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后条规之碑刊立于清光绪二年(1876)五月,原立于舟曲县城关镇北街,后来保存于县文化馆院内,2004年移至二郎山公园二郎庙内保护。石碑共有两通,为石灰岩质地。碑额为横刻篆书“善后条规之碑”,每碑3字,分刻于两碑碑额,字约10厘米见方。碑额为“善后条”的碑(图21-1),高166厘米,宽66.5厘米,厚13.6厘米。碑正文为楷书,竖刻,共20行,满行50字。碑额为“规之碑”的碑(图21-2),高184厘米,宽72.5厘米,厚14厘米。碑正文为楷书,竖刻,共22行,满行50字,两碑共约2000字。碑面无边饰。由于自然风化和人为破坏等原因,部分字迹漫漶难识。
【碑额】善后条规之碑
《阶志》称:人犹劲勇,性多质直,于书计非其所长。[1]《一统志》则谓:地杂羌氐,民俗懋陋[2]。今阶州风土渐异昔时,惟西固外接诸羌,境内汉夷属番杂处。山川似阴负瘿[3]者,多传域氏风牍与志合。说者谓:前明于西固俱置千户、守御,国朝始设文吏,因例为治,旧染所以未新也。予莅任之明年,羌寇回氛[4]皆息,复连年丰稔,乃谋兴设义学[5],与绅耆等筹划,得钱三千余串,适奉宪札[6]饬办善后诸事,遂拟定书院、义学、义船、养济、恤嫠等经费规条,详请爵阁督宪[7]准行在案。由是五年之内,士掇巍科[8]者一,文武游庠序者七十余人。绅耆复相请曰:事虽创于一时,利必期于既,在官档案,民弗得窥,能保异时无抽换乎?愿叙而勒诸石,俾后日司此事者积累之、增培之,安见朴陋之俗,不异于古所云耶?予韪是言,并附其姓名于条规之末,华阳杨作舟[9]序。
图21-1:善后条规之碑第一碑
图21-2:善后条规之碑第二碑
就地筹划得钱三千三百五十串,以四百串为书院生息,以二千二百串为义学生息,其养济、恤嫠[10]、义船等项各以二百串生息,余胜(剩)钱一百五十串,为修造补葺之费。
各项生息钱分交城乡民商承领,每月照一分六厘起息,皆取领结存案。
城内兴设翠峰书院[11],此时无款修造讲堂,即以儒学送考公所,作为书院。
民地于关帝庙[12]、北关厢[13]、平定门[14]、新兴砦[15]、大寨子[16]、坪里[17]、弓子石[18]、石阏子[19]、接官亭[20];屯地于南峪砦[21]、石鸡坝;番地端山里[22]、真堆族[23]、武都关[24]、立节族[25]等庄,共兴设义学一十五处,即以各庄公所或庙宇空屋为学堂,给发义学条规匾额。
书院山长[26]延请品学兼优之举人或副榜生[27],讲全年束脩钱[28]七十串,由董事经理按三节[29]致送。
民、屯、番各庄义学教读生官于年前十二月上旬考试,城乡生员一文一诗,词理荒谬者不录取,其余凭签掣定义学名目,给发关书。定期正月下旬上学,十二月上旬散学。每年每处义学束脩钱二十四串,并由董事经理按三节致送,不得掺杂毛钱扣折。钱数每节领去若干,取其关书批明。
书院无论远近生童,皆准住院肄业,其月课膏火[30],俟有款项再定规条,若官课[31]外奖,由官酌给。
每庄义学各给发大板集注[32]、五经[33]、四书[34]、小学[35]、孝经及吕子等书,永存义学,以便点读较(校)对,毋得携出失遗。
各庄义学专为贫苦子弟而设,无论学童多少,皆劝诱入学,不准另请束脩,三节有过节礼者听。
僻远义学,如教读生串通土豪,上学后旋即回家,久不赴馆[36],误人子弟,许该庄老民具禀撤换。
城内修造养济院[37],凡孤年六十以上,无亲属可依者,或年未六十已成笃疾不能谋生者,将年貌写入印薄,封给腰牌收养。
孤贫笃疾,应住院而不住院者,惟按月讬人来领月钱。是明有亲属可依,董事等即将此名排除,另补一人。若邻封孤贫乞丐,照例移送原籍,概不收养。[38]
