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20多年中,西方国家经历了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也由此获得了有力的经济保障。但是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西方经济发展面临新的变化。一方面,由于凯恩斯经济理论本身的局限性无法根本消除引起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社会和经济原因,相反,长期采用的刺激投资和消费的国家干预政策却使国家财政漏洞越来越大,赤字越积越多,国家干预经济的能力也因此越来越弱;另一方面,由于战后西方国家的经济垄断地位受到新的世界经济格局的挑战,西方国家通过垄断地位把国内财政赤字的压力转移到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受到越来越顽强的抵制。70年代以后,随着能源危机的爆发,持续20多年的经济繁荣发展时期就此结束,西方国家开始了漫长而痛苦的经济滞胀时期。由于经济增长缓慢,通货膨胀严重,企业和政府的收入都受到一定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经济基础受到很大削弱。与此同时,由于失业者和贫困者的不断增多,社会保障支出却大量增加且日益成为经济和财政的沉重负担。另外,人口的老龄化使社会保障制度不堪重负,这也是当时各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主要原因。从社会保障自身因素来说,日益增多的福利支出使得赤字攀升、债台高筑,许多西方国家出现了巨大的财政“黑洞”。例如,美国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由1965年的190亿美元猛增到1985年的3000亿美元,超过联邦非国防支出的50%;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也由2.9%上升到7.7%。[39]西欧国家的社会福利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也从20世纪60年代的20%上升到70年代的30%左右,并且不断攀升。由于公共部门的运营效率低下,使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机构臃肿,服务欠佳。而70年代兴起的金融自由化浪潮使各类私营保险和投资基金发展迅速,这又加剧了人们对社会保障体制的批评。
(二)思想理论因素
1.新自由主义的社会保障思想
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自由主义在西方兴起并在政治经济领域占据主导地位且构成该时期一个重要的理论范式。新自由主义主要理论流派有现代货币学派和供给学派等。新自由主义是在与凯恩斯主义的论战中逐步发展起来的,它强调以市场化为导向,是一个包含一系列有关全球秩序和主张贸易自由化、价格市场化、私有化观点的完整的理论体系。新自由主义的社会保障思想和理念概括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内容:[40](1)崇尚自由,公开反对社会公平和分配正义。他们认为由市场带来的资源分配和财富分配是最为公平和有效的。任何人为的财富分配要求都会导致社会失去前进的动力,任何缩小贫富差距的分配正义主张都会对个人自由造成极大的危害。(2)强调个人责任和市场作用,反对国家干预。在新自由主义者的观念中,自由与责任紧密相连,个人不承担责任,也就意味着丧失了自由。因此他们呼吁在社会保障制度中为个人责任的发挥尽可能留下空间,反对政府以激进税收之类的再分配手段对个人财富进行重新分配。(3)反对强制性保险,提倡有选择性的保障制度。哈耶克反对将强制性保险运用于国家控制的集权垄断框架之中,因为“它违背了秩序的自由性”。(4)主张削减社会福利,倡导社会保障领域内的竞争。新自由主义者认为,社会福利是“滞胀”形成的主要原因,应当减少社会福利。弗里德曼指出:“福利计划的祸害是对我们社会结构的影响。它们削弱家庭,降低人们对工作、储蓄和革新的兴趣,减少资本的积累,限制我们的自由。”[41](5)主张改革福利政策,实行激活性劳动就业政策。在工作日益变得不稳定、失业增加、贫困范围扩大的情况下,新自由主义者主张实行激活性劳动就业政策。激活性就业政策的核心是通过改革社会保障制度,严格失业保障资格申请,缩短失业保障期限,降低失业保障水平,并将保护性劳动就业政策与积极就业政策相结合,从而“激活”失业者,促使他们积极地重返劳动力市场,以工作代替福利。
新自由主义学派有关发挥市场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作用的主张为全球范围内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在新自由主义思想的指引下,英国和美国分别实施了社会福利改革,使社会福利开支得到了缩减。(www.daowen.com)
2.“第三条道路”理论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西方国家新自由主义的自由化、私有化政策造成了新的经济衰退和社会危机,催生了“第三条道路”的出现。“第三条道路”是一种试图超越老派社会民主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中间偏左”的社会民主主义的政治哲学或理论。“第三条道路”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其理论被当时的英国首相布莱尔、美国总统克林顿、德国总理施罗德等政界人士所奉行,并在欧美形成了一种社会思潮。他们在反思凯恩斯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基础上,提出了要使传统的社会民主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相结合,扬利抑弊地采取兼顾国家与市场、供给与需求、公平与效率、权利与义务相平衡的原则,塑造新经济、构建新福利、推行新政策,谋求资本主义再发展。
“第三条道路”的政策主张主要包括:(1)在政治政策上,主张实行新的社会治理方式。它倡导政府由管理型向治理型转变。在社会生活中政府只牵头,但不包办,鼓励公民参与,发挥民间组织的力量,增加地方政府权利。国家不应当再是高高在上的命令发布者,而是各种社会力量之间的调节人,为社会力量赋予适当的公共事务,鼓励其承担更多的政治责任,独立解决各种问题,国家侧重于在法治、民主、高效的前提下协调各种社会力量之间的关系,引导国家目标的实现。(2)在经济政策上,奉行“市场社会主义”信条,模糊所有制定位,摒弃国有化政策,主张走一条有别于自流放任和国家干预的新混合经济之路。按吉登斯的说法,与过去西方国家混合经济的区别在于,新的混合经济不是努力去实现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之间的平衡,而是要实现经济生活和非经济生活的平衡。政府的作用在于促进宏观经济的稳定增长,鼓励充分的自由贸易。(3)福利政策上,主张用“社会投资国家”来取代“福利国家”。“第三条道路”放弃过去或者消减或者扩大福利的做法,变福利政策为投资政策。通过在经济、教育、培训等领域的政府投资和个人投资,提高接受福利者进入市场的能力,帮助他们适应就业,以防止一些人滥用福利,变“授人以鱼”为“授人以渔”。福利既是每个人的权利,同时个人也要尽义务,提出了“无责任即无权利”的思想,寻求“权利与义务”、“权利与职责”的平衡,建立一种使福利可以维护,但享受者具有相应责任与风险的“积极福利”政策。[42]
总之,“第三条道路”作为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出现的一种改良主义,是各国社会民主党为了摆脱困境、迎接挑战而提出的一套提高竞争力和就业能力、限制和削减消极与不稳定因素的政策体系,是对传统民主社会主义价值观念、政治纲领、经济政策等进行调整和修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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