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evaluate)即评判价值,就其内涵来说,它与价值这一概念有关。教育作为一种客观的社会活动,社会总是要求它的结果满足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的需要,其实现性和可能性构成了教育的政治价值、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这些价值的总和构成了教育的社会价值。教育评价就是对这一社会价值作出判断,从而推动教育活动的发展。
认为教育评价实质上就是一种测定教育方案的目标实际到达程度的过程,这是教育评价形成的早期解释,它的应用范围只限于课堂教学,主要是研究课程设置对教学质量的影响。因而教育评价的内容,集中于学生的信仰、创造力、协作精神以及记忆能力的发展水平。其后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教育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经过60年代教育评价运动,教育评价的内容大大扩充了。教育评价不仅考察教育的结果——学生的学习质量和发展水平,而且考察整个教育过程的诸方面,如:学生质量评价、教师评价、校长评价、办学水平评价、办学条件评价、区域性教育水平的评价等等。由于教育评价的内容的扩大,对教育评价的界说也有了实质性的变化,到目前为止代表性的提法有以下几种:
1.教育评价就是以教育为对象,对其效用给予价值上的判断。
2.教育评价就是对教育的优缺点和价值的评估,是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的过程。
3.教育评价是衡量教育质量和教育效益的科学手段。
4.教育评价是利用所有可行的评价技术,评判教育所预期的一切效果。(www.daowen.com)
5.教育评价是对照教育目标,对由教育行为而产生的变化所进行的价值判断。
6教育评价是人们按照一定社会的教育性质、教育方针和教育政策所确立的教育目标,对所施行的各种教育活动的效果,以及学生学习质量和发展水平进行科学的判定。
7.教育评价就是系统地有步骤地从数量上测定或从性质上描述学生的学习过程与结果,据此判定是否达到所期望的教育目标的一种手段。
从以上七种教育评价的定义来看,对教育活动效果的价值判断是教育评价的关键,对教育活动的效果如何进行价值上的判断,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涉及到一个广阔的研究领域。
在总结我国学校教育评价实践的基础上,我们对教育评价的概念作如下界定:教育评价是根据一定社会所确定的教育目标,对所实施的各种教育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系统的收集资料信息,在此基础上作出价值判断的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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