孤贫笃疾,每月各给钱六百文,不扣小建[39]。重阳日各给棉衣钱八百文。如有身故者,给棺板钱两串,归巡役街差掩埋。
嫠妇夫殁[40]后,由董事查明,如真能守节,每名每月给钱六百文,不扣小建。重阳日给棉衣钱八百文。一贯守节者不必拘泥。
嫠妇帮给数年后,或子已成立,或续有亲戚资助,应将此款开除,另补一名。此外有真心守节,无须帮给者,亦采访注册,俟合例并为之请旌[41]。
请旌年例,本以三十岁以内,夫亡守节为合例。今照文县规条,其有三十余岁守节者,亦准帮给。
妇女以贞静[42]为贵,如有自称守节,因董事会未肯帮给,辄董事喧嚷,或吸食鸦烟者,皆不准帮给。
续有孤贫笃疾及嫠妇应养应恤者,董事等查明,预估明年应收利钱能养恤几名,即注薄呈官钤印,如明年利钱正能给一人而孤贫嫠妇各有二名,则当择其年尤老,节尤苦者帮给,其余候补。
嫠妇有身故者,给丧葬钱四串,合例者即为请旌。学书礼房[43]纸笔费共钱一串,学院房费银二两。如本官与儒学格外需索,由董事等据实上控。
两河口造义船一只,雇船夫一名,每年工食钱二十四串,按四季给发。若船漂失,追船夫赔价补造。或遇过渡之人及货物、牛、羊停泊,勒索船钱,即惩治更换。
经理收管利钱养济、恤嫠二项,每月朔给发。其义学书院束脩,则按三节。其义船工食,则按四季,不得先期挪用。
城乡商屯户,应缴纳利钱,按三节前十日兑交,经理董事不准以私帐抵兑,若有延误,即禀官签提追缴。
商户领去钱文若数之后有交还者,必将本利如数当官交出。由众另举妥商承领,不准以私债在下抵兑。若有串通欠户,充商承领,朦胧具结,查出之时,仍将本利钱在原领商户名下追缴。
凭众公举董事二名,经理一名,无论城乡,务选殷实文武生监、粮户充当,满三年报换;其著名劣绅,或从前有侵吞公款劣迹者,皆不准滥充。
各款规条,奉批卷宗及各商户领结,皆归礼房存案。遇报换董事之年,礼书照领结钱数,开一清单,呈官查核。钱数相符,即将清单发交新报董事等照办。每届年底,务将全年出入细数花帐,造成四柱清册[44],呈官报销。
除近时□造养济院、义船等费外,将来各款利钱积有盈余至五十串、一百串,应由董事经理提交妥商,另行起息。倘日积月累,生息至数百串以上,董事等会同绅民酌议,或添义学,或增书院月课膏火,或置社仓,或宾兴酌给诸生[45]路费,皆属地方应办之事,但须请官立案,众人不得擅专。
各项经费,皆系就地筹画之钱,年久各商户有缴还者,或另放生息,只归以上所议各项动用。无论地方何等紧急公事,官绅不得借端挪用,如私自通融,准众民禀官或上控,仍将挪用过日期照算,追取利钱,以昭慎重。
此外尚有数条,均经禀明照准在案,将来或者因时制宜,亦无不可,故未尽列于碑。查现时买业一段,典业二段,共计价值及各款生息本钱,实在存留制钱三千一百千文,所有契约,均交殷实董士(事)经理掌管,前此劝募经费绅士姓名,附列于后:
文举毛文炳[46]、武举李多馥[47]、副榜张俊士[48],生员冯可训、张联科、杜祥、刘青黎、孙茂德、洪钧、杨春元[49]、杨春魁,商民张明远等。礼科书识薛继周,兵科书识房生芝书字。
时维大清光绪二年[50]五月吉日立石。石匠蒋克成[51]刊。
注释:
[1]人犹劲勇,性多质直,于书计非其所长:语出嘉庆版《武阶备志》风俗条,编志者采自《隋书·地理志》。
[2]地杂羌氐,民俗懋陋:嘉庆《一统志》对阶州风俗描写的原话是“地杂羌氐,民俗朴鲁而劲悍”,此处化用之。
[3]瘿(yǐng):原意指脖子上长的瘤,此处当指山上的小山包。
[4]羌寇回氛:指同治年间发生在西固的藏、回各族人民的反清斗争。同治二年(1863)四月,川西南坪地区藏族人民发起反清活动,攻进甘肃文县野猪关,文县白马峪藏民响应,合攻西固、洮、岷等地,西固藏族人民跟随起义。同治四年(1865)四月,河州回民军南下攻开西固城,回师北克岷州。同治七年(1867)二月,西固南部藏民起义反清,阶州都司刘副升领兵打败起义军。
