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市政公共燃气设施改动与费用规定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市政公共燃气设施改动与费用规定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本《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市政公用燃气设施一般不包括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设施。改动方案批准后,由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组织实施,确保改动施工科学组织和安全管理,并落实改动后燃气设施日常维护、安全运行的主体责任,避免改动施工与完成后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等主体责任脱节的问题。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市政公共燃气设施改动与费用规定

根据本《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市政公用燃气设施一般不包括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设施。市政公共燃气设施改动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基于城镇建设的发展,市政公共设施和建(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施工,涉及的市政公共燃气设施改动;二是因燃气技术发展的需要、供气规模的改变、燃气安全隐患的整改、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燃气管理、应用的变化等原因,燃气经营企业对已有的市政公共燃气设施自行进行改动。

市政公共燃气设施改动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对燃气用户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也关系到改动后的供气安全。因此,本款规定,改动市政公共燃气设施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符合规定要求的改动方案,主要包括:

(一)符合当地燃气发展规划。市政公共燃气设施是燃气生产、储存、配送的主要和重要设施,其建设规模和实施进度已由燃气发展规划确认,对其实施改动直接影响燃气发展规划的落实。符合当地燃气发展规划是市政公共燃气设施改动的首要条件,也是所有燃气建设工程应当符合的条件。

(二)明确安全施工要求。市政公共燃气设施很多设置在城镇居民生活区或商业区,施工条件复杂,人员密集。多数改动施工在不停气的工况下实施,也有的采取降压或停气的方式进行,技术、设备、施工机具和保障措施要求较高。改动施工应当科学组织、合理配备设施设备和人员。

(三)有安全防护措施。改动施工作业,应当考虑对周边环境各种不利的风险因素。应在对改动工程的工艺过程全面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和影响程度,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四)有科学的技术保障措施和完善的服务体系以及周密的组织安排,减少改动对燃气用户正常用气的影响。(www.daowen.com)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与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的市政公共燃气设施改动方案,应当报县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准,以便管理部门及时监督指导,并采取措施保障城镇居民的正常生活或商业活动。改动方案批准后,由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组织实施,确保改动施工科学组织和安全管理,并落实改动后燃气设施日常维护、安全运行的主体责任,避免改动施工与完成后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等主体责任脱节的问题。

关于市政公共燃气设施的改动费用,应当按照“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根据相关工程计价的规定,由工程建设或者改造的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八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燃气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指导、发放宣传资料,向社会公布抢险抢修电话。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泄漏与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企业,或者向燃气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