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美国教育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布鲁姆为首的一个委员会,从20世纪50年代起用分类学分析学生在课堂中发生的各种学习行为,将教育目标分为认知、情感和动作技能三个领域,每一领域的目标又由低级到高级分成若干层次。
1.认知领域的目标
布鲁姆将认知领域的目标从低到高分为六级。
(1)识记:指先前学习过的材料的记忆,包括对具体事实、方法、过程、理论等的回忆。所要求的心理过程主要是记忆。这是最低水平的认知学习结果。
(2)领会:指能把握材料的意义。可借助于三种形式来表明:一是转换,即用自己的话或用与原先不同的表达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二是解释,即对一项信息加以说明或概述;三是推断,即估计将来的趋势。领会超越了单纯的记忆,代表最低水平的理解。
(3)运用:指能将习得的材料应用于新的具体情境,包括概念、规则、方法、规律和理论的应用,代表高水平的理解。
(4)分析:指能将整体材料分解成它的构成成分并理解组织结构。代表比运用更高的智能水平,因为不仅要理解材料的内容,还要理解其结构。分析又包括三种形式:一是要素分析,如区分事实与假说,结论与证据等;二是关系分析,如确定事实与假说之间的关系,结论与证据之间的关系;三是组织原理的分析,如识别文学作品的形式和模式等。
(5)综合:指能将部分组成新的整体。包括发表一篇内容独特的演说或文章,拟订一项操作计划或概括出一套抽象关系。它强调创造能力,需要产生新的模式和结构。
(6)评价:指对材料(论点的陈述、小说、诗歌、研究报告等)作价值判断的能力。这是最高水平的认知学习结果。评价不仅是认知领域的目标的最高层次,而且是联系情感领域目标的一个重要环节。评价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根据内在证据来评价,如根据陈述、文献资料、证据的确切性,评估研究报告的真实性;二是依据外部准则来评价,如历史作品要用历史标准来判断而不能用文学标准来衡量。
2.情感领域的目标
情感行为的中心是价值(态度)、兴趣、爱好、欣赏。依据价值内化(指由外在的学习转化为个人内在的兴趣、态度、价值等心理特质)的程度,从低到高分为五级。
(1)接受(注意):指学生愿意注意特殊的现象或刺激(如课堂活动、教科书、文体活动等)。从教师方面来看,其任务是指引和维持学生的注意,学习的结果包括从意识到某一事物存在的简单注意到选择性注意,是低级的价值内化水平。
(2)反应:指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结果包括默认(如阅读规定的材料)、愿意反应(如自愿阅读规定范围之外的材料)及反应的满足(如以愉快的心情阅读),与教师所说的“兴趣”类似,强调对特殊活动的选择与满足。(www.daowen.com)
(3)价值化:指学生将特殊的对象、现象或行为与一定的价值标准相联系,包括接受某种价值标准、偏爱某种价值标准和为某种价值标准做奉献(如为发挥集体的有效作用而承担义务),与教师所说的“态度”类似。
(4)组织:指将许多不同的价值标准组合在一起,克服它们之间的矛盾、冲突,并开始建立内在一致的价值体系,是与人生哲学有关的教学目标。
(5)价值与价值体系的性格化:指个人具有长时期控制自己的行为以致发展了性格化生活方式的价值体系。教学目标着重于学生的一般适应模式(包括个人的、社会的、情绪的),强调学生行为的典型化和性格化。
3.动作技能领域的目标
动作技能既包括体育技能,也包括书写技能、实验操作技能、演奏技能、绘画技能等。该领域的目标分类出现了好几种分类法。这里介绍辛普森(E.J.Simpson)等人1972年的分类。该分类有七级。
(1)知觉:指运用感官获得信息以指导动作。(2)定向(定势):指对稳定的活动的准备。
(3)有指导的反应:指复杂动作技能学习的早期阶段,包括模仿和尝试错误。
(4)机械动作:指学习者的反应已成习惯,能以某种熟练和自信的水平完成动作。此阶段的动作模式并不复杂。
(5)复杂的外显反应:指包含复杂动作模式的熟练动作操作。操作的熟练性以迅速、连贯、精确和轻松为指标。
(6)适应:指技能的高度发展水平。学生能修正自己的动作模式以适应特殊装置或满足具体情境的需要。
(7)创新:指创造新的动作模式以适合具体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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