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社会保障主要以“贫困的穷人”为援助对象进行社会救济,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国家的社会保障功能和政府责任已经需要重新定义,应当将保护对象的范围和责任领域扩展到全社会。[28]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和思想理论基础等各种因素为构建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奠定了基础。
(一)社会经济因素
在经济方面,传统的农业自然经济逐步解体,伴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和完成,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得以迅速发展。社会化大生产代替工场手工业生产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积累了大量的社会财富,这为建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物质条件。同时,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也直接导致了家庭保障功能的弱化,增加了社会成员面临的各种社会风险,客观上增加了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于是由政府出面制定和实施社会保障制度来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安全就成为社会生产顺利进行和社会安定的必要条件。在这种社会经济背景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生产社会化和市场经济的 “减震器”和“安全网”的稳定机制应运而生。
(二)思想理论因素
伴随着社会变革所带来的工人运动的不断高涨和社会动荡,各种对国家履行社会保障义务和政府在降低公民社会风险和提高社会保障需求方面的责任的理论思潮大量涌现。这些思想理论流派纷繁复杂,成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发展的直接理论依据。其中国家干预主义对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与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下面主要介绍国家干预主义中新历史学派、福利经济学、凯恩斯主义的社会保障思想。
1.新历史学派(www.daowen.com)
19世纪末,德国统一大业基本完成,如何实现经济快速发展与社会稳定成为德国社会的重要问题。新历史学派就是这一时期德国的一个理论流派。新历史学派也称“讲坛社会主义”,是19世纪60~70年代开始流行于德国的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流派。因其代表人物施穆勒(Gustar Schmaller)、布伦坦诺(Ludriig Joseph Brentan)等人多为大学教授,他们在大学讲坛上宣扬其思想而得名。新历史学派的主要经济与社会政策主张有:一是强调精神与伦理在社会经济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认为劳资冲突不是经济利益上的对立,而是感情、教养和思想上存在差距而引起的对立,劳资问题是一个伦理道德问题,只要对工人进行教育,改变其心理和伦理道德的观点,便可以解决,不需要通过社会革命来解决。二是主张国家直接干预经济生活。他们提出国家的职能不仅在于安定社会秩序和发展军事实力,还在于直接干预和控制经济生活,履行经济管理的职能。三是提倡社会改良主义,主张实施社会立法,实行包括社会保险、孤寡救济、劳资纠纷仲裁制度以及工厂监督员制度在内的一系列社会政策,自上而下地实行经济和社会改革。德国新历史学派的政策主张成为德国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理论依据。
2.福利经济学理论
1912年,英国经济学家庇古出版了《财富和福利》一书;1920年,他又把该书扩展为《福利经济学》。这本书系统地论述了福利经济学理论。其基本论点之一就是收入均等化,即认为一个人收入越多,货币收入的边际效用就越小;反之,收入越少,货币收入的边际效用就越大。庇古认为,收入转移的途径就是由政府向富人征税,补贴给穷人。补贴的方法可以采取建立各种社会服务设施、养老金、免费教育、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供给等。庇古的福利经济学为“福利国家”蓝图提供了理论依据。
3.凯恩斯主义
20世纪30年代爆发了席卷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工业凋敝,失业剧增,大批贫民流落街头,社会矛盾异常尖锐。在这种形势下,一些政治家和学者把摆脱经济危机、政治危机的措施和建立“福利国家”联系在一起。其中,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于1936年出版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书中提出通过国家干预、扩大公共福利支出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来刺激需求增长,实现充分就业;还提出了建立累进税制和最低工资制等观点。凯恩斯的这些主张被称作凯恩斯主义,它成为20世纪30年代美国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段时期西方国家制定经济政策和重建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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