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理等有关部门为燃气经营者、燃气用户提供规范化服务。燃气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燃气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把管理监督与服务指导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服务为先;监督与指导并举,指导在前。在燃气工程项目规划建设和迁建改建、燃气经营许可、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等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简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在燃气事业规划建设中,要分步骤有计划地推进乡镇燃气管网建设,为乡镇居民使用天然气创造条件;组织编制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加强燃气供求状况的实时监测、预测和预警,认真受理单位和个人有关燃气泄漏与事故隐患的报告并及时处置,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等。
燃气经营者为燃气用户提供规范化服务。燃气经营者应遵循安全第一、诚信为本、文明规范、燃气用户至上的原则,建立与供气规模、用气数量相适应的服务体系。一是应当保证服务的安全性,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地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和提供相应的服务,以及实行全年全天候应急服务;提供服务的过程应保障人员和使用设施的安全;在供气和服务过程中,不得对人身安全和生活、生产活动及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或危害;依法严格保护燃气用户信息。二是应当提高服务的透明性,向燃气用户公示服务标准、业务程序、条件、时限、收费标准、服务电话等与服务有关的各项信息。三是应当加强服务的及时性,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为燃气用户免费提供入户安全检查,响应燃气用户在使用燃气时,对质量、维修和安全等方面的诉求。四是应当增强服务的公平性,在燃气供应范围内,为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均等化的普遍服务,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和燃气连接管等。(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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