半開花》詩:“東風莫殺吹。”自注:“殺,去聲。”

亅部〔事〕又叶疎語切,書上聲。《韓非子·揚權篇》:“使鷄司夜,令狸執鼠;皆用其能,上乃無事。”

案:這裏講事字的叶韻大誤。夜、鼠兩字古韻同屬魚部叶韻,能、事二字古韻同屬之部相叶,事並不與鼠字叶韻。

吴任臣的《字彙補》,謬誤極多,而《康熙字典》往往不加辨正而予以收録,如:

木部〔〕《字彙補》:“普毛切,音抛,長大也。”

案:《集韻》有字,音犥,叵到切,張大貌。字之誤。

欠部〔〕《字彙補》:“作答切,音,鳴也。〔〕《字彙補》:“子答切,音咂,聲也。”

案:這兩個字都是字之誤。《康熙字典》〔〕:《廣韻》、《集韻》並子答切,音市(案:當作帀),,聲也。

總起來説,《康熙字典》的長處在於收字之多,所以它擁有較多的讀者。但是它所收的字和材料别擇不精,頗有不足依據之處,這是使用時要注意的。

字書或者以奇字爲主,如《字彙補》;或者以規範爲主,如《新華字典》。清趙之謙有《六朝别字記》,羅振玉有《碑别字》,劉復、李家瑞有《宋元以來俗字譜》,都是收録不規範的字形的。六朝碑銘,字體多歧異,因爲書家作書,往往爲佈局之故而變異字體,也有因刻工不通文墨,有時錯誤。趙、羅的書,多有助於識别和校勘。宋元的俗字如喜作,娘作,見於《俗字譜》,字蓋由聲旁良字簡爲上(照讓字類推),又誤去一筆。像《俗字譜》這樣的書,對看宋元刻本的書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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