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先生和汪辟疆先生都曾做過校録傳奇小説的工作。汪先生編校的《唐人小説》現在已經很難得到,因而魯迅先生的《唐宋傳奇集》便成爲研究傳奇小説者人手一編的要籍了。這一部幾乎是唯一的整理過了的唐宋傳奇的結集是值得重視的。
《唐宋傳奇集》八卷,校録的方法見於序例及附録的《稗邊小綴》。序例説:“本集所輯文章,有復見于不同之書,或不同之本,得以互校者,則互校之。字句有異,惟從其是。亦不歷舉某字某本作某,以省紛煩。”《小綴》説:“明鈔原本《説郛》,雖多脱誤,而《迷樓記》實佳。以其尚存俗字,如‘你”之類,刻本則大率改爲‘爾’或‘汝’矣。世之雅人,憎惡口語,每當纂録校刊,雖故書雅記,間亦施以改定,俾彌益雅正。……無端自定爲古人决不作俗書,拚命復古,而古意乃寖失也。”這裏定的兩個原則:一、字句有異,惟從其是;二、不改俗字;立例都很精當。但是細案全書,字句錯誤仍常常可以見到。我曾經用明人編的《艷異編》和一部分的《唐人説薈》(以後簡稱《説薈》)來對校過,就有一些勝於本集的地方。爲了希望本集更加完美,我想提出一些較重要的校勘問題來談談,至於文義没有大出入的地方,也就不瑣瑣列舉,以省紛煩了。
先説人名爵號。卷二《柳氏傳》的男主人公“昌黎韓翊”,《艷異編》作韓翃,《本事詩》也作韓翃,魯迅先生在《小綴》裏引了《本事詩》,本集却失於改正,不免叫人多一重疑惑。《新唐書·文藝傳》説:“翃字君平,南陽人。侯希逸表佐淄青幕府,……俄以駕部郎中知制誥。時有兩韓翃,……德宗曰:‘與詩人韓翃。’”所説的事實和《柳氏傳》、《本事詩》相合,《全唐詩》韓翃的小傳也大致相同,可以斷定作“翃”字爲是。卷六《隋煬帝海山記上》:“帝名勇,三歲,戲於文帝前。文帝抱之臨軒愛玩,親之甚久,曰:‘是兒極貴,恐破吾家。’文帝自兹雖愛而不意於勇。”《説薈》和《艷異編》没有“帝名勇”三字,末句作“自兹雖愛帝,而亦不快於帝”。煬帝名廣,這是讀史者都知道的。這裏却説名勇,既不合史實,又顯然跟下文文帝的話“倘吾不諱,汝立吾兒勇爲帝”及“召吾兒勇來”相矛盾。這也應該據《説薈》等改正。同卷《開河記》:“朕爲陳王時,守鎮廣陵,……”《説薈》作“朕昔征陳主時”。查《隋書》,煬帝没有做過陳王,這裏應該依《説薈》,指煬帝征陳後主爲是。
其次是脱文和衍文。脱文的例:卷一《任氏傳》:“任氏曰:‘馬可鬻矣,當獲三萬。’……有酬二萬,鄭子不與。……買者隨至其門,纍增其估,至二萬五千也。不與,曰:‘非三萬不鬻。’其妻昆弟聚而詬之。鄭子不獲已,遂賣登三萬。”末句《艷異編》作“遂賣,卒不登三萬。”這是因爲妻昆弟交詬,鄭子不得不貶價成交,脱落兩個字,文意就晦而不明了。卷六《隋煬帝海山記上》:“文帝……謂素曰:‘倘吾不諱,汝立吾兒勇爲帝。……’帝因憤懣,乃大呼左右曰:‘召吾兒勇來!’”“帝因憤懣”上《説薈》和《艷異編》都有“素曰:‘國本不可屢易,臣不敢奉詔’”十一字,這才説明了憤懣的原因,而本集却脱落了。又《海山記下》:“帝時與蕭院妃同看,……蕭后曰:‘鯉有角,乃龍也。’”上稱“院妃”,下稱“后”,顯然矛盾。