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咬文嚼字》校勘工作必须基于多底本,避免一筆抹倒坊本

《咬文嚼字》校勘工作必须基于多底本,避免一筆抹倒坊本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但如此,來論第11條對《柳毅傳》“穠飾换服”提出意見云云,這是不同意把“换”字改做“焕”字了。總起來説,我的意見是:校勘本集,不能單據各種底本;在應用各種底本的時候,也要建立起校勘工作中的“群觀點”,不要一筆抹倒坊本。

《咬文嚼字》校勘工作必须基于多底本,避免一筆抹倒坊本

人民文學出版社同志從佔有校勘材料入手,這當然是校勘的一個重要手段,但在運用上却未免有些過於拘泥材料和過於拘泥權威材料。

先説過於拘泥權威材料。校書首重最早的本子,這是應該的。但並不是説最早的本子就是一無錯誤的;即使是根據原稿傳寫傳刻的本子也不免有謄寫和傳刻時的錯誤,即使是原稿也不免有筆誤。反之,即使是坊本,或“坊本之坊本”,也必須是根據一個底本來的,底本又有底本,一直推溯上去,“坊本之坊本”也未嘗不能存祖本的面目之什一於千百。較好的本子不必盡是,坊本不必盡非;校勘的人可以擇善而從,不必先立一個界限,對於坊本就不屑一顧。《唐人説薈》和《艷異編》誠然是坊本,誠然是魯迅先生所破的;但魯迅先生所破的主要還在“妄製篇目,改題撰人”,而《艷異編》的“所採本亦間有勝處”,則是人民文學出版社的同志所承認的;既然有勝處,爲什麽不可以據以校勘呢?就拿人民文學出版社來論説,其中涉及我用這兩部書校改的共二十四條(2至25),不同意於我的有四條(3、7、11、18),有兩條不作結論也没有表示異議(6、23),其餘十八條,結論完全和我相同,那麽就不能不承認這兩種坊本還有足據的地方,至多能説這些足據之處别本也有而已。

不但如此,來論第11條(我列爲不同意於我的校改的一條)對《柳毅傳》“穠飾换服”提出意見云云,這是不同意把“换”字改做“焕”字了。其實這個字之應當作“焕”乃是千真萬確的,用不着什麽《艷異編》來作證。但説《艷異編》“未詳所據”或者是臆改,就太看不起這個坊本了。最近我看到日本影印的觀瀾閣孤本宋刻《醉翁談録》辛集卷一,神仙嘉會類,柳毅傳書遇洞庭水仙女條内正作“焕”字,那麽即使《艷異編》是臆改,却也和宋本夢中神遇了。而這個字正是《廣記》各本所無的,我們不該據《艷異編》來校正嗎?

再談一下來論第18條中所提出的《李章武傳》裏的問題。來論説:“《李章武傳》‘每交歡之暇’‘交’字沈本亦作空格,《艷異編》作‘講’,‘交’、‘講’皆非原文,意義亦均欠洽當。”這是説“交”、“講”意義欠洽當,是後人臆補的。其實“交歡”和“講歡”意義都是洽當的,都是性交的意思。我當時因本集作“交歡”可通,所以没有提出校改。仔細研討,原文實是“講歡”,沈本《廣記》作空格,就是覺得“講”字意義欠洽當而故意空缺以待校補的,别本作“交”,才真是臆補了。如果“講”是臆補,何以補上個欠洽當的字呢?“講歡”這兩個字,雖然不敢説唐人一定用過,而宋人的書里却不止一見。《醉翁談録》乙集卷一,煙粉歡合類,“静女私通陳彦臣”條:“驀地相逢,情倍等夷,非天作之合而何?携手相同歸,雖生死不顧也。沟(當作“”,草書偏旁相近之誤——繁體作“溝”、“講”)歡畢,静女索筆題詩於寢房之右。”乙集卷二,婦人題咏類,“唐宫人製短袍詩”條:“成禮之夕,宫人仍謂兵士曰:‘我與汝結今生緣,非後生緣也。’相與講歡。”己集卷一,遇仙奇會類,“封陟不從仙姝命”條:“《詩》云:‘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易》曰:‘君子非幣之交不親。’其所以然者,正欲名分之正也。今輒與仙姝講好,人其謂我何?”“講好”、“講歡”意義相同,是毫無疑問的;“講歡”就是“媾歡”,猶之“講和”就是“媾和”。段玉裁注《説文》講曰:《史記》虞卿甘茂二傳,《漢書》項羽傳皆假“媾”爲“講”,古音同也。淩濛初《二刻拍案驚奇》卷二十三:“却待要再講歡會。”“講”亦與“媾”通用。《金瓶梅詞話》第五十九回:“西門慶欲與他講歡。”第八十九回:“仰觀神女思同寢,每月嫦娥要講歡。”有了《醉翁談録》等作證,《艷異編》這個“講”字不是臆補也就可以相信了吧。而别本却又是不作“講”的,不該據《艷異編》來補正嗎?(www.daowen.com)

再説過於拘泥材料。人民文學出版社的同志似乎只認各種底本才是可靠的材料,所以底本所無,就不想改動。這就太拘謹了。前人校書,也有根據底本的,也有根據類書的,也有根據文義文例的,並不單靠底本。我校本集,如改《辨大同古銘論》的“入闕披陳”、“山林獨住”,改《南柯太守傳》的“臣請一往拜觀”、“潛然自悲”、“或問我民”,都没有根據什麽本子,却合於某些本子;改定《開元升平源》的句讀時也只審察上下文義,後來引《通鑑》,不過證成這個説法。這裏恰好有什麽本什麽書可以作證,假使没有,我們也還是該改正的。人民文學出版社的同志在這些地方却似乎過於小心了些,以至《柳毅傳》的“穠飾换服”也不想改,明明知道是錯誤的《柳氏傳》裏的“韓翊”也因爲誤例甚多而不想大刀闊斧地改正,祇主張注明一下,這幾乎有遷就誤文的傾向了。

總起來説,我的意見是:校勘本集,不能單據各種底本;在應用各種底本的時候,也要建立起校勘工作中的“群衆觀點”,不要一筆抹倒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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