[5]义学:旧时免收学费的学塾。
[6]札:文书名。下行文。始用于宋朝,始称札子,为机密文书。元、明两朝改为札付。清朝沿用,但与札付相区别使用。凡接受札文之衙门,回文均用咨呈文。唯各省织造、各关监督对户部,提督、总兵对兵部用呈文。
[7]督宪:清朝总督的尊称。(www.daowen.com)
[8]巍科:旧时称科举考试名次在前者。
[9]杨作舟:据光绪《阶州直隶州续志·职官》载,其为四川举人,同治十年起任西固州同。
[10]恤嫠:救济贫苦寡妇。旧社会有些地方上设有专门救济贫苦寡妇的慈善性质的机构,称作“恤嫠会”。
[11]翠峰书院:原在舟曲县城内西街。据《舟曲县志》记载:“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阶州知州葛以简于城内西街创办‘翠峰书院’。光绪五年地震后重建书院,到清末多已坍塌。”
[12]关帝庙:在舟曲城东驼岭山上。
[13]北关厢:即今舟曲县城关镇北关村。
[14]平定门:即今舟曲县坪定乡坪定村。
[15]新兴砦:今舟曲县大川镇梁家坝村。
[16]大寨子:今舟曲县城关镇寨子村
[17]坪里:今舟曲县弓子石乡坪里村。
[18]弓子石:今舟曲县弓子石乡。
[20]接官亭:今宕昌县官亭镇,清代属西固所管辖。
[21]南峪砦:今舟曲县南峪乡。
[22]端山里:今舟曲县江盘乡端山村。
[23]真堆族:今舟曲县南峪乡真堆村。
[24]武都关:今舟曲县峰迭乡武都关村。
[25]立节族:今舟曲县立节乡。
[26]山长:学官名。宋初学者依山林名胜创办书院教授生徒,其掌管者称山长。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命朱式任岳麓山书院山长,其他书院或称山主,或增设副山长。元朝由学录、教谕中选充。明、清两朝仍置,总领书院事务,并兼讲学之事。乾隆(1736—1795)时改称院长,清末复旧名。光绪二十四年(1898),各省书院改为学校,遂废。
[27]副榜生:即副榜贡生,清制,在乡试录取名额外列入备录取名额,可以进入国子监读书,称为“副榜贡生”,简称副贡。
[28]束脩钱:旧时给书院教师的工资。束脩,原指学生与老师初次见面时,为表敬意,送给教师的报酬,后来引申为教师的工资。脩,古时称干肉。
[29]三节:旧时称春节、端午、中秋为三节。
[30]膏火:旧时指供学习用的津贴。
[31]官课:旧时指官府对书院的学生进行定期考试。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官府可能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32]大板集注:即大板刻本的朱熹《四书集注》。
[33]五经:儒家经典著作,指《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
[34]四书:儒家经典著作,指的是《大学》《中庸》《论语》《孟子》。
[35]小学:小学是中国古代研究音韵、文字、训诂的学科,此处所指的是有关小学类的书籍。
[36]赴馆:去义学学堂教学。
[37]养济院:相当于现在的敬老院,旧时有条件的各府、州、县均设,收养年龄六十以上的孤老、笃疾者。
[38]若邻封孤贫乞丐,照例移送原籍,概不收养:出自清代的法律条文《大清律例·收养孤老》,原文为“各省流寓孤贫,如籍隶邻邑,仍照例移送收养”,可见舟曲的养济院运作还是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的。邻封,原指相邻的封地;后来泛指邻县,邻地。此处当取泛指意。
[39]小建:农历的小月份,只有二十九天,也叫小尽。