《説薈》和《艷異編》作“蕭后及諸院妃嬪”,就文義明白了。衍文的例:卷二《李章武傳》:“捻指環相思,見環重相憶。願君永持玩,循環無終極。”前兩句《艷異編》作“念指環,相思重相憶”。“念”字應該依本集作“捻”,“見環”二字,却的確是衍文;“相思重相憶”應該讀成一句:這首詩的句法字數應該是和李章武的詩相同的。卷六《隋煬帝海山記上》記文帝鬼魂駡楊素道:“此賊!吾不欲立勇,汝竟不從吾言。今必殺汝!”前文明明要“汝立吾兒勇爲帝”,怎麽又説:“吾不欲立勇”呢?《説薈》、《艷異編》就没有“不”字,可證“不”字是衍文。
再談錯字。本集中有一些一看就知道是某字之誤,不用檢對他書的。如:卷一《編次鄭欽悦辨大同古銘論》:“升之白:頃退居商洛,入闕披陳,山林獨住,交親兩絶。”“入闕”應該是“久闕”,“獨住”應該是“獨往”(用《淮南子》逸文“山谷之人輕天下細萬物而獨往者也”語)。《柳毅傳》:“齊言慚愧兮何時忘!”“乃穠飾换服”,“齊”字應該作“永”,和下文錢塘君歌裏的“永言珍重兮無時無”句法一致;“换”字應該作“焕”,“焕服”和“穠飾”正好相對。《艷異編》這兩個字都没有錯。卷二《柳氏傳》:“驅有志之妾,于無爲之政。”“于”字明明是“干”字。《艷異編》正作“干”。卷三《南柯太守傳》:“意以爲父在邊將,因殁虜中,不知存亡。”不知存亡,如何斷定是“殁”,“殁”字應該是“没”。這個字《艷異編》也没有錯。又:“王既知所在,臣請一往拜觀。”見父親叫“觀”,從來没有這種説法,證以下文“又不令生來覲”,明明是“覲”字之誤。又如同篇的“潛然自悲”當然是“潸然自悲”,“或問吾民”當然是“或問吾氏”,都是不用説的。
唐人傳奇裏常用“遽”字,本集有幾處都誤作“遂”。如卷二《霍小玉傳》:“生遂連起拜”,《艷異編》作“生遽起速拜”,應該是“生遽起連拜”。卷三《李娃傳》:“生遂下階,拜而謝之。”“姨言曰:‘無復命,何也?郎驟往覘之。’生遂往,……”“生見竪色動,回翔將匿于衆中。竪遂持其袂曰:‘豈非某乎?’”這幾個“遂”字《艷異編》都作“遽”,從語氣上看是對的。(www.daowen.com)
可以根據别的書來校正本集錯字的也不少,略舉如下:卷一《枕中記》:“今已適壯,猶勤畎畝,非困而何?”首句《説薈》作“今已過壯室”。“壯室”本於《禮記·曲禮》“三十曰壯,有室”,本集錯一字,脱一字。又:“彌留沈頓,待時益盡。”“益盡”没有意義,《説薈》作“殆將溘盡”,應照改。《任氏傳》:“無所怪惜。”“怪”字《艷異編》作“吝”,“怪”應作“恡”,是“吝”的俗字。又:“鄭子如市,果見一人牽馬求售者,青在左股。”《艷異編》作“眚”,這是對的。卷二《柳氏傳》:“偶於龍首岡見蒼頭以駿牛駕輜軿。”《艷異編》作“駮牛”,牛没有稱“駿”的,作“駮”爲是。《霍小玉傳》:“徵痛黄泉,皆君所致。”《艷異編》作“銜痛”,案:“徵”字是“銜”字的誤寫。卷三《南柯太守傳》:“此即夢中所掠入處。”《艷異編》作“經入”,應照改。又:“二大蟻處之,……此其王矣。”“二”字《艷異編》作“一”,没有把夫人算進,也是對的。《李娃傳》:“北隅因五家税一隙院”,語不可通,《艷異編》作“離北隅四五家”,文義就曉暢了。