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修衙署记碑刊立于清光绪八年(1882)三月,今保存于舟曲县城天寿寺内。碑为石灰岩质地,高124厘米,宽50厘米,厚7厘米。无碑额,碑面无纹饰。碑文为楷书,竖刻。共14行,行29字,共300余字。
【碑文】
续修衙署[1]碑记
衙署创自国初顺治年间,迄今有一百年之久,风雨飘摇,墙壁率多膨裂,柱栋渐次歪斜。其中虽续经补贴,而岁序第迁,木料不无朽坏。加以光绪五年[2]五月地震,更形摇塌,办公无所。庚辰[3]冬,余下车伊始,目视其状,心即欲为之,未尝刻去诸怀也。虽工钜费繁,似难概行修理,然衙署为施政之地,破烂不堪,非所以昭体制而期慎重也。即设法筹款,招募工匠,择其倾陷之头门[4]、义门、三堂[5]暨房、班等处,次第重修。其大堂亦略加补整,可免渗漏。并于衙署左侧添建相国庙一座,将原设土地祠之□二牌位迎迂于庙,用昭区别,以妥神灵。又将土地祠修整完好,接官亭行台[6]亦经补葺。以上各工虽无壮丽足瞻,亦可聊蔽风雨,神人差安。兹因瓜代,谨志其棉力,以备年远续修者有所考查,非故云其劳焉。
花翎同知衔、升用直隶州即补县知阶州事周书[7]谨泐[8]。
大清光绪八年[9]三月上浣吉日。
注释:
[1]衙署:即西固县衙,始建于清顺治年间。经历次补修后,规模为正堂五间,形成建筑群。堂前院内有古槐树一棵,大门外有巨大影壁墙。
[2]光绪五年:即公元1879年。
[3]庚辰:即光绪六年,公元1880年。(www.daowen.com)
[4]头门:即衙署的正门。
[5]三堂:古代县衙分大堂、二堂、三堂。一堂,也称正堂,是诉讼、审讯之所;正堂后面为二堂,是议事办公及会客之所;三堂,是县令及其眷属的生活之所。
[6]接官亭行台:上级官员到达西固之后所居住的地方,西固官员到此地进行迎接。具体位置为今宕昌县官亭镇。
[7]周书:《甘南藏族自治州金石录》录作“唐书”,误,此时的西固知县当为周书。
[8]谨泐:恭敬地镌刻石碑。“泐”,通“勒”,铭刻。
[9]光绪八年:即公元1882年。
按:该碑为舟曲现存碑刻中官方所刊刻的碑刻之一。碑文历述了西固县衙的创建时间“创自国初顺治年间”,续修衙署之原因“墙壁率多膨裂,柱栋渐次歪斜、木料朽坏”,特别是光绪五年五月的地震,西固也受到很大的影响。据《阶州直隶州续志》记载:“光绪五年(1879)五月十二日,阶州、文县、西固、成县等均大地震,持续不断,至八月始息。”这次地震的后果非常严重,“西固、秦安共死约两千余人,城堡、庙宇、官署、民房,率多倾坏”,因此西固县衙也在此次地震中收到重创,以至于如碑文中所记载“更形摇塌,办公无所”。等到周书光绪六年来西固担任知县之时,衙署已破落不堪,但想到衙署为施政之地,若破落不堪,难以昭体制而期慎重,因此便多方筹款,招募工匠对衙署进行整修。次第重修了县衙三堂及房、班等处,又在衙署的左侧新建了相国庙,将原土地祠内的神位迎接到相国庙中,又对土地祠、接官亭行台进行了修补。工成之后,刻此石碑以示纪念。
碑文中所记载的相国庙、土地祠及接官亭行台,在地方志中未记载,可以补方志之阙。该碑对于研究西固县衙的建置沿革、光绪五年西固地震的情况提供了有价值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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