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流恐怖分子成为主要战力
我国恐怖势力主力军主要为集中于我国西藏地区的“藏独”势力以及集中于我国新疆地区的“三股势力”,随着恐怖主义国际化程度的日益深入,中亚地区成为恐怖活动的热点地区,两者与中亚地区的恐怖组织的联系日益密切,我国恐怖势力通过派遣人员至境外参加其组织恐怖训练的方式,固结双方关系,同时学习恐怖作战理论,提高自身恐怖作战水平。例如在2001年基地组织的一次会议上,本·拉登提议出资对疆籍恐怖分子进行培训,而在恐怖组织塔利班中,就有一个以320名来自新疆的“东伊运”分子组成的“中国营”。[14]通过实际进行恐怖活动和参加恐怖作战,将我国恐怖分子培养为更具恐怖作战能力的“圣战”分子,在恐怖分子大量回流至母国的情况下,回流至我国境内的恐怖分子必将对我国社会治安埋下严重的社会隐患。
(二)为我国恐怖组织提供物资支持
稳定的物质支持和资金支持是恐怖势力执行恐怖活动的重要保障,在共同的思想理念的协调下,国际恐怖势力通过为我国恐怖势力提供大量物质资金,帮助我国恐怖组织更好地生存。例如新疆的“三股势力”曾先后与“基地”组织、塔利班、车臣恐怖组织进行联系,求得经费资助和装备支持;而“藏独”势力也与尼泊尔、克什米尔等地的反政府武装组织进行接触,寻求必要的物资支持。[15]其中以新疆的“三股势力”较为突出,例如在1998年4月6日,国际“东突”组织指派人员运输大量武器给中国境内的恐怖势力,被我国边检部门截获,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在此前已17次偷运武器弹药入境[16];而据统计,在1998年间,本·拉登以基地组织的名义资助“东突解放组织”和“东伊运”大量资金,其数额高达数百万美元,以支持他们从事宗教极端和暴力恐怖活动。[17]此外,恐怖分子还通过各种方式掩盖恐怖物资流动,例如在资金方面,通过开办合法企业作为资金中转站,利用合法金融机构进行我国法律中定义的恐怖融资[18]等,给我国的反恐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三)在我国周边地区建立恐怖组织分支(www.daowen.com)
我国边疆地区是我国恐怖势力的主要活动区域,而与我国边疆接壤的中亚地区战火连绵,恐怖主义横行,导致接壤地区的治安混乱,吸引许多恐怖组织在我国边境扎根。以“伊斯兰国”为例,经过2016年多国联合行动打击后,“伊斯兰国”组织遭受重创,通过将回流作为生存战略,将主战场转移至东亚地区,并成立包括“博科圣地”在内的多个分支组织,在我国周边也通过这样的方式获取生存空间,保存有生力量,其支持、同情势力急剧增长[19],反过来为我国恐怖势力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境外活动空间。同时,东南亚地区成为新的恐怖活动热点地区,大量回流恐怖分子穿过我国云南边境,在该地区聚集,与当地的恐怖势力同流合污,并且共同实施恐怖活动[20],使得两者间形成较为紧密的境外交流,再加上新型恐怖组织“伊吉拉特”部分成员渗透至云南省内[21],使得云南地区的治安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对我国反恐行动带来了新的变数。
(四)勾结我国恐怖势力与跨国犯罪集团
随着恐怖主义的发展,恐怖分子与传统犯罪分子出现混同现象,意指恐怖组织将传统意义上的犯罪手段纳入恐怖行动策略的现象,其意图为完善自身行动策略,巩固自身力量与地位,提升对政府的威慑力。据统计,塔利班组织在过去几十年中盗窃了超过5.5万件珍贵的艺术作品,猛虎组织通过网络战与信息战,每年可以获得数百万英镑的收入,以此来支持自己的游击战。[22]而我国云南边境靠近缅甸北部的地区与金三角地区极其接近,因此常有偷渡、贩毒等犯罪团伙出没,近年来该地区的产毒中心逐渐北移,不断向位于缅北地区的中缅边境伸展,由于当前缅北地区由民族武装把持控制,政府管控力较为微弱[23],在这样的情况下,通过该地区回流的恐怖势力与跨国犯罪集团的交集领域势必会呈现出逐渐增多的趋势,极有可能会出现彼此交杂融合的现象。我国恐怖势力在与之交流的过程中,也势必受到这方面的影响,从而获得国际犯罪集团的助力,其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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