《三夢記》:“劉擲瓦擊之,中有罍洗。”“有”字《説薈》作“其”,“其”字對;“中”字讀去聲,是説擲中了那里的罍洗。魯迅先生在他的《中國小説史略》裏引本文作“其中罍洗”,跟本集不同,當是根據另一本子;雖然“中其”倒成“其中”,“其”字却没有錯,可以做旁證。《長恨歌傳》:“明年,大赦改元,大駕還都。”《艷異編》作“大兇歸元”。考唐史:肅宗至德二年十月還京;十二月,玄宗還京;三年二月,大赦天下,改元乾元;大赦改元在還都之後,不應叙在前面。這裏應該作“大兇歸元”,指的是至德二年正月安禄山被安慶緒所殺的事。卷四《湘中怨辭》:“樓中縱觀方怡。”《説薈》作“方愕眵”,案:應該作“方愕眙”,錯一字,脱一字。《虬髯客傳》:“箱中妝奩冠鏡首飾之盛”,《艷異編》“箱中”作“巾箱”,巾箱和别的東西是平列的,不應作“箱中”。卷六《開河記》:“忽有大風,出于殿内窗牖間,吹樂人面。”“樂”字《説薈》作“鑠”,是對的。此外,還有可以用别的書及本集裏别的篇來校正的,如卷四《周秦行紀》緑珠的詩:“此地原非昔日人,笛聲空怨趙王倫。紅殘緑碎花枝下,金谷千年更不春。”首句《艷異編》作“此日人非昔日人”,末句“花枝”《艷異編》作“花樓”,本集卷七《緑珠傳》也是如此,文義愜當,應據改。
也有他書和本集不同,雖不必依他書改而本集仍需改正的。如卷六《迷樓記》:“生於恩薄絶遠之域”,“恩薄”義不可通,《説薈》、《艷異編》作“遼曠”,意義是通了,但和本集字形差得太遠。今案:“恩”字應該作“卑”,本集《海山記》:“臣本出南楚卑薄之地”,就是明證。
最後談到句讀,舉兩個例。卷一《補江總白猿傳》:“諸婦人曰:‘……但求美酒兩斛,食犬十頭,麻數十斤,當相與謀殺之。其來必以正午。後慎勿太早。以十日爲期。’”白猿出入的時間,下文説得很明白:“日始踰午,即歘然而逝。半晝往返數千里,及晚必歸,此其常也。”怎麽説其來必以正午呢?這裏的句讀應該是“其來必以正午後,慎勿太早,以十日爲期”。這是婦人約歐陽紇來的時間。因爲白猿過午出去,傍晚回來,所以正午以後來才是適當的。“其”是如其、假使的意思。卷三《開元升平源》:“輒效燕公説,使姜皎入曰:‘陛下久卜十河東總管(“十”字疑衍),重難其人。臣有所得,何以見賞?’”把“輒效”連“燕公説”作一句,這是欠當的。事實是張説怕姚崇做宰相,所以叫姜皎薦舉他做河東總管,以爲調虎離山之計。《資治通鑒》卷二百十記這件事情道:“上欲以同州刺史姚元之(姚崇字)爲相。張説疾之,使御史大夫趙彦昭彈之,上不納。又使殿中監姜皎言于上曰:‘陛下常欲擇河東總管而難其人,……’”可以證明。這裏應該讀“燕公説使姜皎入曰”作一句,“輒效”應屬上句,是説參軍李景初的謀劃有效。照本集的讀法,意義就不明白了。
以上只是舉了一部分的例子,全書恐怕還得細校。現在人民文學出版社正在整理魯迅先生關於古典文學方面的著作,我們期待着對本集也作一番精密的校訂,使它更能有助於治唐宋傳奇的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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