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集校勘上應用材料的問題。因爲魯迅先生選輯本集的動機,在匡正坊本“妄製篇目改題撰人”的種種謬誤(參考本集序例,及魯迅先生《中國小説史略》第八篇、第二十四篇),而《艷異編》、《唐人説薈》正是這類坊本。關於《唐人説薈》,見魯迅先生《破〈唐人説薈〉》(全集補遺續編)。《艷異編》,我們現在可以看到的,大概有兩種刻本,一種原刻本,一種重編本。原刻本十二卷,有序,署息庵居士。其書雜採《説海》、《説郛》等書。每篇“妄製題目,改題撰人”,誠有如魯迅先生所云者。……書内收茅元儀《西玄青鳥記》一篇(亦見《續説郛》),文内茅氏自述作於崇禎甲戌七年,此書當刊於崇禎七年以後,爲當時坊本無疑。一重編本,正編四十卷,續十九卷,題玉茗堂原本,王鳳洲先生編,湯若士評。書内正編分部,大致沿原編本之舊。……於原編採取百十餘條,餘皆雜採當時流行説部,并删除各篇撰人姓名,篇内加圈點評語,托之於湯若士。疑其成書似在清初,故去原編題洪武御製之《周顛仙傳》、宣德御製之《廣寒殿記》,以求合於易代。又去《馬湘蘭》、《小青傳》、《西玄青鳥記》諸篇,以示評編之若真出於湯、王。此書所採本,亦間有勝處,然不注出處,又好臆改。即以《柳毅傳》而言:“欲求新匹”改“欲求繼”,“又何如哉”改“尊意可否”,“生(本傳原文作‘有’)一子”下增“端麗奇特”四字,這些地方,原刻本尚保留原文。又,館藏(指北京圖書館)膠卷中,亦有《艷異編》一部,四十五卷,篇首仍用息庵居士序。此書蓋係原刻本至託名玉茗堂評本之中間版本,玉茗評本即取此本併合卷數略加删削而成,可見玉茗本爲坊本中之坊本也。
重編本正集四十卷,一九三六年上海有排印本,又有些不同。如《大業拾遺記》之“不存去就”作“殊煞風景”,《太真外傳》之“昨夜夢爲鷙鳥所搏”作“昨夜夢鴛爲鷹所搏”之類,則不知是據本不同,還是以意爲之了。假如我們依據這類材料來校勘本集,是不足爲據的。
甲、人名爵號
1.《柳氏傳》,“韓翊”《本事詩》作“韓翃”,案韓翊當作韓翃,不過“翃”之誤翊,由來很久,明刊本《文苑英華》,於翃字,已時誤作翊,或雄,或栩;宋本《郡齋讀書志》四,韓翃詩條,本條内即“翃”、“雄”互見,可見此“翃”字之易誤。惟今所見《廣記》各本皆作翊(顧氏文房本《本事詩》亦作翊),若徑改作翃,固無不可,似不如於《柳氏傳》内注明(或在《小綴》中),比較妥善。
2.《海山記》,“帝名勇”,此三字明張夢錫刊《青瑣高議》本有,他本皆無(北京圖書館藏明鈔本作“自兹雖愛帝而亦不意於勇”,然尚無此三字)。張本此記雖多訛誤,但其《驪山記》較他明鈔本等多數百字(董本據此補)。魯迅先生於本集每篇均採一本爲主,然後再校以他本(故雖改字不加注明,然數本核對,仍得知據何本。所據他本,止限於本集序例内所舉各本)。此篇《小綴》云,據張本録,故有此三字。今亦當注明於下。
3.《開河記》,“朕爲陳王時”,《説薈》本作“朕昔征陳主時”,按此《説薈》沿自《古今逸史》本。《逸史》和《説薈》,此處作“朕昔征陳主時遊此,豈期久有臨軒,萬機在躬”,與《説郛》本之“朕爲陳王時,鎮守廣陵,旦夕遊賞。當此之時,以雲煙爲美景,視榮貴若深冤。豈期夕有臨軒,萬機在務”繁簡不同,似《逸史》本曾加删改。校勘小説,只可求其文句接近最初原著,似難拘泥史實。如《海山記》云“大業十年隋乃亡”,《開河記》又云“煬帝有天下十二年”,核以《隋書》,均不相合。此類只可仍其舊文,似不煩改。
乙、脱文和衍文
4.《任氏傳》,“遂賣登三萬”,“賣”下脱“卒不”二字,按明野竹齋沈氏鈔本《廣記》(後簡稱“沈本”)此“卒不”二字不脱。
5.《海山記》,“召吾兒勇來”下脱“素曰:‘國本不可屢易,臣不敢奉詔。’”十三字,按此亦據《青瑣》張本(後同)。商務排印本《説郛》及《古今逸史》本皆不脱。
6.又,“帝時與蕭院妃同看”,上稱“院妃”下稱“后”,按此處傳鈔本《説郛》作“帝與蕭后同看”,《青瑣》兩淮鹽政四庫館本(後簡稱四庫館本)、董康刻本作“帝時與蕭后同見”。商務排本《説郛》作“帝與蕭后及諸院妃嬪同看”,與《古今逸史》、《説薈》本同。
