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卡子摩崖刻石残文,在舟曲县博峪乡和四川省九寨沟县的接壤线上,原来共有两处摩崖刻石,分别被嵌在杨家卡子山口两边的石崖崖面上,不幸的是,由于种种原因,现在仅保存有一处。另外一处摩崖及原刻石碑,于1958年前后被四川永和人在开建水渠时破坏。保存下来的这面摩崖石刻,采用的是仿石碑的做法,摩崖石刻的上部由于各种原因也遭到了破坏,现仅残存有下部的文字,通过对残存的文字进行分析,我们大致可以推断,这块摩崖石刻所记载的应当是清代末期处理汉番侵犯地界的案件,解决双方纠纷的原委。刻石残高220厘米,宽75厘米,石面因人为及自然原因破坏严重。
首行大字隶书“……之所以曾流世而永远后世者,但于”,第二行“……二年正月初四日”。以下残文行次不明,“从等无端打死南帮陈洪坤胞兄”“陈花喜”“控□洮州卓尼”“杨差长限副爷下厂勘险”“犯陈贵子夜窃逃走,唆讼克九亦逃走”“南帮惟意勤耕”“抚番民,番民永远不得生非,□有不遵”“故以刊石碑,记不朽之耳”“冯培兰敬撰”,最后为各方代表人士姓名。
杨家卡子,实际上就是为杨土司辖地博峪把守卡子的地方。因此在这个地方曾多次刊立石碑、摹勒石刻,但却多次遭到破坏。这说明了地域性的土地纠纷发生的频繁以及设立卡子的必要性。不过寻根溯源是由于封建土地割据及土司统治所导致的。
【注释】
[1]参见毛远明《碑刻文献学通论》,中华书局,2009年,第246—247页。(www.daowen.com)
[2]毛远明:《碑刻文献学通论》,中华书局,2009年,第198页。
[3]录文参见吴景山《甘南藏族自治州金石录》,甘肃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11页。
[4]参见《甘南藏族自治州金石录》,第127—1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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