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了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的要求,为实现这一目标,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重要举措,鼓励和支持一大批试验性、示范性的探索尝试,取得了突出的建设成效,实现了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指标、工具和数据库从无到有,监测内容从单维到多维,监测范围从部分省市到覆盖全国等多方面的重要突破,基本建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具体包括如下五个方面:
一是建立了专业机构。2007年11月,教育部依托北京师范大学成立了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该机构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二是组建了专业队伍。依靠北京师范大学在全国教育领域的资源优势,组织、协调全国各相关单位、各相关领域科研力量,组建了一支专兼职结合的专家队伍,在实施全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同时,指导各地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三是研发了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指标体系与工具。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通过汇聚北京师范大学和我国其他高校、研究机构的研究团队,研制出了数学、语文、科学、英语、心理健康、体育与体质健康的监测指标体系,并开发了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的、能全面测查和评估学生学习质量和发展状况的监测工具。(www.daowen.com)
四是开展了监测实践。从2007年开始,连续8年开展了义务教育阶段6个学科领域的试点监测,其中5次为全国范围的大规模试测,监测样本包括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695个样本县(市、区)的46万余名学生、11万余名教师和校长。2015年4月15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对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进行了科学规划与统筹安排。
五是完善了结果运用及监测反馈机制。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采取了“个别反馈、分级报告、互不交叉”的结果反馈方式,根据监测所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向相关负责部门呈送政策咨询报告,为国家制定教育政策提供重要参考。监测中心的专家前往参与监测的样本省和样本县进行结果反馈,指导相关地区运用监测结果改进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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