7.《李章武傳》,“捻指環相思”,按《廣記》沈本“環”作“還”,上首“鴛鴦綺”三字上空二格,似原亦作五字句。《古今説海》本於“鴛鴦綺”下空二格,雖與沈本相反,然其爲五字句,似無可疑。
8.《海山記》,“吾不欲立勇”,按商務排本《説郛》,《青瑣》四庫館本、董刻本,均無“不”字。
丙、訛字
9.《辨大同古銘論》,“入闕披陳”,“山林獨住”,按作“入”係據《廣記》黄本,他本作“久”。“住”各本皆作“往”(疑謄録致誤)。
10.《柳毅傳》,“齊言慚愧”,“齊”《廣記》沈本作“永”。
11.又,“穠飾换服”,按《廣記》各本(除沈本、許本、黄本外,有陳仲魚校宋本——後簡稱陳校、談愷本初刻及影印本)及《艷異編》原本均作“换”,惟《艷異編》重編本作“焕”,未詳所本。
12.《柳氏傳》,“于無爲之政”,“于”《廣記》許本、黄本作“于”,他本作“干”。
13.《南柯太守傳》,“因殁虜中”,按《廣記》沈本作“没”。“臣請一往拜觀”,“觀”沈本作“覲”。“潛然自悲”,“潛”沈本作“潸”。“或問吾民”,“民”沈本作“氏”。(www.daowen.com)
14.《霍小玉傳》、《李娃傳》“遽”字,按此處所舉各例,《廣記》各本均作“遂”字,惟《艷異編》原刻本作“遽”,似不必改。
15.《枕中記》,“今已適壯”,按此據《文苑英華》本。“適”字傅增湘校記云:“‘適’《英華》舊鈔本作‘過’。”《廣記》作“今已過壯室”,同,已見《小綴》。“待時益盡”,按此據《英華》本,《廣記》作“殆將溘盡”。
16.《任氏傳》,“無所怪惜”,“怪”《廣記》沈本作“恡”。“青在左股”,此據《廣記》黄本,他本皆作“眚”,致黄本訛“青”。
17.《柳氏傳》,“駿牛”,按《廣記》各本作“駮牛”(“駮牛”見《世説·汰侈》篇注及《名畫記》)。
18.《霍小玉傳》,“徵痛黄泉”,按“徵”字《廣記》沈本空一字,“徵”、“銜”似皆出後人臆補。如《李章武傳》“每交歡之暇”,“交”字沈本亦作空格,《艷異編》作“講”,“交”、“講”皆非原文,意義亦均欠洽當。此類似當存疑。
19.《南柯太守傳》,“此即夢中驚入處”,按“驚”《廣記》沈本、陳校皆作“經”。“二大蟻”,按《廣記》各本皆作“二”,似不必改。
20.《李娃傳》,“北隅因五家”,按此據《廣記》許本、黄本,談本、沈本作“四”。
21.《三夢記》,“中有罍洗”,按《説郛》各本皆作“其”(傳鈔本此卷缺),疑謄寫致訛。
22.《長恨傳》,“大赦改元”,按此據《英華》本。傅氏《英華》校記曰:“景宋鈔本作‘大兇歸元’。”
23.《湘中怨辭》,“樓中縱觀方怡”,按此據《沈下賢集》。《英華》引作“方悟貽”(《英華》原注:二字《麗情集》作“臨檻”)。《説薈》本未詳所本。
24.《虬髯客傳》,“箱中”,按《顧氏文房小説》本作“巾箱”。
25.《開河記》,“吹樂人面”,按此據明鈔原本《説郛》,他本作“鑠”,《古今逸史》同(按先生所據明鈔本《説郛》今不可見。北京圖書館有傳鈔殘本,自此本傳出,故或稱傳鈔本。他本,除商務本外,尚據明鈔本二種)。
26.《周秦行紀》,“此日原非昔日人”,按此據《李衛公集》本,惟“原”字作“元”。“花枝下”,按《廣記》各本、《李衛公集》及敦煌寫本皆作“樓”。當是寫作“樓”,付印時訛“枝”。
27.《迷樓記》,“恩薄”,按此亦據明鈔本《説郛》,商務排本《説郛》及《古今逸史》作“遼曠”。若依明鈔本,“恩”似“卑”之誤。
丁、句讀
28.《補江總白猿傳》,“其來必以正午。後慎勿太早。以十日爲期”,改於“後”字處斷句,按“正午後”三字,連用爲辭,唐人文中尚鮮其例(只《艷異編》重編本如此斷句),似有待他證。
29.《開元升平源》,“久卜十河東總管”,按涵芬樓海源閣藏宋本《考異》有“十”字,《通鑑》胡注本無(商務排本,二百十卷)。“燕公使姜皎入曰”,按據《通鑑》,當依來説作一句。——禮鴻案:《考異》即《通鑑考異》,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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