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教育技术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已经成为各国教育改革的主要趋势。就技术层面而言,教育技术的本质是利用信息技术对教学过程进行优化,从而达到优化教学效果的目的。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就必须依靠教学组织者——教师去实施。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核心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学生,这就要求教师改变课堂上的教学方式和行为模式,应用教育技术正是改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行为模式的重要手段,这就对教师的信息技术素养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了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2014年5月27日教育部研究制订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能力标准》)。《能力标准》是规范与引领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和专业发展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的准则,是各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养、培训和测评等工作的基本依据。《能力标准》根据我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实际条件的不同、师生信息技术应用情境的差异,从两个方面对教师在教育教学和专业发展中的应用信息技术提出了基本要求和发展性要求。
(一)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指教师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的能力,主要包括教师利用信息技术进行讲解、启发、示范、指导、评价等教学活动应具备的能力。
(二)发展性要求
发展性要求指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能力,主要针对教师在学生具备网络学习环境或相应设备的条件下,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活动所应具有的能力。(www.daowen.com)
此外,《能力标准》以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与专业发展为主线,又从五个维度对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素养提出了建议,这五个维度分别为:技术素养、计划与准备、组织与管理、评估与诊断和学习与发展(表1-1)。
表1-1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对教师五个维度的建议
续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