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書是把有關的材料按一定的類别分類編纂,以便尋檢的工具書。類書概分義系、形系、音系三類,而以義系爲最多。
類書與叢書不同,叢書收羅整部的書在一起,類書則將各書中的若干段落,小至一句,分類編在一類之中。類書的作用在於資博識,致文用,有些類書專爲提供寫文章的詞藻而編,如《佩文韻府》是。
最早的成型的類書是魏文帝曹丕時編的《皇覽》,《三國志·魏志·文帝紀》:“使諸儒撰集經傳,隨類相從,凡千餘篇。”今已佚,清孫馮翼有輯本,所存無多,其中有《逸禮》、《冢墓記》等,又《太平御覽》、《玉海》都提及《皇覽》有《記陰謀》篇。六朝時的類書也不少,如梁徐勉有《華林遍略》,北齊祖孝徵等編《修文殿御覽》,卷帙很多,今已佚,爲唐宋類書所取資。唐朝類書很興旺,重要的有歐陽詢《藝文類聚》一百卷,虞世南《北堂書鈔》一百七十三卷,徐堅《初學記》三十卷,白居易《六帖》三十卷(宋人孔傳續三十卷,合稱《白孔六帖》)。
類書又有“載文”一體,如《初學記》每條下除引述典故外,又載録前人詩文,這是供讀者作爲寫作此類題目詩文的範本的,也是“致文用”的體現。前面講表譜時談到《廣群芳譜》也有此例,而謂《廣群芳譜》也有類書性質,就是指此而言的。
類書中有《事類賦》一書,宋吴淑編,把材料用賦的形式分類編寫出來,取其易讀易記。《文心雕龍》有《事類》篇,“事”就是典故。例如《事類賦·春》:
春日遲遲,采蘩祁祁(《詩》)。翫柔風兮韶景,睠芳節兮嘉時(梁元帝《纂要》:“春風曰柔風,景曰韶景,節曰芳節,時曰嘉時。”)。
上面講的類書都是義系類書,就是按材料的義類分部編排的,如天文、地理、人事等;每類中又分小類,如天文之有日、月、星、時等;時又分春、夏、秋、冬等。義系的類書,宋代有李昉等編的《太平御覽》一千卷,《太平廣記》五百卷,後者爲專門分類編輯前代小説筆記的類書;清康熙時編輯的《淵鑒類函》四百五十卷,規模都是很大的。
音系類書大概起於元人陰時夫的《韻府群玉》,清代則輯有《佩文韻府》。其例爲從古書中摘取二至四字的短語,按末一字的韻編入某韻。這樣的類書,僅能供檢查字、詞、語的所在書籍及獵取詞藻之用,編字典、詞典時可資以找到詞語出處,此外作用不大。清編《駢字類編》可以作爲形系類書的代表,將兩個字組成的詞語按其上一字歸入同一字的類中,而舉出包含這個詞語的詩文篇目,其作用與《佩文韻府》略同。這種類書比較少見。
類書的作用是資博識,致文用。致文用不必談,資博識則可舉例來説明。上海教育學院黄清士先生編寫《漢語大詞典》,有“納肝”一條,只有兩張資料卡:一、明邵璞《香囊記·潛回》:“那飲藥譙玄,納肝弘演,高風勁節真堪羡!”二、清錢謙益《都察院左都御史李公神道碑》:“納肝無救於衛滅,藏血何補於周危?”“納肝”一語,以前的辭書如《辭源》、《辭海》、《辭通》、《聯綿字典》以及《大漢和辭典》、《中文大辭典》均未收列,未知其事。黄先生檢了《佩文韻府》平聲寒韻“肝”字,没有“納肝”;再檢上聲銑韻“演”字,則有“弘演”,引《三國志·魏志·陳矯傳》、《隋書·誠節傳序》、《吕氏春秋》三例,《吕氏春秋·忠廉》:“衛懿公臣弘演有所使,翟人攻衛,殺懿公,盡食其肉,獨捨其肝。弘演至,報使于肝畢,盡哀而止,曰:‘臣請爲襮。’因自殺,先出其肝,内(納)公之肝。”事情就明白了。黄先生説:“我體會到對待典故性詞語,務須找到它的來歷,……如果望文生訓,想當然地把‘納肝’解釋成‘獻納忠肝’,豈非鬧出很大的笑話?”(《漢語大詞典編寫工作簡報》110期)這就是據類書查到典故的例子。納肝事又見於《資治通鑒外紀》卷四:“狄敗衛於熒澤,遂滅衛。殺懿公,盡食其肉,獨捨其肝。懿公之臣弘演,使遠而至,呼天而號,曰:‘臣請爲表’。因自刺其腹,内懿公之肝而死。”(www.daowen.com)
