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调整:《社会保障概论》书名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调整:《社会保障概论》书名

时间:2023-07-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86年至今这段时期可以看作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调整阶段。“七五”计划首次提出了社会保障概念,这标志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进入了改革调整时期。[49]此后,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调整过程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展开。(三)军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军人社会保障制度为了适应中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先后采取了许多改革措施。这段时期中国对住房保障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调整:《社会保障概论》书名

1986年至今这段时期可以看作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调整阶段。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护,逐步建立和健全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七五”计划首次提出了社会保障概念,这标志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进入了改革调整时期。[49]此后,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调整过程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展开。

(一)社会救助制度改革

1993年6月1日,上海市正式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7年8月,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在各地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到1999年,中国668个城市和1638个县所在镇全部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2011年5月11日,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等四部委联合下发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1]80号),用以指导和规范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中国农村保障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是通过扶贫和救助双管齐下来实现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从1994年开始试点探索以来,到2003年已有6个省(市)建立了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被纳入对象的人数为407万人。1986年,专门负责扶贫工作的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成立。在明确开发式扶贫方针、安排专项资金、制定专门政策、确定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出台“对口帮扶”等重大措施的基础上,国务院先后制定并实施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这是我国历史上首次把扶贫开发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截至2008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1500万以下,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降至1.6%。

(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1997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城镇职工现收现付制的养老保障制度被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所替代;1998年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城镇职工劳动保险医疗保障制度被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所替代;1999年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制度正式代替了待业保险制度;2003年国务院转发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瓦解将近 20年后得以重建和改革;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社会化工伤保险制度得以基本完善与定型;2004年颁布《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国合格式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信托制度开始规范运作;2007年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城镇非从业人口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2009年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农村居民养老开始由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向社会养老模式转变;2011年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城镇非从业人口养老开始由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向社会养老模式转变。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使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全面步入法制化轨道。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使社会保险的基金筹集、管理和支付环节的社会化程度大大提高。(www.daowen.com)

(三)军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军人社会保障制度为了适应中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先后采取了许多改革措施。比如,1998年印发了《军人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对实施军人社会保险制度做了具体规定。同年,国家实施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伤亡保险暂行规定》,军人伤亡保险制度正式建立;1999年印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退役军人医疗保险和一般居民医疗保险实现了有效衔接;2004年颁布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军人抚恤优待制度进行改革以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要。除此之外,国家还对军人社会保障中的退役安置等制度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完善。

(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

住房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段时期中国对住房保障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比如:1998年,国家颁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确立了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发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1999年,国家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它作为住房融资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开辟了一个全新的、以个人融资为基础的住房资金来源。住房公积金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个人住房资金积累机制,大大增强了职工进入住房市场和自我住房保障的能力,也减轻了国家的负担。2004年,建设部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印发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后经过修订又于2007年由建设部、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印发了修订后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该办法对优惠和扶持政策、建设管理、价格管理、准入和退出管理、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监督管理等均作了明确规定。2007年,建设部等九部委又以第162号令公布了《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其中对保障方式、保障资金和房屋来源、申请与核减办法、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2010年,国家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基本原则、租赁管理、房源筹集、政策支持和监督管理进行了全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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