[40]殁:死亡。
[41]请旌:封建时代,凡忠孝节义之人,当地官员可向朝廷请求表扬,谓之请旌。
[42]贞静:节操纯贞,性情淑静。《诗·邶风·静女》:“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毛传:“静,贞静也。女德贞静,而有法度,乃可说也。”
[43]礼房:官署名。宋朝置,为“六房”之一。明亦置,为中央和地方官署中书吏的办事机构,仍为六房之一。清都察院堂下、通政使司登闻鼓厅下设,掌有关案件之整理呈报。顺天府及各直省府、州、县衙门内亦设,协助府、州、县长官经管春秋祭祀及考试等事情。其书吏,属顺天府者为经承,属各直省府、州、县者为典吏。
[44]四柱清册:也称四柱结算法,是产生于唐宋时期的一套记账、算账的古代会计结算法。“四柱”是指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四个部分。通过“旧管+新收=开除+实在”这一公式,进行总结,既可检查日常记账的正确性,又可系统、全面和综合地反映经济活动的全貌。《明史·食货志》记载:“(明太祖)诏天下编黄册,以户为主,详具旧管、新收、开除、实在之数为四柱式。”
[45]诸生:秀才。
[46]毛文炳:字虎臣,西固两河口人。清同治十二年(1873)癸酉科,毛文炳中陕甘乡试文举第九名。他于光绪八年(1882)起任西宁镇守使署教谕,长达十余年,后改任西宁府教授。光绪二十四年(1898)提拔为河南彰德县令,但那时他已73岁高龄,因此没有赴任,辞官归里。
[47]李多馥:西固西街人,道光十年(1830)庚寅科武举。清同治六年(1867)因阶州防御太平起义军有功,保五品军功,辞而不就任。此人名又见于光绪七年《重修城隍庙碑记》监修绅士中。
[48]张俊士:西固人,道光甲辰(1844)恩科副榜贡生。光绪版《阶州直隶州续志》卷二十五《选举》有载;此人名又见于光绪七年《重修城隍庙碑记》捐钱诸人中。
[49]杨春元:西固秀才。此人名又见于光绪八年的《重修西固城垣碑记》。
[50]大清光绪二年:即公元1876年。
[51]蒋克成:清末光绪年间前后,舟曲当地著名的石匠,他还参与刊刻了《重修杀贼桥碑记》《重修西固城垣碑记》等碑,手艺精湛。
按:《善后条规之碑》刊刻的历史背景是,同治年间藏、回起义被镇压以后,杨作舟就任西固州同,目睹西固城大难初平,百废待兴,但是却赶上连年丰收,便与当地百姓筹谋兴建义学、移风易俗诸事,此时恰遇上级指示办好当地的善后事宜,因此拟定了关于建书院、兴义学、设养济院、造义船等各项事宜,安抚民心促进发展。碑中详细记载了各项经费的来源及使用的具体方法,不仅在民地兴办义学,在屯地、番地亦为之。聘用何人担任书院山长、义学教师等都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对那些人可以进入养济院由政府抚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制定了施行办法。两河口造义船,雇船夫以方便行人。特别是明确规定不论任何情况、任何人不得借端挪用各项经费,很大程度上为舟曲以后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最后,将各项条约刊刻于碑,昭示众人,要求各方必须遵守,突出碑刻中所记各项条规的法律约束力及长远留存的意义。该碑对于研究清代同光年间舟曲的社会经济状况、文化发展情况、地方政府施行善政的情况均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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