除了資博識以外,類書還有兩個用處,即輯佚和校勘。因爲類書中往往保存已經亡佚的書的片段,所以可以據以輯録起來。例如孫馮翼輯的《世本》,其中的《作》篇有“武王作翣”一條,注:“《御覽》五十二,《事類賦》十四,《初學記》二十四。”這是説這一條是從三部類書中輯出來的。《御覽》即《太平御覽》的簡稱。又如宋人薛居正的《五代史》,因歐陽修《新五代史》刊行而湮没,現在二十四史中的《舊五代史》(因歐書而加“舊”字),是清人以明代大類書《永樂大典》爲主要材料而輯成的。
校勘古書,多以善本爲底本。没有善本可依時,類書有助於校勘,但一般宜以宋以前所編的類書爲據。如《淮南子·覽冥》:
夫陽燧(王念孫説:“夫陽燧”本作“夫燧”)取火於日,方諸取露於月,天地之間,巧歷不能舉其數,手徵忽怳,不能覽其光。然以掌握之中引類於太極之上而水火可立致者,陰陽同氣相動也。
漢高誘注“手徵”句道:“言手雖覽得微物,不能得其光。一説:天道廣大,手雖能徵其忽怳無形者,不能得日月之光也。”這兩説都講不清楚。但據“手雖覽得微物”,知“徵”字高誘所見本有作“微”的。我以爲“手徵”二字是“玄微”之誤,漢《張遷碑》玄字作,與“手”形近,因此“玄”誤作“手”。“光”是“兆”或“灷”(“朕兆”的“朕”的古字)之誤,“玄微忽怳”就是上文説的“物類之相應,玄妙深微,智不能論(‘諭’字之誤),辨不能解”。這是根據注文和上下文得出的推論,後來看到《太平廣記》卷一百六十一載《感應經》所引的《淮南子》,則“手徵”應作“玄微”不言可明,其文如下:
陽燧之取火於日,方諸之取露於月,天地之間,玄微忽怳,巧歷所不能推其數。然以掌握之中引類太極之上而水火可立致者,陰陽相感動然之也。
又如《淮南子·天文》:“至秋十月,青女乃出,以降霜雪。”高誘注:“青女,天神青霄玉女也。”《四部叢刊》影印宋傳抄本《淮南子》高注的“青霄”作“青”,“”就是妖字。我疑“青霄”爲“青腰”之誤,“腰”或作“”,“霄”是“”的形近之誤,“”又是“腰”字的音近之誤。《靈飛經》里就有“青玉女”這個名詞。王安石和蘇軾的雪詩説:“神女青腰寶髻鵶。”宋陳元靚編的時令的類書《歲時廣記》引《淮南子》正作“腰”,又宋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引《復齋漫録》也作“腰”。根據這些,可以證明高誘注應作“青玉女”之確。
用類書所引作爲依據來校古書,是校勘家的方法之一。王念孫的《讀書雜志》校釋古書,其校正誤字,常説:某當作某,蓋以某故而誤(如形近而誤,音近而誤,涉上文而誤,涉下文而誤等),某類書某卷某部引正作某。已故史學家柳詒徵《中國文化史》中對王氏這種説法頗有微辭,以爲王氏先查到類書中某字作某,而後立説,並非先根據種種情況來覺察其誤,然後引類書所引來助證,這是頗有道理的。
校勘而依據類書,應當有所别擇,不可偏信類書。如《淮南子·覽冥》:“浮遊不知所求,魍魎不知所往。”劉文典《淮南鴻烈集解》説:“《北堂書鈔》十五引作‘浮遊不知所來,罔兩不知所往’,來往對文,於義爲長。”這是不確的。《淮南子》原文本於《莊子·在寡》:“浮遊不知所求,猖狂不知所往。”“猖狂”、“罔兩”説的是無目的的漫遊,“遊”和“求”叶韻,“兩(狂)”和“往”叶韻,是所謂句中韻,與《詩》“日之夕矣,羊牛下來”的“牛”和“來”叶韻(古韻)同例。假若把“不知所求”改成“不知所來”,“來”和“遊”就不能叶韻了。所以這裏不能輕易據《北堂書鈔》改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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