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带着食物主动前往女方家拜访,也是湖南少数民族的习俗。湘西苗寨至今还留存着苗族传统的婚嫁风俗。小伙子如果看上某家未婚且适合结交的姑娘,便会准备酒肉,请媒人先去女方家打探消息,称“讨口风”,如果媒人上门后,女方家人非常高兴并热情招待,说明这门亲事合女方心意,媒人回去后将情况告知男方。再过一段时间,男方可以带着礼物上门。一般来说,登门拜访次数的多少往往代表男方的诚意和重视程度。在张家界土家族地区,也有一种逢年过节给女方父母赠送礼物的习俗。当男女青年彼此相爱后,媒人登门说亲,在求婚过程中扮演重要的中间人角色,经女方父母认可和同意后,双方便定下了亲事,谓之“订婚”。再相处一段时间,若男方希望结婚,就可以在拜年时准备比平常时节更丰盛的礼物,其中最贵重的必备礼物就是一块用带尾巴的猪后腿做的腊肉,人们称之为“猪尾巴信”,女方父母在收到这份礼物后往往不会直接回信,而在回赠礼物的时候让食物“说话”。不同的回赠礼物代表着不同的意思:若女方父母同意办婚事,会在回赠的布鞋中各放一枚红鸡蛋;若不同意办婚事,就将猪尾巴割下放在回赠的布鞋中,男方就只能来年再登门求婚。
婚姻关系缔结之后亲家之间的往来,以及所有关系建立之后的巩固及加强,也多有食物作为润滑剂。而通过饮食来加强相互的关系,最典型的莫过于吃牲血酒。汉字“歃”在《说文解字》中解释为“盟者以血涂口旁”。《淮南子·齐俗训》中载:“故胡人弹骨,越人契臂,中国歃血也,所由各异,其于信,一也。”而“盟”由“明”与“皿”构成,它的另外一种写法是上“明”下“血”。《春秋左传正义》中说:“凡盟礼,杀牲歃血,告誓神明,若有背违,欲令神加殃咎,使如此牲也。”《礼记·曲礼》“莅牲曰盟”句的疏说:“割牲左耳,盛以朱盘。又取血,盛以玉敦,用血为盟书。书成,乃歃血读书。”后来在少数民族中,要共同去办某一件大事的人,出发前宣誓的时候,多杀牲将血滴在酒里喝下。
古代湘西一些地方在举行“构榔”[9](或“勾夯”)仪式时要宰牲禽。在苗语中,“构”有人解释是“赌咒”的意思,而“榔”即规约条款。“构榔”就是议定规约条款的时候赌了咒,如果违反,赌咒时说的话就会应验。构榔会议可以用来维护人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有一村一寨举行的,也有几个村寨联合举行的。在构榔会议之前,各村寨的理老[10]们先议定规约的内容,之后召集一家一个代表或所有成年男性都参加大会。大会召开之前,人们按户头收钱购买一只公鸡和一头大肥猪。另外,每户统一交纳规定数量的酒。猪杀了之后,猪肉按户均分,先放置在构榔台前,规约议定完毕,大家带回去煮了给家里人吃,表示“周知”构榔会议的内容。杀猪、摆好份肉后,构榔会议主席宣读榔规,大家通过。接着祭师代表大家宣誓,誓词如下。
现在,
榔规已定,道理说清。
我们杀猪吃肉,宰鸡喝血。(www.daowen.com)
不许妻子违,不容子女犯。
各家各自管,各人各自觉。
谁与众相违,触动榔规,
他魂同猪走,头似鸡落。
誓毕,割开鸡颈,将鸡血滴进酒坛搅拌。祭师、主席先饮,一人一碗。之后所有参加会议的人排队从台前缓缓前进,经过台子的时候喝下鸡血酒,提走猪肉。喝了鸡血酒,吃了猪肉,就要受到违反榔规时“魂同猪走,头似鸡落”赌咒的约束。不过正是依靠这种迷信意识,当地人才维护了榔规的尊严和实施,同时维护了社会关系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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