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主要工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主要工作

时间:2023-07-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以及军队等有关方面,广大人民群众和专家学者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立法工作,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贡献了智慧和力量。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吴邦国同志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主要工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建设的历史性成就。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浴血奋战,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确立国家基本制度,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在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历史性决策的同时,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坚定不移的方针确定下来,强调必须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开辟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蓬勃发展的新时期。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把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成功推向二十一世纪,不断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思想,第一次将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并明确提出到二〇一〇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开启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阶段。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中坚定不移地把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提出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开创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局面。

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各方面长期共同努力的结果。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国务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实施的需要,依法及时制定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结合本地实际,依法制定大量地方性法规,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以及军队等有关方面,广大人民群众和专家学者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立法工作,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贡献了智慧和力量。(www.daowen.com)

十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成立以来,紧紧围绕确保到二〇一〇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党中央批准的五年立法规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特别是抓紧制定、修改一批法律,集中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清理工作,基本解决了现行法律中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法律规定前后不尽一致或者不够衔接,以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中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等问题,保证了法律体系内部的科学和谐统一;积极推动配套法规制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国务院、地方人大制定配套法规,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与此同时,二〇〇九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一系列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取得了一批研究成果。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吴邦国同志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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